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专门组织与机构
2025年11月13日
(一)成立专门组织与机构
20世纪20年代后,随着体育课程的改革兴起,各大学纷纷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体育事务。如在东北大学,为实现“练习各种运动技术,谋(学生)身心之发达”[1]的宗旨,该校成立了体育部,其下又设体格检查股、成绩考查股、校内竞赛股、校外竞赛股、国术股、器械购置及保管股、经费收支及报销股等部门。设主任(由体育教员担任)、干事、庶务员、文书等职,其业务主要包括:每年应举行全校性运动会一次或两次;按照季节关系提倡网球、足球、篮球、队球、垒球、田径赛、游泳等运动;购置运动器具及分配运动时间;挑选选手以便对外比赛等事务。重庆大学体育部负责:体育计划的制定及执行、课外运动的组织及训练、体育器具及各种运动场所设备的管理、检查体格及运动、体育道德的培养、学校代表队的训练及选拔等事项。[2]其他高校虽名称不一,但也都设置了专门体育管理机构,如在南开大学设有体育课负责“1.执行教务会议议决关于体育事项;2.检验全数学生身体;3.联络他校组织各种运动比赛事项;4.选拔并组织与他校比赛各门运动之队员;5.组织校内各级体育竞技事宜;6.掌理体育上一切设备事宜”[3]。与此同时,各校还成立了体育委员会之类的体育行政权力机关,负责学校体育事务的总体规划。1938年,为统一组织,当时教育部令各高校于训育处下设置体育卫生组,负责体育事宜,各校体育行政组织统一化。也就是说,自20世纪二三十年代始,各高校均成立了专门的体育行政机构,负责体育事宜,这也反映了当时高校对体育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