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志电影是什么?

一、民族志电影是什么?

有必要反复强调,民族志电影仅仅是影视人类学中影音实践的一种结果。影视人类学的影音实践,可能生产出一部民族志电影,也可能形成梅婕·帕斯特玛所说的网站设计、影像装置。除此之外,影音实践的结果可以作为影音档案,影音实践本身可能作为发现和研究问题的方法与路径,影音实践可能作为行动以促进村寨或社区建设,影音实践也可能作为教育的一种手段。

从其起源上看,民族志电影属于普通大众所说的纪录片。因此,民族志电影也被称为民族志纪录片。除此之外,人类学电影、民族学电影、人类学纪录片、民族学纪录片、人类学片等,都是指本章所说的民族志电影。

我不想摘抄和引用前辈们关于民族志电影、人类学电影、民族志纪录片的定义。我试图分析民族志电影生产实践中强调的因素。有的学者强调人类学研究的方法和理论对民族志电影生产实践的指导作用,有的学者强调影音媒介在民族志电影生产实践中的特征,有的学者认为民族志电影的内容应该是人类学研究的知识,有的学者认为民族志电影的内容应该展现影片生产过程中遭遇的问题。

据我的理解,要认识民族志电影是什么,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其一,民族志电影的生产者借助什么工具、手段和方法来完成一部民族志电影?

其二,民族志电影的生产者试图通过民族志电影这个载体达到什么样的目的?

其三,民族志电影的生产者本人,以及其携带的设备,对记录设备跟前的人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这些影响对最终的民族志电影做出了什么样的贡献?

其四,民族志电影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者和记录设备跟前的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在影片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者和记录设备跟前的人之间相遇的情景、过程、结果是什么?

其五,民族志电影中的人物,民族志电影的观者对影片的贡献是什么?

鉴于此,我个人很喜欢戈尔德·施密特关于民族志电影的界定。他指出:“民族志电影是运用镜头的拍摄,向一种文化中的人解释另一种文化中的人的行为的电影,它是通过像是摄像机和拍摄人员不在场一样地拍摄人们所做的一切来达到这一目的。”[1]

在这个界定中,至少可以看到三层意思。第一,完成民族志电影的工具是能够进行影音记录的设备,通过影音记录设备创造了作为民族志电影基本单位的镜头,也就是梅婕·帕斯特玛在影像民族志定义中刻意强调的活动影像。第二,民族志电影被界定为向一种文化中的人解释另一种文化中的人的行为的电影。也即民族志电影被作为文化解释的媒介来看待。在民族志电影的放映、传播、流通过程中,作为“一种文化中的人”的观者,借助民族志电影了解“另一种文化中的人”的片中人物的行为。不过,不论是民族志还是民族志电影,都要经历两个文化解释的过程。民族志作者撰写民族志,民族志电影生产者剪辑民族志电影,分别借助文字符号和影音媒介完成了第一次文化的解释。当读者阅读民族志、观者观摩民族志电影时,文化解释的过程再次发生。只不过,民族志作者试图向读者解释的内容,读者未必能全盘接收到;民族志电影生产者试图向观者传递的信息,观者也未必能触摸到。第三,民族志电影的实地影音记录者,应该避免自己的行为和影音记录设备给现场造成任何可能的影响。戈尔德·施密特所倡导的“像是摄像机和拍摄人员不在现场一样地拍摄”,是纯观察式民族志电影最为重要的一项戒律。这项戒律的源头,来自20世纪60年代美国直接电影流派宣扬的摄影师应该如同伏在墙壁上的苍蝇那样完成拍摄。因为唯其如此,民族志电影才能理直气壮地告诉观者,影片中展现的事情都是自然发生的,影片中的人物的行为没有受到记录者和记录设备影响,影片中展现的是他们原原本本的文化。也唯其如此,民族志电影才能承担起文化解释的任务。

不过,我们可以从自己的切身经验来做个粗浅的判断,想一想民族志电影的实地影音记录过程中,记录者是否真的能够彻底避免自身和影音记录设备对设备跟前的人的影响。只要我们带着一丝坦诚去思考,答案就会是否定的。而且,否定的答案相反能够促进我们更好地理解民族志电影。如果这样,我们就会坦诚地面对民族志电影实地影音记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情,比如记录者听不懂影音记录设备跟前的人的语言,设备跟前的人是第一次面对记录设备,记录者用手势或眼神暗示设备跟前的人开始某个动作,记录者直接要求设备跟前的人重复某个动作、重说某句话,设备跟前的人对记录者的记录行为进行安排和干预等。我把这些发生在影音记录过程中的事情统称为民族志电影的情景事实。这些情景事实,有助于我们对民族志电影真实性的理解。这些问题,将在后面的章节中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