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情景事实放入民族志电影
在“民族志电影实地影音记录的基本准则”部分,我提到,民族志电影的实地记录应该既呈现跨文化结果也展现相遇过程。在最终的民族志电影中展现记录者和设备跟前的人相遇的过程,也就是本章所说的在民族志电影中展现情景事实。促成民族志电影情景事实的主体,可能是实地影音记录者,可能是后期制作的剪辑者,可能是记录设备跟前的人,可能是记录行为发生时不在现场的其他影音生产者,甚至可能是来源于自然界的其他力量。本小节仅讨论民族志电影的生产者促成情景事实的情况,基本的观点为:民族志电影的生产者应该进入到民族志电影中。
在《论民族志电影制作者进入影片的必要性》中,我曾指出:“作为一个民族志电影的制作者,应该在影片生产过程中的不同时间节点,合适的情景状态,与被拍摄者不同的关系状态下,进入到自己的影片当中。从而为观众理解民族志电影提供更多的上下文和情景事实。观众不仅可以看到制作者在借助影片进行表述,还能看到制作者和被拍摄者之间的交往交流过程,还能明白制作者为什么这样表述,还能根据制作者为什么这样表述来理解呈现在影片中的表述结果。不过,民族志电影的制作者也应该避免把‘进入自己的影片’做成一种形式。如果某个场景并不允许制作者进入,可是制作者却强硬进入或介入;如果被拍摄者已经对记录者和摄像机做出了回应,可是制作者却拒绝进入;如果制作者和被拍摄者之间的关系尚未熟络,可是制作者却要假装进入影片标榜自己和被拍摄者之间有着亲密的关系;如果制作者对被拍摄者的文化不甚了解,却要通过进入影片的方式标榜自己全知全能的地位和角色,这些都属于制作者把‘进入影片’做成形式的范畴。”[4]
直到2008年的《马散四章》,我才有意识地把自己促成的情景事实放到民族志电影中。用画外音解说为什么到大马散村去做实地记录,把整饬房屋地基的佤族小伙子不想让我们拍他们的言语放到民族志电影中,把自己和一个娶了缅甸媳妇的佤族男子的交流也留在影片中,把佤族小男孩问我在大马散住了多少天的问题放进影片当中,把举行做鬼仪式的魔巴现场给我们解释念诵经文内容的场景留在影片中,这些都是表明作为影片生产者的我进入到《马散四章》的场景或段落。然而,2008年之前,我一直坚持一旁观察的影音表述方式,尽可能把自己对设备跟前的人的影响、设备跟前的人主动和自己的交流互动都清除干净。(https://www.daowen.com)
在《故乡的小脚奶奶》[5]的开端部分,当我和记录设备出现在一个奶奶跟前时,她一边说我“拍了要去上人家的电视台”,一边换上干净的衣服和鞋子,包上头巾。另一个奶奶背着竹篮来约她一起去山上捡桉树叶子时,说等休息的时候,可以跳她们“土改”时的舞蹈让我拍,我问“土改”时的舞蹈怎么跳,奶奶就向我展示舞蹈的动作。第三个奶奶来问当天是什么日子时,我把记录设备上的液晶显示器翻转方向,朝向她们,她们在看显示器上自己的样子时,我也在记录。在这样的场景中,三个奶奶说话的内容,三个奶奶的行为,都受到我和记录设备的影响。
在2018年的《上囡村影音日志》[6]中,我呈现了不同类型的情景事实。以画外音的形式解释我初到上囡村遭遇的情景;把村民直视记录设备的镜头留在影片中;让村民的问题“你是做什么的”,以及我的回答“我是云南大学的,教书的”留在影片中;用地上的影子来展现一群小孩伏在我的肩膀上看我怎么做记录;把村里的小伙子和我掰手腕的场景留在影片中,而这个场景是正在上小学五年级的岩勐布记录下来的。在影片中放入不同类型的情景事实,目的在于让观者通过情景事实去理解呈现在影片中的镜头、场景和段落。在这些情景事实中,一个布朗族小伙子在火塘边烤肉的镜头,能够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在民族志电影中放入情景事实的重要性。在这个镜头中,从小伙子专心摆弄烤肉的样子来看,他似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有人在记录。然而,当小伙子摆弄好烤肉之后,抬起头来看向我,两手同时向两边打开,说道“好啦”,紧接着问我“给好看”,我回应“好看呢”,之后我们两人同时哈哈大笑。对于这个镜头,我可以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剪辑:其一,在小伙子双手打开之前就截掉,观者就只能看到小伙子专心烤肉的部分,这样可以营造小伙子在记录设备跟前表现非常“自然”的印象;其二,既保留他“专注”烤肉的部分,又保留他对我的记录做出的反应,以及我对他的反应做出的回应。我在《上囡村影音日志》中所采取的,是第二种剪辑方式。采取第二种剪辑方式,观者就能理解,该镜头的前半部分中,小伙子专注地摆弄烤肉,是因为他知道我正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