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这也是高校常见的一种资助、自助行为。勤工助学最早在国内高校出现应该是在五四时期,受当时工读主义思潮的影响,除了勤工俭学留学之外,在国内也流行勤工助学的风气,1919年5月北京大学师生还组织成立了“以半工半读为助成学业之方法,以工读主义为推广教育之方法”[68]的工读会,并制定有《工读会章程》,组织学生在校内外寻找工作机会,边工作边读书。当时的一些社会名流也参与其中,如1920年4月9日的北京大学日刊上曾经刊登一则广告,其发起人计有胡适、李大钊等人,其内容如下:
介绍学生工作[69]
现在有一种学生想实行半工半读的主义,用我们的劳力来帮助他们求学的费用。各机关的各位先生若有学生能做的事,无论短工长工,都请通知下面签名的三个人,并请说明工作的种类和工作的数目,我们可以介绍相当的人来接洽。
胡适 李大钊 许彦之
通过这则广告也可以看出,学校著名教授积极当起中介,可见当时工读主义的影响。一些学生也确实通过此种方式,获得生活必需,如许德珩在北大读书时生活十分清苦,甚至冬天都没有棉衣御寒,无力在学校包伙,于是找到蔡元培校长,希望给他安排一个半工半读的工作,蔡元培推荐其去国史编纂处翻译《多桑蒙古史》等,每月酬送十块银元 一直延续到1919年毕业。
为保障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一些学校还专门制定了相关章程,如东北大学曾制定有《寒苦学生工读章程》,对工作的形式、报酬等都做了规定,其主要内容如下:
《寒苦学生工读章程》[70]
1.本校寒苦学生志愿于课余做工者均依本工读章程办理。
2.本校学生志愿工读者须先向事务主任请求填写工读志愿书声明寒苦情形,经查实许可后登记听候分配工作。
3.本校学生做工以不妨碍课业为限,事项暂定如下:
①关于洒扫庭院、讲堂、宿舍等项;②关于清除积秽、搬运器物等项;③关于刈除荆棘及修正体育场所等项;④关于缮印书册簿及讲义等项;⑤关于拭擦、整理军事教育用物事项;⑥关于助理修缮建筑等项;⑦关于学校临时指定事项。
4.工读学生对于规定工作必须尽心服务,否则取消工读资格。
5.工读学生工作时,由主管部门随时验工发给工作证以凭换取工资券。
6.工读学生工价按小时计者每一小时暂定为一角,按定期计或包工者视工资性质临时规定。
7.工读生应得工作概发给工资券替代现金用,以缴付应纳费用。
8.工读生得随时考查本校需要工作情形,自行向事务主任请求工作。
9.工读生经考查有特殊成绩者当特别奖励之。
10.本章程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之。
其他学校也都努力为学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的机会。在福建协和大学,学校每年都会提供二三十个诸如图书馆员、实验室助理、打字员、教师助理等职位给学生,每月十元报酬[71]。浙江大学农学院制定有专门的《国立浙江大学农学院学生勉学办法》为贫寒学生提供一些学校需要而学生又有能力解决的工作,补助费每学期24—124元不等,由学校依工作性质、学生劳动成绩决定之。[72]
抗战时期,学生生活尤为艰难,社会及各大学也努力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工作机会,让他们通过劳动赚取生活费用,以维持学习和生活之需,如在西南联合大学,凡愿参加劳动服务的学生先向训导处报名,即领得“学生劳作证”一张,证上有劳动日期、劳作时数等的详细记载表,到了相当时间,即可累积起来支付酬金,每人以每小时国币2角计算。尤为值得提出的是,学校还将勤工助学与专业知识结合,如土木工程系组织学生参加与外界合作的勘测、设计、加工和科研项目,当时昆明附近的一些重要建设项目,如螳螂川水电厂公路、川滇公路、可保村兵工厂、巫家坝飞机场及历次的水电勘测等,都有联大学生参加,经过如此锻炼,联大土木系学生“毕业后很快能单独工作,并起骨干作用”[73],既解决了生计问题,又提高了专业技能,可谓一举两得。可以说,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这种自助助人的方式,以劳动支撑起自己的学业,同时也为他们的全面发展、能力锻炼和才华施展提供了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