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孝经》在儒家经典中特别著名以至获得了宗教性典籍的位置,这是为什么呢?我认为,当然是应该提出这样的问题的。那么可以说,至少其理由之一大概就是如下这样的。
“孝”对中国人来说,是最基本的德行 (29) ,虽然如此,但是因为剃发而毁伤身体发肤,并以出家主义为前提的佛教往往与孝德相抵触,所以在这时候,孝不就成为更应该被彰显的德行了吗?东晋孙绰的《喻道论》(《弘明集》卷三),就是针对当时的中国人对佛教提出的率直疑问而从佛教者的立场一一加以回答的论文。其中举出的主要题目就是报应、杀生,还有孝这三者。关于孝的问题,问难者发言道:“周孔之教,以孝为首。孝德之至,百行之本。本立道生,通于神明。故子之事亲,生则致其养,没则奉其祀。三千之责,莫大无后。(身体发肤)体之父母,不敢夷毁。…… 而沙门之道,季离所生(父母),弃亲即疏。刓剔须发,残其天貌。生废色养,终绝血食,骨肉之亲,等之行路。背理伤情,莫此之甚。”(T52,17a)
如果认为这样的孝的德行,与佛的教导相对抗,也就是必须在宗教的水平上而特别有意识地加以彰显 (30) ,那么通篇全都当然地高扬孝的主题,诵读又很便利,而且早自汉代以来就被相信有“祛邪”之力的《孝经》,就变得被赋予了也与佛典类似的位置。亦即《孝经》就变得被特别赋予了宗教性的位置。在《孝经》中,不只讲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有各自的孝的方式,因为原本在《孝经》当中,孝是被提高到“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的贯通三才的宇宙性原理的程度的(《三才章》);而且,还讲到:“宗庙致敬,鬼神著矣,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感应章》)
唐玄宗的《孝经注》,即所谓《御注孝经》,就是参考韦昭、王肃、虞翻、刘邵、刘炫、陆澄等,“举六家之异同,会《五经》之旨趣”而成的(玄宗《孝经序》)。还有,在将此注扩展而成的宋邢昺的疏中,又很多地方引用了六朝人之说。其中,讲到过“常每日限诵《孝经》二十遍,以拟《观世音经》”的南朝梁的皇侃《孝经义疏》的说法也随处散见。例如在开头的《御制序并注》的疏中,就引用了其颂扬孝是永不磨灭之规范的话说:“皇侃曰,经者,常也,法也。此经为教,任重道远。虽复时移代革,金石可销,而为孝事亲常行,存世不灭,是其常也。为百代规模,人生所资,是其法也。”然而,遗憾的是,没有发现其明确说明作为本章主题的《孝经》的宗教性的文字,即在似乎是给我们以线索而讲到“宗庙致敬,鬼神著矣,云云”的前引《感应章》的疏当中,并没有引用皇侃之说。原本玄宗注,大概就是因为在孔安国注、郑玄注以及皇侃的《义疏》中纰缪很多,所以“于先儒注中采摭菁英,芟去烦乱,撮其义理允当者,用为注解”(邢昺《孝经注疏序》),也就是说,皇侃《义疏》的纰缪部分是被摒弃了的,而邢昺也基本上还是沿袭了这一线索的。
更为遗憾的是,从墓中实际发现《孝经》的记录是很难找到的。正如皇甫谧在《笃终》讲到的“无不发之墓”那样,盗掘的记录倒是大量存在。即使过了六朝时代,除东晋的卞壶、桓温、桓温之女等人的墓之外 (31) ,尤其是在南朝末期的陈的混乱时期,前代的王侯墓屡屡遭到盗掘,也就是“玉杯得于民间,漆简传于世载”的样子(《陈书》卷三《世祖纪》“天嘉六年诏”)。据记载,东晋的郗昙和谢安的墓也被打开了,而在郗昙墓中随葬的则是“王羲之书及诸名贤遗迹(墨迹)”。 (32)
(1) 详细的则参见兴膳宏、川合康三《〈隋书·经籍志序〉译注(三)》(《中国文学报》28册)。
(2) 成侯是钟会之父钟繇的谥号。因此大概就是钟繇关于《周易》的笔记。
(3) 在周法高《颜氏家训汇注》(《“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一,1960年)中有引用。
(4) 加地伸行《〈太史公自序〉的形成——〈史记〉研究之一》(《密教文化》67号)中,制作了《孝经》引《诗》表。
