七、治疗
(一)慢性胎儿窘迫
应针对病因处理,视孕周、有无胎儿畸形、胎儿成熟度和窘迫的严重程度决定处理。
1.定期做产前检查者,估计胎儿情况尚可,应嘱孕妇取侧卧位减少下腔静脉受压,增加回心血流量,使胎盘灌注量增加,改善胎盘血供应,延长孕周数。每日吸氧提高母血氧分压;静脉注射50%葡萄糖40mL加维生素C2g,每日2次;根据情况作NST检查;每日胎动计数。
2.情况难以改善:接近足月妊娠,估计在娩出后胎儿生存机会极大者,为减少宫缩对胎儿的影响,可考虑行剖宫产。如胎肺尚未成熟,可在分娩前48 h静脉注射地塞米松10 mg促进胎儿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的合成,预防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如果孕周小,胎儿娩出后生存可能性小,将情况向家属说明,做到知情选择。
(二)急性胎儿窘迫
1.若宫内窘迫达严重阶段必须尽快结束分娩,其指征是:①胎心率低于120次/min或高于180次/min,伴羊水Ⅱ~Ⅲ度污染。②羊水Ⅲ度污染,B型超声显示羊水池<2cm。③持续胎心缓慢达100次/分以下。④胎心监护反复出现晚期减速或出现重度可变减速,胎心60次/min以下持续60s以上。⑤胎心图基线变异消失伴晚期减速。
2.积极寻找原因并排除如心衰、呼吸困难、贫血、脐带脱垂等。改变体位左或右侧卧位,以改变胎儿脐带的关系,增加子宫胎盘灌注量。①持续吸氧提高母体血氧含量,以提高胎儿的氧分压。静脉注射50%葡萄糖40 mL加维生素C2g。②宫颈尚未完全扩张,胎儿窘迫情况不严重,可吸氧、左侧卧位,观察10 min,若胎心率变为正常,可继续观察。若因使用缩宫素宫缩过强造成胎心率异常减缓者,应立即停止滴注或用抑制宫缩的药物,继续观察是否能转为正常。若无显效,应行剖宫产术。施术前做好新生儿窒息的抢救准备。③宫口开全,胎先露已达坐骨棘平面以下3 cm,吸氧同时尽快助产经阴道娩出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