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思想道德、意识形态教育
道德教育是古今中外的教育家都极为倡导的内容。依据赫尔巴特的教育理念,训育是培养学生道德的重要方式,因此道德教育就成为该时期高校训育的首要内容。新式教育实施以来的各个阶段都有对道德教育的要求,如清末有修身课程的设置,民初教育部专门制定有与学生学业成绩相辅的《学生操行成绩考察规程》,注重考察学生的道德思想与行为,操行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升级或毕业,此规则虽然在当时各校落实不一,但一些学校确实能够强调道德教育,如武汉大学校长王星拱提出“在道德的方面,大学应当树立国民的表率”[32]。他认为大学教育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知识的提高,二就是人格的培养。暨南大学校长郑洪年也认为“夫教育之宗旨,非仅为灌输机械式之智识已也?其重要之目的,在如何熏陶学生有完美之德行与高尚之人格”[33],基于此,在他为暨南大学提出的五种训练中,第一种即为道德训练,并以训育部门为主要实施机构开展了各种活动以养成学生道德意识,训练学生道德行为。交通大学制定的训育标准中亦将养成奋斗牺牲的精神、艰苦耐劳的精神、博爱互助的精神、大公无私的精神、虚心求知的精神、功德心、躬亲操作的能力、亲爱精诚的态度、光明磊落的态度、从容镇静的态度、忠贞果敢的态度等道德要素作为其训育标准的核心内容[34],可以说通过训育,培养学生的道德精神与品质,是当时高校的共识。
国民政府成立后,高校训育理念发生了转变,经国民党改造后的三民主义被确立为教育根本原则。根据《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案》《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奠定的以三民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国民党意识形态体系,开始在高校推行,训育也就从单纯地道德教育演变为道德与政治教育的杂糅,逐渐成为国民党实施党化教育的主要形式。为了达到使“学生之意志,集中于党的认识与指导之下”[35]的目的,国民政府比之前任何时期都重视高校训育的实施,前述之训导处的设立、训育标准的颁布、训育人员资格的审查与遴选等均无不与此有关。在具体措施上,各高校训育部门先后主动或被动采取了诸如总理纪念周活动、导师制、开设党义课程、组织国民党党部三青团团部、成立政治性研究会、举行各种演讲等形式,形成了多元共施的训育网络。意识形态化,成为该时期训育的主要特色,其实施使训育的本意发生了改变,也使民初形成的大学自治理念受到挑战,因此遭到很多高校的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