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备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

(三)完备法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

民国时期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奠定时期,围绕教学这一高等教育的关键环节,该时期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各学校,抑或是民间组织或个人,都在不断探索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最终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因此可以说,该时期也是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化的关键时期。制度化建设的表现即为教学规章的完善,该时期高校教学管理的全过程都制定有各式规程,使教学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大大促进了教学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发展。具体来说,民国高校教学管理制度化的表现,如宏观方面,《大学规程》《学分制划一办法》《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规则》等国家法规都有对高校课程、教学、成绩考核等方面的关注与规定;中观层面,如各大学为明确教学管理职权出台有《学则》《教务处办事细则》《注册组办事细则》《教务总则》《教务会议规程》等行政性条例,也有《考察学生学业规则》《学业成绩考核细则》等根据国家法规制定的一系列细则,还有为规范学生选课、考核而制定的《学生选课及改课规则》《考试委员会简章》《考试规则》《取缔舞弊办法》《平时试验暂行规则》等规章;微观方面,具体到教学过程中,有为保障课堂出席率而制定的《管理学生缺席规则》《请假规则》,有为维持教室秩序制定的《教室规则》《自习室规则》,还有为统一教学内容而制定的《教学标准》等规范。此外还有如《学生奖惩规则》《学生领取讲义规则》《学生借阅图书规则》等规章,都为教学的开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保障了教学尊严,维护了教学秩序,提高了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