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休与清流思潮

四 何休与清流思潮

在《公羊解诂》中,表明了《春秋》是专门为了汉王朝而作的这样的信念,或者如果考虑到其神秘性色彩的话,与其说是信念而不如说是信仰了。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据说在“若有王者则至,若无王者则不至”的这一仁兽的出现当中,包含着“周亡之征”、“汉兴之瑞”、“孔子将没之征”的三种意义。“孔子将没之征”在这里暂且放下不提。由于是正当“天下散乱”的春秋之时,“不当至而至”,所以对周而言是表示天下亡失之“异”的麟的出现,在另一方面,则成为圣汉将兴之“瑞”了(注以及徐疏)。 (34) 以麟的出现为契机,孔子预见了汉王朝的兴起,为了汉王朝而作了《春秋》。何休在哀公十四年传的注当中,反复地进行了如下的解说。 (35)

《传》云:“孔子曰:‘孰为来哉!孰为来哉!’反袂拭面,涕沾袍。”注云:“夫子素案图录,知庶姓刘季当代周。见薪采者获麟,知为其出。何者?麟者,木精。薪采者,庶人燃火之意。此赤帝将代周居其位,故麟为薪采者所执。……夫子知其将有六国争强,从横相灭之败,秦项(楚)驱除,积骨流血之虐,然后刘氏乃帝,深闵民之离害甚久,故豫泣也。”

《传》云:“何以终乎哀十四年?曰:‘备矣!’”注云:“人道浃,王道备。必止于麟者,欲见拨乱功成于麟,犹尧、舜之隆,凤皇来仪。故麟于周为异,《春秋》记以为瑞。明大平以瑞应为效也。绝笔于春,不书下三时者,起木绝火王,制作道备,当授汉也。”

《传》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注云:“……孔子仰推天命,俯察时变,却观未来,豫解无穷。知汉当继大乱之后,故作拨乱之法以授之。”

《传》云:“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注云:“待圣汉之王以为法。”

说《春秋》是为汉王朝而作,也未必就是先人未发之说。 (36) 但是,董仲舒只是或讲“孔子立新王之道”(《玉杯》),或讲“《春秋》缘鲁以言王义”(《奉本篇》),还没有达到以至于将新王特定为汉王朝。不管怎样,如果认为《春秋》是为汉王朝而作的话,那么这对汉人来说即使是不喜欢,大概也还是成为担负着深刻意义的东西,成为与现实的要求具有很深关系的东西。这些即如凌曙《公羊问答》卷二所记:“问,哀公十四年注,‘待圣汉之王以为法’,此汉儒之空言与?抑果有确证否?曰:两汉君臣皆以经义发为文章,观其诏诰奏议,凡决疑定策,悉本之于公羊。”以及接着引用的诸多举例所显示的那样。而且有关何休的《公羊注》,也可以明显地看到其想在《公羊经传》和汉制之间寻求脉络的态度。在训诂性的注释当中,比如哀公十二年“春,用田赋”,注云:“言用田赋者,若今汉家敛民钱,以田为率矣。”像这样多用“若今……”一类的表现,虽然是古典注释常见的手法,但肯定还是他取向上的表现。进而,汉礼或汉律在引证中被提出来的情况,大概就更在于他的取向了。 (37) 当然也不仅如此,对中国人来说,如果认为古典的注释不只是始终为训诂性的注释,而且是可以寄托自己思想的一种有力的著述形式,那么,何休所处的呈现出一种世纪末性病症的时代,也就是东汉桓灵时代的情况,尽管在何休注当中得到了积极或者消极的反映,但是大概也绝非过于道破了的。 (38) 虽然在《解诂》的序中说到《春秋》是“据乱而作”,但是如同春秋是乱世一样,何休生活的时代也仍然是乱世。在“上有圣帝明王,天下太平,然后乃至”(哀公十四年注)的时候麟的出现,理所当然地应该是“圣汉将兴之瑞”(哀公十四年疏)。然而,在何休的周围,丝毫不存在能够称作太平的状况。仅在那些并非只是疏通经传之义就结束的注解当中,很容易看出何休的大概是托于乱世之春秋而言的一种感怀。如果我们还记得何休就是党人之一的话,那么这就不只是他个人的感怀了,大概作为清流士人的思潮而具有普遍性。

