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表达观点又要保证人物的独立人格
实地影音记录并不是纯粹的记录过程,它还是记录者进行观点表达的过程。一旦记录者选定了民族志电影的切入角度,就意味着记录者在一边记录、一边进行观点表达。记录者可能在保证切入角度的同时,尊重记录设备跟前的人的行为和言语表达。记录者也可能把设备跟前的人的行为和言语作为媒介,实现自己的观点表达。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也即记录者保证切入角度的同时,尊重设备跟前的人的行为和言语表达,在两种彼此独立的表达之间,营建观点对话的空间,并把观者带入这个观点对话的空间中。
无论如何,记录者都应该保证设备跟前的人通过行为和言语进行观点表达的独立性,也就是保证最终影片中人物的独立人格。采取非虚构的影音获取方式完成记录,是保证片中人物独立人格的途径之一。在后期剪辑中保留片中人物的同期声,是保证人物独立人格的途径之二。坦然接纳片中人物观点表达中前后矛盾的内容,尤其是接纳与记录者切入角度相冲突的内容,是保证人物独立人格的途径之三。避免片中人物沦落为记录者表达预设观点的工具和棋子,是途径之四。
记录者既应该展现设备跟前的人物的个性,也应该保证人物的权益和尊严。展现人物个性,也就是在记录的素材中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及人物在特定情景状态中的情绪。保证人物的权益和尊严,既包括保护设备跟前的人的隐私,又包括捍卫其尊严,以及保障其应得的利益。当记录者意识到记录行为触及设备跟前的人的隐私时,当记录者意识到设备跟前的人在暴露别人的隐私时,记录者就应该停止记录,而不是先记录下来,在后期剪辑时再决定是否使用这些素材。如果记录者站在片面的立场上,借助影音媒介把设备跟前的人直接定义为坏人;如果记录者记录的素材丑化了设备跟前的人,或者故意歪曲设备跟前的人的形象,就已经偏离了保障设备跟前人物的尊严的轨道。
与此同时,不能因为民族志电影的生产,导致设备跟前的人和其他人之间关系破裂,或者继续恶化。如果因为影音记录耽误了设备跟前的人的工作,或者给其带来麻烦,记录者应该付给设备跟前的人相应的食宿补助和误工补助。
如果记录者循着切入角度进行观点表达的同时,设备跟前的人也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言语、性格情绪进行观点的独立表达,就能够促成影片生产者和片中人物之间的观点对话,从而突破单声道民族志电影表述的局限。观者也能在影片生产者和片中人物的观点对话之间,获得思考的空间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