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影音的服务对象

四、乡村影音的服务对象

2013年,北京山水自然保护中心和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合作,举办了“乡村之眼:第三届人类学纪录影像年度论坛”。在论坛前的热身会上,我向乡村之眼项目的负责人提出过三个问题:乡村之眼到底是谁的眼?乡村之眼到底代表了谁的眼?乡村之眼到底为了谁的眼?此处所说的“乡村之眼”,是指在乡村之眼项目的支持下生产出来的乡村影音。

外人把影音记录设备拿给在地居民,由在地居民进行实地记录和后期剪辑,通过在地居民生产的影音成品,外人得以看到了自己因为身份而不能看到的场景,外人得以“听懂”了自己因为语言障碍不能听懂的对话,外人得到了因为人际关系不便突破而无法记录到的内容。这是外人透过在地居民的眼睛和耳朵去了解、理解在地居民的文化。在这样的操作实践中,作为影音生产者的在地居民,是否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去进行影音记录和剪辑,并不确定。这样的乡村影音,服务于提供影音记录和剪辑设备的人。

当在地居民参与到由外人主持的乡村影音项目中时,作为影音生产者的在地居民,也不能确保自己生产的影音成品具备前文所述的乡村影音的基本特征。原因很多,比如资助方提出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影音成品不得不作为项目验收的成果,影音成品可能被带到电影节上展映等。该类乡村影音,服从于项目的规划,服务于项目实施者,服务于项目实施者试图服务和取悦的对象。而且,一些乡村影音项目的实施者,往往高调宣扬,项目支持的乡村影音能够帮在地居民发出他们自己的声音,从而服务于在地居民。可现实的某些情况是,乡村影音非但没有帮助在地居民发出他们自己的声音,项目实施者却借助在地居民生产的乡村影音发出实施者自己的声音。乡村影音成品中的人物的言语、人物的行为、人物的观点,都服务于项目实施者的目的。

为特定家庭量身定做婚礼录像、老人寿辰录像、孩子生日录像、新居乔迁录像的乡村影音生产者,其服务对象是购买服务的家庭,观看影音成品的是这个家庭的成员及其亲朋好友。相反,流通于乡镇集市上的民间音乐舞蹈录像、斗牛娱乐录像,其服务的潜在对象是所有的在地居民。只要对这类乡村影音的内容感兴趣的在地居民,都可能成为这类影音成品的观者和消费者。

乡村影音在其生产地范围内流通,观者在乡村影音的放映过程中重新看到自己的样子、自己的行为、自己的村子、家乡的人、家乡的环境,甚至家乡亟待解决的问题等。但是,乡村影音在城市的流通,往往成为带着猎奇眼光的人消费的对象。如今,通过抖音、快手或其他短视频平台发布的乡村影音,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满足了城市人猎奇、怜悯的消费欲望。当然,某些乡村影音生产者的初衷就是为了迎合城市人猎奇、怜悯的消费欲望,并借此引起更多人关注。

乡村影音最终服务于谁,影响着乡村影音的记录、剪辑和表述方式。从乡村影音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出发,我们也可以进一步理解乡村影音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