宣公十七年“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注云:“称字者,贤之。宣公篡立,叔肸不仕其朝,不食其禄,终身于贫贱。故孔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此之谓也。……卒而字者,起其宜为天子上大夫也。孔子曰:‘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如此地特意引述《论语·泰伯》、《尧曰》两篇中的话语,单纯地作为经的注释而言,这不是稍微有些深思过度了吗?大概告诫宦官之受宠用一类的发言,也是当然存在的。襄公二十九年“阍弑吴子馀祭。阍者何?门人也,刑人也。……君子不近刑人,近刑人则轻死之道也。”注云:“刑人不自赖而用作阍,由之出入,卒为所杀,故以为戒。不言(弑)其君者,公家不畜,士庶不友,放之远地,欲去听所之(《礼记·王制篇》),故不系国。不系国,故不言其君。”尽管这是从传的本文而原样地引出来的注释,但是在哀公四年的注中说:“春,王三月,庚戌,盗杀蔡侯申。弑君贱者穷诸人(文公十六年传),此其称盗以弑何?贱乎贱者也。贱乎贱者孰谓?谓罪人也”,之后又说:“罪人者,未加刑也。蔡侯近罪人,卒逢其祸。故以为人君深戒。不言其君者,方当刑放之,与刑人义同。”在东汉时代,所谓“刑隶”(传四七《刘陶传》)或者“刑余”(传六八《宦者传论》)都是对宦官的蔑称。或者还如在杨秉的上疏中所言:“臣案国旧典,宦竖之官,本在给使省闼,司昏守夜,而今猥受过宠,执政操权”(传四四),这恰好可以看到使人联想到“阍”的表述。 (39) 进而还有,在郎中审忠弹劾宦官曹节等人的文章中,可以看到“吴使刑人,身遘其祸”(《宦者传》),不用说这就是袭用了《公羊传》襄公二十九年的文字。以上大概都是我们应该注意的。

而且,在何休极力地主张选用“贤者”的时候,使人感到这似乎与在清流士人之间广泛存在的论调越来越接近了。“礼,公卿大夫士皆选贤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职大,不当世,为其秉政久,恩德广大。小人居之,必夺君之威权”(隐公三年注)。可是,贤人不被任用而“世卿”夺取了国君的威权,或者是“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文公元年注),这就是春秋时代的现实。如此一来,何休说道:“当春秋时,废选举之务,置不肖于位。辄退绝之以生过失,至于君臣忿争出奔。国家之所以昏乱,社稷之所以危亡。”(隐公元年注)虽然当下其所谓君臣纷争出奔的事情还没有发生,但是伴随着浊流势力进出的选举制的混乱,正带来国家社稷的危机,这一情况是我在第一节中已经提到过的李固、朱穆、皇甫规、审忠等清流士人的共同的认识。

那么,何休认为,虽然在《春秋》中,春秋时代的现实是乱世,但是在其措辞当中,则是依托于从衰乱之世到升平之世,从升平之世再到太平之世的发展这样一种稍显乐观的历史观。他把所谓太平之世的整体图景,在宣公十五年《传》“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的长文注释中提示了出来。尽管这并不全是何休的发明 (40) ,然而其无非就是由何休所假设的理想社会。所谓“颂声”,按照何休所说就是“太平歌颂之声,帝王之高致”。

何休所描绘的社会最主要的特征,就是财富与劳动的平均化(财均力平),这是通过井田法而实现的。井田法是将寇盗驱逐于野外,而没有强者欺凌弱者之事的、由圣人制定出来的制度。凡一夫一妇,受田百亩而养育父母妻子,以五口为一家(五口范围之外的叫做余夫,一人受田二十五亩),再有公田十亩。百亩私田加上十亩公田,这就是所谓什一之税。庐舍则为两亩半。所以一家的土地是一顷十二亩半,八家为九顷,仅这就成为一井。庐舍被安置在中央就是以为贵,公田在其附近就是重,私田被安排在外就是贱。在井田里,一是无泄地气(徐疏,冬前相助犁),二是无费一家(田器相通),三是同风俗(同耕而相习),四是合巧拙(共治耒耜),五是通财货(井地相交,遂生恩义,货财有无,可以相通),这些也就是伴随着共同作业和相互扶助的实际情况的。而且,如同有所谓“市井”一词那样,交易也被安排在井田里进行。 (41) 为了防备灾害,田里不是只种一个种类的谷物,而且田里不能有妨碍五谷生长的树木。在庐舍的周围种植桑荻杂菜,饲养五只母鸡和两头母猪,瓜果种植在田界的地埂上。女子们勤勉于桑蚕丝织。如此,老人能够穿上帛、吃上肉,死的时候能够得到安葬。再有,十井的人家共同负担兵车一乘。司空通过鉴别田地的高下肥瘦而将其分为三等,并且规定,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为了不造成肥沃田地与贫瘠田地之间的不公平,每三年实行一次土地轮换和与之相伴随的住居的迁徙。

