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规则的制定,各项统计调查的开展,维持了图书馆运行秩序

(三)系列规则的制定,各项统计调查的开展,维持了图书馆运行秩序

1.制定系列规则,规范借阅行为

为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暨南大学及图书馆内部还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图书馆借阅程序、图书保护、馆内秩序维护等内容的规则,以规范师生的借阅行为,保障图书馆的正常运行。具体如:

(1)规范借阅证的使用

如要求凡借阅图书杂志均须持有阅书证;阅书证如有遗失,须向图书馆声明并补办,如在未经声明前被拾得阅书证者借去图书,应由原领证人负责赔偿;阅书证不得转借他人,如因转借而发生图书遗失等事,由原领借人负责赔偿;对以拾得的阅书证或借他人阅书证到馆阅书者,处以警告以上之处分等。

(2)维持图书馆基本秩序

如规定进馆阅者不得仅着内衣入室;阅览时,不得高声交谈朗诵,以免妨碍他人阅览;不得任意辗转借阅;所借图书,不得删改污损,如有错误之点,应报告馆员;馆内不得吸烟,或抛置燃烧物,以免危险;非经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参考书架中各书违章搬出,如有任意取出馆外或私自将书页扯下者予以严格惩罚等。

(3)规定借书程序及期限

关于借阅程序,规定借阅者入馆后先以图书馆编目查阅目录,检阅有无所需借之图书。除不得外借的文献外(不可外借的文献包括:善本书及特种书;各阅览室及各院系参考室陈列的书籍,及新到期刊报章;教员指定参考书;已装订的旧报及旧期刊等),每人同时最多可借阅图书五册,借期以两星期为限,到期如未阅毕可续借两星期,逾期仍不还者,每本每日缴纳滞纳费大洋二分。

(4)要求借阅者爱惜图书

如规定借阅者不得任意将所借之书送印刷店排印;借出之书如有损污或遗失等,借阅者应照原价加倍赔偿,同时要求借阅者办理借阅手续前,应将所借书籍在馆中先行审查有无缺页污损,若有损坏即向馆员说明,否则还书时一经查出由该借书人按章照赔。

2.开展各项统计调查,了解图书馆运行情况

为明了教职员学生借阅情况,以使图书馆运行更有效率,暨南大学图书馆还经常进行诸如图书借阅次数比较表、每月图书借阅次数统计表、各系借阅次数比较表、每时间阅览图书杂志平均人数统计表、阅览图书杂志人数统计表等各类图表的编制。此处仅举1929年11月11日至17日一周内图书馆各种统计表如下[32]

表7-1 洪年图书馆阅览人数统计表(1929年11月11日至17日)

续表

表7-2 洪年图书馆各类图书借阅统计表(1929年11月11日至17日)

由上述表格可知,该周图书馆借出图书共1027本,平均每日借出147本,在借出图书类型上,以文学类书籍为多,占36%,其次为普通类占21%,最少者为艺术类图书,仅占0.7%,这可能跟当时暨南大学没有艺术类专业有关。一周之内到馆阅览杂志期刊者共2144人次,平均每日306人次,应该说图书馆的借阅活动还是比较频繁的,也由此看出暨南大学该时的学风。

可以说,借阅规则的制定,规范了馆藏文献的借阅行为,使得借阅这一图书馆的核心业务得以有章可循;各类统计的开展,也使学校了解了图书馆的运行情况,为进一步规划图书购买、设备扩充等事务提供了依据,促进了图书馆业务的发展,同时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