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高校学生经济资助的特点
1.资助形式多样,来源多元,形成了资助网络体系
学生资助,在我国自古有之,而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学生资助,则是在近代高校收费制实施后才开始的,尤其是20世纪上半叶,随着现代高等教育学制的建立与相对成熟,以及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如政局动荡、战争、社会混乱所带来的经济衰落,贫困学生越来越多,于是乎各方都开始关注这一特殊群体,并施以各种救济,最终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助学体系,一个由津贴、助学、贷金制、公费免费制、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组成的资助网络开始形成,并得以统筹利用。该时期高校学生经济资助体系的形成有几个突出特点:一是资助形式多样。该时期高校学生资助,形式多样,津贴、助学金、贷金、公费免费、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形式共同构成了资助网络。有无偿的经济资助与扶持,有需要学生毕业后归还本金和利息的有偿资助,还有需要学生付出劳动而后才能获得报酬的勤工助学,每一种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部分贫寒学生渡过难关。当然诸种形式,每个时期的侧重点不同,其价值与引导意义也各不相同,但都无可辩驳地发挥了各自作用。资助网络的形成,也标志者该时期学生资助体系的完善与成熟。二是资助来源形式多元。该时期的学生资助形式来源多元,渠道多样:有政府出资的免费救助与奖励,有有偿的贷金扶持,有学校设置的资助名额,有学院设置的奖助,还有民间团体和私人出资设置的奖助,资助来源的多元化,也反映出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切,是我国重教传统的良好表现。正是基于这种优良传承,即使在战乱频繁时期,高等教育也能维持不辍。三是该时期各大学无论是贷金制,还是公费制,抑或是勤工助学的实施与分配,都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一名学生只能享受一种资助方式,如在《公立专科以上学校战区学生贷金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如已受公费待遇或受有他项贷金或津贴者,不得再申请贷金”[74],可以说当前流行于西方各国的“资助包”[75]的理念,早已在该时期我国高校中得以贯彻实施,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了资助受益面,使有限地资源得以合理分配与使用,维持了教育的正常运转。
2.资助功能多元化、目的多重化
学生资助的基本功能即是奖优、扶贫,民国时期,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学生资助又延伸出了其他一些功能。概括说,该时期的学生资助有如下功能:
(1)扶助贫困
救济贫困,是学生经济资助的首要功能。如前所述,相对于当时的社会发展水平来说,高校学生的花费还是很大的。学生及其家庭花费高,经济压力大,一直都是该时期高校备受诟病的原因之一。为照顾出身贫困而优秀的学生,当时政府及高校也尝试做了一些努力,尽量帮助生活困难学生,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该时期不管是津贴、补助、公费生、免费生还是贷金制的实施,大都是为贫寒学生而设,虽然说除特殊时期外,总体名额有限,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为部分贫寒学生提供了经济援助,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2)奖励优秀
奖励优秀学生,激励其进一步向学,同时引导其他学生以之为榜样,向其看齐,这也是学生资助的基本功能之一。也就是说奖优不仅仅是对其本人的奖励,也是为其他学生做了示范与标杆,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如在20世纪20年代的东北大学,特别设置了优待生名额,其人数为各班人数的十分之一,优待生享有免缴下一年度学费全部或半数的待遇,其条件主要是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为标准,规定学年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者免纳全费,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免纳半费[76]。中山大学也设有“勤学奖”名额,凡学生平日求学勤勉,学年成绩必修科目均在75分以上,且总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或经院教授会议认为成绩优异者,免缴学费一年,或酌给实用之书籍[77],可以说,此种奖助标准明确,具有很强的引导性,能进一步激励学生努力向学。
(3)促进研究性学习
为激励学生对某个专业或学科的学习兴趣,一些学校还在上课、期考等传统的教学体系之外,开展专项的研究、竞赛等活动,并以奖金的形式激励学生。如在北平大学工学院,为鼓励学生研究专门学术,就设置有论文奖金,由学系拟定研究论文题目,学生开展研究、写作后,学院根据学生水平,分为甲、乙、丙三类,分别给予奖励,以激励学生对专门研究的兴趣;中山大学在1928年制定的《中山大学奖学章程》中也设置了著作奖和特著等,学生论文或制作的试验、调研报告等经教授会议认定有价值者,分别给予奖金,对于在学术上有特殊价值者,奖金高达1000元[78]。竞赛类奖项者,如大夏大学先后设有专题研究奖金、辩论奖金、演说奖金、国文英语会考奖金等项,以激励学生进行专题研究、课余学习活动的参与,这对学生的学习与研究亦是一种极大的鼓励。
(4)引导专业平衡发展
学科专业不均衡问题,在整个20世纪上半叶,尤其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高校较为普遍,这也导致了当时高等教育的畸形发展,为改变这种状况,当时政府及各校在招生、就业等方面都进行了改革,其实在学生资助领域,一些地方或高校也采取了相关措施,试图以经济刺激的方式引导专业间的合理布局。如广西省对奖学金名额的规划,就是根据不同学科进行分配的,规定“农科一百名、工科八十名、理科法科及教育各科四十名、医科五十名、文科二十名、商科艺术科体育科各十名”[79],农科等实科的名额远远大于文科学生的名额。安徽省为培植本省农业人才起见,亦曾拨专款万元专门设置了农院奖学金,促进农学专业的发展与研究[80],这都不失为调整当时学科发展不均衡而采取的积极举措,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当时畸形的学科比例。
(5)照顾特殊群体
20世纪上半叶,当时政府或学校还采取诸如公费免费等资助形式,照顾一些特殊群体,如《革命功勋子女就学免费条例》就对革命功勋子女,进行优待资助,根据此规定,革命功勋家庭贫苦者,可根据家庭条件酌情享受免学费试验费讲义费并津贴膳宿衣服书籍等费待遇;抗战胜利后,当时教育行政部门鉴于“抗战阵亡将士即已为国尽其天职,所遗子女孤苦无依”,为培植后进,并慰忠魂起见,令各校“如有抗战阵亡将士子女持证报名投考,应予尽先考收录取,入学后酌给予免费待遇”[81]。另外如为救济东北籍学生,曾设有专门的救济东北籍学生的奖学金;为鼓励蒙藏等少民地区的学生,要求高校对蒙藏地区保送之内地的学生“在公立学校应免全部学费,在私立学校应酌量减免”[82],以鼓励民族教育,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
3.学生资助制度化,管理规范
制度化,也是该时期学生经济资助的一大特色。当时的学生资助,管理规范,政府、学校乃至社会组织或个人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资助的效力,都制定有严格的规范,使之有章可循,有序实施,如江苏太湖制定的《太湖县教育局贷金办法》严格规定了贷金名额、贷金数、贷金原则等内容。为招收免费生公费生,各校也都制定有专门规程,对招生的人数、待遇、报名考试的程序等做了详细规定。可以说这些规程的制定,使学生资助规范进行。同时一些学校为了落实资助章程的具体实施,还成立了专门的组织专负其责,如在东北大学就有“穆太夫人奖学基金保管委员会”“东北大学助学基金会”之类的组织,负责某专项或全校学生资助的统筹与管理工作,使资助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促进了学生资助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