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育内涵的政治化,歪曲了训育本意,影响了训育实施效果
如前所述,训育的概念来自赫尔巴特的教育理论,最初是指对学生思想道德的影响,传入中国后逐渐演变成以道德为核心的学生管理体制,涉及道德教育、课外活动、生活管理等各方面,但道德依然是训育的核心。国民政府成立后,训育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从“党化教育”的提出到三民主义教育宗旨的确立;从党义课程的开设,到以国民党党员守则作为《青年训练大纲》的颁布,再到训导处的设立、导师制的实施、党团组织的成立等等都无不透露出国民党政府想以其专制性的政治意识形态来主导高校训育,使训育增加了浓厚的政治性色彩,成为国民政府控制高校的手段之一。无可否认,在当时这是国家本位教育理念在高校的一种反映,其内容中的道德教育因素,在一定时期内,对统一思想、凝聚民族向心力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政治性内容的强行塞入,也使得训育成为国民政府完成其专制思想的宣传与同化,防范、限制学生运动,进而控制高等教育的手段之一。在某种程度上说,政治性内容的加入,对训育内涵的一再曲解与改变,使“训育”一词早已脱离其原意,因此遭到很多高校的反感,并予以一定程度的抵制。
官方与高校训育理念的冲突,首先表现在高校对训育政治化的抵制上。如浙江大学聘任训导长,并不以是否“忠于党国”为标准,而是要求必须“资格极好,于学问、道德、才能为学生所钦仰,而能教课者为限也”[44],在此理念指导下,该校甚至聘请了非国民党员的费巩担任训导长。武汉大学亦没有按规定,将《唯生论》《民生史观》及国民党历次代表大会宣言等作为必修教材,对《导师制纲要》《青年训练大纲》《防止奸伪诱惑青年之对策》,亦“采取阳奉阴违,敷衍塞责的态度”[45],学校为了维护学术自由,在不得不设置训导长这一职务时,聘请了极具民主作风的赵师梅担任,抵制了国民党专制势力对武汉大学的渗透。其他高校,也对相关部颁训育政策做了变通,如国立厦门大学的新生入学训练,极力去除政治化的影响,而侧重于对新生进行修学指导[46]。复旦大学在不得不依部令规定该校训育“以三民主义及国家颁行之有关学生训导之法为根据”的同时,又具体规定训育应坚持“思想科学化、行动纪律化、生活平民化之原则”[47],以消除其实施过程中的政治性影响。而在西南联大规定的“力求三校校风之优点在联大有表现”“就学生日常团体生活培养互助为公之团体精神”和“促进学生对于时代的觉悟与对青年责任之认识,以增强其参加抗战建国工作之志向与努力”[48]三项训育目标中,几乎没有任何政治因素。同时,该校还一度将三民主义由必修课改为选修课,尽量摆脱政治势力的干预与控制。大夏大学训导长苏希轼更是明确表示“学校里的训导,就作者本人的意见,最坏的作风,莫过于警察式的管制……我们应该认清,大学是个最高学府,应该学术自由,思想自由”,“ 统制思想,可以说是最愚蠢的一件事”[49],对国民党的专制行为进行抗议。
与极力去政治化相反,该时期各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与规范培养的要求极为重视,如在国立浙江大学,其实施导师制的最初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成为“有人格、有骨气、有抱负、有见识的人,将来可以担当重任,经得起打击,不会被恶势力所同化”[50],侧重的是对学生个人身性修养的指导,而非对学生进行思想监督。其他如,胡庶华任国立湖南大学校长时,曾制定了以培养学生道德情操为目的的《大学生人格标准》十条,其内容有:“厚重端正的仪表;光明磊落的胸膛;勤敏万能的身手;平稳踏实的脚膀;冷静细密的头脑;远大深思的眼光;慷慨热烈的情绪;健全纯洁的思想;顶天立地的志气;急功好义的心肠”[51],以养成学生健全之人格。可以说,不同的训育理念导致了当时政府与高校训育实施的差异,高校更多秉承的是教育为国家培养人才的宗旨,本着为民族发展负责的态度办学,抵制国民党对高校学生的思想控制与同化,培养学生健全的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