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台企业监管

关于平台 企业监管

从2018年下半年开始,美国平台企业FANGs的股价呈弹性上涨趋势,股价低迷的直接原因是市场对亚马逊未来成长的期待感降低,对外(营业收入)和对内(每股收益)都是如此。2017—2018年,谷歌、亚马逊、脸书的营业收入增速在20%~50%。但2018年下半年,由于中美贸易摩擦,营业收入增速和每股收益迅速下滑。从绝对水平来看,预期增速依然是两位数,然而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市场期待值却有所降低。

股价低迷的另一个原因是政府监管,市场担心平台企业未来增速放缓,监管的不确定性更是雪上加霜。自平台企业反垄断问题在2018年3月首次浮出水面后,2019年再次出现。2019年5月,美国司法部决定对谷歌和苹果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联邦交易委员会决定对亚马逊和脸书进行反垄断调查;8月初,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对这四家企业启动了议会调查权。

历史数据来看,小到金融法规,大到行业法规(如反垄断法)的变化,都会导致股市发生震荡和调整。大部分法规都是非黑即白的,企业和企业的行为只分为受到法规限制的和不受法规限制的,比如市场垄断的标准,企业被判定为垄断企业时,进一步发展将受到阻碍。因此,市场总是对法律法规表现得非常敏感。

垄断的传统判断依据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企业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的效用。经常提及的标准包括市场份额,过高的市场份额可以提高企业的定价能力,从而损害消费者的效用,这是经济学上所说的垄断的弊端。

但对于平台企业来说,很难明确地给出垄断的定义,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结论。不仅可以从消费者效用、产品价格和产品质量等方面考虑,另外从政治角度出发也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像亚马逊(电子商务)、脸书(社交网络)、谷歌(搜索)、苹果(应用商店)这样的平台企业是真的垄断吗?很难说这些企业从哪方面损害了消费者的效用或是影响了产品的质量。

那么,如何监管非传统制造业的平台企业呢?其核心在于并购相关法规。平台企业的核心战略不是通过降低成本来提高利润,而是平台的扩张。在扩张过程中,并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亚马逊、脸书、谷歌和苹果成长的方程式。例如,从亚马逊于1998年收购拥有网络电影和电视的IMDb,到2017年收购全食,以及脸书收购Instagram(照片墙)和WhatsApp(瓦次普)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限制平台企业进行并购无异于闭合这些企业的生长板。平台企业的市场价值通常反映了市场对企业持续成长的期待,如果限制平台企业并购,那么反映在企业价值中的持续增长期待值就会降低,进而导致股价下跌。1995年5月,微软因违反反垄断法遭到美国司法部的指控,2000年6月又因违反《垄断禁止法》而接到了将微软拆分为两个公司的命令,2001年6月通过抗诉,拆分命令被驳回,这一“罕见的突发事件”才告一段落。然而,此过程带来了科技泡沫破裂等不良后果。

科技泡沫危机后,对科技股的垄断规定多少有些慎重。从2012年起监管部门对谷歌搜索业务是否构成垄断这一问题展开了为期一年的调查,2013年谷歌被宣告无罪,那么现在的情况是否有所不同呢?20多年后的今天,微软从反垄断规定的最大受害企业转变为美国股市的龙头股,真是恍如隔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