(5) 例如在近世中国的学塾里,《孝经》作为课本而被使用的情况,参见田中谦二《旧中国儿童的学塾生活》(《东方学报》京都,15册)。
(6) 《龙城录》被认为是唐代柳宗元之作,但是宋代王铚怀疑大概是假托柳宗元的。参见《四库提要》卷一四四《子部·小说家类存目二》。
(7) 有关《观音经》信仰,参见佐伯富《近世中国的观音信仰》(《塚本博士颂寿纪念佛教史学论集》,1961年),牧田谛亮《六朝古逸观世音应验记的研究》(平乐寺书店,1970年)。还有,作为《观音经》信仰的一个条件,大概应该加上这样的考虑,就是与《孝经》同样地,《观音经》是“小儿童子”也能诵读的小品。《续高僧传》卷二八《释慧恭传》中说:“……(慧)远曰:‘大无所解,可不诵一部经乎?’恭答曰:‘唯诵得《观世音经》一卷。’远厉色曰:‘《观世音经》,小儿童子皆能诵之,何烦大汝许人乎。……’”(T50,686c)。
(8) 参见本书第十三章《夷夏论争》。
(9) 《风俗通》卷九《怪神篇》“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条。北部督邮到伯夷,做部内巡察的途中,在一小亭留宿,“整服坐诵《六甲》、《孝经》、《易本》”,结束之后而卧,不一会儿便治退了出现的老狸妖怪。
(10) 《后汉书》传七二《方术传序》的注中有的“遁甲,推六甲之阴而隐遁也”,大概支持了惠栋的说法。
(11) 译者注:中华书局本《宋书》卷二七《符瑞志上》无“簪缥笔,衣绛单衣”七字。
(12) 译者注:中华书局本《宋书》卷二七《符瑞志上》“虹”作“洪”。
(13) 译者注:见于《后汉书》卷八一《独行·向栩传》。
(14) 参见宫川尚志《六朝史研究——宗教篇》(平乐书店,1964年,第49页)。
(15) 《武威汉简》(文物出版社,1964年)。
(16) 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省武威县文化馆:《武威旱滩坡汉墓发掘报告——出土大批医药简牍》(《文物》1973年12期)。
(17) 根据罗福颐《临沂汉简概述》(《文物》1974年2期),据说到当时为止整理了的竹简830余枚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周秦诸子》(1)《六韬》残简,(2)《孙子十三篇》残简,(3)《尉缭子》残简,(4)《管子》残简,(5)《晏子》残简,(6)《墨子》残简和佚文。第二部《佚书丛录之一》(1)《汉元光元年历谱》,(2)《齐孙子兵法》残简,(3)《相狗经》残简。第三部《佚书丛录之二》《阴阳书》及《风角灾异杂占》残简。
(18) 马王堆三号墓出土的帛书大部分写有篇题。这里先列举出晓菡《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概述》(《文物》1974年9期)的分类。(甲)(1)《老子》甲本,(2)《老子》甲本卷后佚书四篇。(乙)(1)《老子》乙本卷前佚书四篇(有《经法》、《十大经》、《称》、《道原》的篇题),(2)《老子》乙本。(丙)(1)《周易》,(2)《周易》卷后佚书三篇(在后边的两篇中有《要》、《昭力》的篇题),(3)《周易·系辞》。(丁)与《战国策》有关系的书。(戊)与《左传》类似的佚书。(己)关于天文星占的佚书。(庚)关于相马的佚书。(辛)关于医经方的佚书。(壬)关于刑德的佚书三篇。(癸)关于阴阳五行的佚书二篇。(子)《导引图》一幅。(丑)地图一幅。(寅)《驻军图》一幅。(卯)《街坊图》一幅。(辰)杂占。详细的这里就省略了。针对这个分类,有各种各样的不同说法和意见提出,内容的整理大概今后会变动的。
(19) 详细的则参见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
(20) 参见文物出版社《唐写本〈论语郑氏注〉说明》(《文物》1972年2期),金谷治编《唐抄本郑氏论语注集成》(平凡社,1978年)。