那么,在田地里的聚落叫做庐,在城邑里的聚落叫做里,一里八十户,八家一起成为一巷,在里的中央安置校室。代表里的人有父老和里正,他们按照里民的一倍数来受田,而且容许其乘马。要分别选出父老中的“耆老有高德者”,亦即经验丰富的故老中的有德者,还有里正中的“辩护伉健者”,亦即实行能力、指导能力都出色的强健者。 (42) 父老和里正,在民众外出从事田作的春夏时节,早晨,开门而坐于塾(门侧之室),对有过时而来者就不让出去了;到了日落时分,有出樵而未归者也不让进入了。而且,在耕种收获结束,民众在城郭里生活的秋冬时节,里正鼓励纺织,同巷的男(衍字?) (43) 女人们每天晚上共同努力地做工。因此,女子劳动一个月就是相当于45日的劳动量,这样持续地从当年十月到来年的正月。另一方面,在这期间父老在校室里担当教育工作。小孩到了8岁就要进入小学,到15岁就要进入大学进行学习。其推选方式是,学习成绩优秀者就被从里的校室送到乡的乡学,从乡学送到邑的庠,从庠送到诸侯的国学,分别在这些小学里学习。进而,诸侯每岁将其中的小学成绩优秀者呈贡给天子而使其在大学里学习。大学的成绩优秀者被称为造士。如果造士的德行、能力都同等的时候(行同而能偶),就通过射箭来选拔而授爵。这样一来,“士以才能进取,君以考功授官”就理当成为可能了。而这种原则,无非就是何休不断极力主张的选用“贤者”的原则。而且这种社会,就像贡士制度那样明显地始终是以“财均力平”的里为基础,从里到乡、邑、国这样地被积累起来,而且还有天子位于其上。其中具有不是上意下达,而是下意上达这样的构造,说起来就是在民意之总和基础上的国家的形成。这种情形,大概也可以通过如下所说的情况来证明。也就是说,对于60岁的男子,50岁的女子,无子者,官方不仅给予衣食,而且让他们在民间采集诗歌,就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那样的诗歌。这些依然是从里到乡、从乡到邑、从邑到国,然后从国到天子那样地被报告上来,这样一来,王者就能够“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根据《老子》四十七章),不下堂而知四方”了。再有,对于王者,有着“德合元者称”、“德合天者称”、“合仁义者称”,或是“天所生,故谓之天子”(成公八年注)等各种的称谓来称呼 (44) 。那么作为王者的人物,又应该如何存在呢?何休认为王者是“至廉无为以率先于天下”,而不能处于追求的状态。若处于追求的状态,也就是“诸侯贪,大夫鄙,士庶盗窃”了(桓公十五年注)。而且,原本就是“天地所生,非一家之有,有无当相通”(隐公元年注),“天地自然之利,非人力所能加,故当与百姓共之”(桓公十六年注)。这里所认同的,恰好是与大体被定名为《太平经》的道教经典的思想相通的认识。 (45) 然而,这种天地自然所带来的利益不应该为王者一家所独占,同时还必须对这种天地之德表示报恩之心。比如有以社祭来作为报恩的具体表现。“社者,土地之主。祭者,报德也。生万物,居人民,德至厚,功至大。故感春秋而祭之。”(庄公二十三年注)何休在宣公十五年注中所描绘的理想社会,也具有深深扎根于这种天地自然当中而被充分地培育着的景象。其中,如《礼记·王制篇》所说的那样,三年的耕作中要生产出一年的储备,九年的耕作中要生产出三年的储备,30年的耕作中要生产出十年的储备,那么即使在遭遇水害旱灾时也是民无忧色,四海之内皆乐其业,这样就会“颂声作”了。何休的长文注释到这里而结束。

何休说到,在春秋时代,由国、属、连、卒、州构成的“保伍”制所遭的破坏及混乱还在持续(桓公二年注)。这确实是春秋时代的现实。而恰如这样的情形,在东汉时代,乡里制也是确实地朝着崩坏的方向走下去。而且,清流运动的主要方面,如果像川胜义雄所说的那样,认为乡里制崩坏的来临,就在于豪族通过无德行的武力和财力对乡里的统治——即领主化倾向,从而这种崩坏就存在于对其进行抵抗的地方 (46) ;那么,把理想社会当做以“财均力平”的里为基础的情形来加以描绘,并且把站在其顶点的王者当做至廉无为者来加以描绘的时候,在这里,何休不又是与那些清流的立场相分开的吗?到处都面临着衰乱的这样的一种绝望,不就是被逆投影在这种理想社会上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