(21) 除《晋书》卷五一《束皙传》之外,参见同书卷三《武帝纪》、卷三六《卫恒传》、卷五一《王接传》。还有,有关汲冢书发现的年代,参见第十章《颜师古的〈汉书注〉》的注23(译者注:即本译文第249页注释③)。
(22) 不过这个情况在贾公彦的《序周礼废兴》中也好,在《考工记》的疏中也好,一句都没有提及,这是不可思议的。
(23) 参见拙文《犹如魂气无所不至》(《展望》1976年6月)。
(24) 例如,塚本善隆《魏晋佛教的展开》(收于其《著作集》第三卷,大东出版社,1975年)。
(25) 译者注:中华书局本作“盘”。
(26) 译者注:以上两处“郭翻”的“翻”字本书原文作“潘”,现据《太平御览》改,本书后面的索引中亦同。又据《晋书》卷九四《隐逸传》记有“郭翻,字长翔,武昌人也”,与《太平御览》引《郭翻别传》所记“翻,字道翔,武昌人”者当为同一人物。
(27) 吉冈义丰《老子河上公本与道教》(酒井忠夫编《道教的综合性研究》,国书刊行会,1977年),在其第二部分《傅弈的〈道德经〉诸本说》中,论述了应该怎样来读《混元圣纪》这一文章,并反驳岛邦男的《老子校正》。因为与本章的论旨没有直接关系,而且过程也很烦琐,所以不做介绍了。不过《混元圣纪》的原文则可信为如下:“唐傅弈考覈众本,勘数其字。云,①项羽妾本。齐武平五年,彭城人开项羽妾冢得。②望安丘之本。魏太和中,道士寇谦之得。③河上丈人本。齐处士仇岳传家之本,有五千七百二十二字。与韩非《喻老》相参……。”还有,与此几乎同文,可以看到在宋彭的《道德真经集注杂说》卷下(《道藏》第403册)中作为从《老君实录》中引用的文字。据此,上述②《望安丘之本》就是见于《经典释文·序录》等的《毋(安)丘望之本》,还有③的部分,应该改成“河上丈人本。齐处士仇岳传之。三家本有五千七百二十二字”。
(28) 根据释明《决对傅弈废佛法僧事》(《广弘明集》卷一二)的引用(T52,175a~b)。傅弈的排佛论的详细情况,参见前一章《中国的排佛论的形成》第三节。
(29) 有关这个主题务必读的,就是桑原陟藏《中国的孝道——特别是从法律上观察的中国的孝道》(收于《全集》第三卷,岩波书店,1968年)。
(30) 对于中国的“孝”,佛教方面是如何将“孝”的理论放在对立的位置的呢?关于这个问题参见如下的论文。Kenneth Chen:“Filial Piety in Chinese Buddhism”(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Vol.28,1968).
(31) 《晋书》卷七〇《卞壶传》:“其后盗发壸墓,尸僵,鬓发苍白,面如生,两手悉拳,爪甲穿达手背。”《南齐书》卷二九《周山图传》:“盗发桓温冢,大获宝物,客窃取以遗山图,山图不受,簿以还官。”同书卷三五《宜都王铿传》:“镇姑熟,时有盗发晋大司马桓温女冢,得金蚕银茧及珪璧等物。铿使长史蔡约自往修复,纤毫不犯。”
(32) 《陈书》卷二八《始兴王伯茂传》:“是时征北军人于丹徒盗发晋郗昙墓,大获晋右将军王羲之书及诸名贤遗迹,事觉,其书并没县官,藏于秘府,世祖以伯茂好古,多以赐之,由是伯茂大工草隶,甚得右军之法。”同书卷三六《始兴王叔陵传》:“尚书八座奏曰:‘……始兴王叔陵……抄掠居民,历发丘墓,谢太傅(谢安)晋朝佐命,草创江左,斫棺露骸,事惊听视。’”
不过,在《文物》1972年1期《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展览简介》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阿斯塔那北区晋唐墓葬》的注(10)中,有从1967年发现的一座墓中出土了《孝经》残片两纸这样极其简单的报告(《文化大革命期间出土文物》,人民出版社,1972年,65页注(3)中也有同样的纪事)。详细报告则要等待发表。
附记:作为随葬典籍的事例,最早的据说是河南信阳市长台关一号墓的竹简。江村治树《战国、秦汉简牍文字的变迁》(《东方学报》53册)推定为战国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