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葛洪所继承的仙道主流,是由左慈、葛玄、郑隐传下来的,在其仙道的体系上,在以炼金、炼丹为中心的同时,行气、房中术、草木药材的服用等道术被给予了辅助性的位置。葛洪师事于郑隐是在20岁前少壮时期的事情,在之后的某个时候,他又师事于鲍靓,从而接续上了由马明生、阴长生、鲍靓所传的仙道。但是后者对于葛洪来说,则是停留在双重意义的位置上的。不管怎样,从郑隐或鲍靓那里所得授的东西,就是道术那种不凡的技术性的东西;然而,以论证神仙实际存在的方法论为首的、有关所谓仙道的理论性方面,则是受到来自嵇康的养生说的很大影响。这一情况,请读者参考前面我提到的拙稿《抱朴子的世界》。不用说,来自嵇康的影响,并不是依靠“师受”形式而得来的东西,而是通过书本而得来的知识。
不过,陶弘景所评论的与葛洪的仙道系谱相关联的人们,即左慈、葛玄和鲍靓等,都同样是“术解甚多,仙第犹下”。就是说他们仅仅在“术解”方面,亦即只是在技术性的理解上不凡。尽管我们没能发现其对葛洪或者郑隐的公开评论,但是似乎可以认为,此二人也是被归为同一范围的。正像我们一再重复的那样,在葛洪的仙道中至为重要的就是“金丹”。即使在陶弘景的《真诰》中,也绝没有否定金丹。尽管葛洪的仙道被给予了相应的定位,但是在金丹方面大概也还是被重视的,在仙经的诵读上即是如此。在《真诰》卷五《甄命授第一》中的太上高圣玉晨大道君的话中说道:“食草木之药,不知房中之法及行炁、导引,服药无益也。终不得道。若至志感灵,所存(观想的对象)必至者,亦不须草药之益也。若但知行房中、导引、行炁,不知神丹之法,亦不得仙也。若得金汋神丹,不须其他术也,立便仙矣。”如果是《抱朴子》的话,照理到此就足够了,可是道君又进而附言说:“若得《大洞真经》者,复不须金丹之道也。读之万遍,毕便仙也。” (50) 或者还有论及存在于昆仑山上的九府仙官官秩的说法,即在《大洞真经》中说,快活的人成为仙卿,服用金丹的人成为大夫,服用众芝(草木药)的人成为御史。这些卿、大夫、御史,不用说就是地上官制的投影。至少在这里,似乎可以认为,从《抱朴子》到《真诰》的发展,是朝着否定道术的方向,而处在道教的合理化、简约化的一个过程中。在炼金、炼丹上,为了得到其药材而伴随着种种的辛劳,还需要很大的财力,这些情况葛洪也是再三直言的。 (51)
然而如果在这里讲道教的合理化的话,那么在《抱朴子》中,大概也是认同这一方向的。“今为此书粗举长生之理,其至妙者不得宣之于翰墨”(《抱朴子序》),尽管葛洪是这样说的,但是对于以往被秘藏起来的仙药的制作方法,还有传授仙经和口诀时的仪式,甚至是当时的口诀本身,葛洪在《抱朴子》中所记载的情况,我们必须重新认识其意义所在。也就是,对于仙道这一极其秘密仪式性的存在来说是一种世俗化secularization的道路,在这里被打开了。与直到葛洪为止的仙道系谱分明的情况相反,葛洪的弟子,还有其以后的系谱变得不甚分明的局面 (52) ,或许就与这一情况有关。在《自叙篇》中所讲的“竟不成纯儒,不中为传授之师”,当然肯定是其强烈地意识到了外学而讲的话,然而,即使有关内学——仙道,葛洪也毋宁是想要站在非“传授之师”的位置上的。所谓“不中为传授之师”,虽说是表面性的谦辞,但是在嵇康被评论为“学无师受”(《晋书》卷四九)的时候,这就是体现从传统的框架中解放出来的学问上的姿态了。葛洪与其说想成为一人之师,不如说有志于成为以世间普遍的识者为对象的万人之师,似乎这样更确切。“上古真人愍念将来之可教者,为作方法,委曲欲使其脱死亡之祸耳,可谓至言矣。然而俗人终不肯信,谓为虚文。……(余)焉知来者之不如今,是以著此以示识者。”(《金丹篇》)
(1) 译者注:此处本书原文作“却过”,据《抱朴子外篇》原文改。
(2) 收于《新修平田笃胤全集》第14卷(名著出版,1977年)。
(3) 《抱朴子外篇通检》(巴黎大学汉学研究所,汉学通检提要文献丛刊之三,1969年)。
(4) 制造仙药的秘方是很少被传授的。在不得已的时候,是可以给予制成品的仙药的。“传丹经,不得其人,身必不吉,若有笃信者,可将合药成以分之,莫轻以其方传之也。”(《金丹篇》)“杂猥弟子,皆各随其用心之疏密,履苦之久远,察其聪明之所逮及,志力之所能辨,各有所授,千百岁中,时有尽其囊枕之中,肘腋之下,秘要之旨耳,或但将之合药,药成分之,足以使之不死而已,而终年不以其方文传之。”(《勤求篇》)
(5) 译者注:此处本书原文作“诚”,据中华书局本原文改。
(6) M. Henri Maspero,“Le Mot Ming”(Journal Asiatique,Tom CCXIII,1933).
(7) 在《无上秘要》卷三三《轻传受罚品》(《道藏》第772册)中,具体地列举了对这种罪的殃罚。
(8) 《汉书》卷三六《刘向传》中说:“上(宣帝)复兴神仙方术之事,而淮南有《枕中鸿宝苑秘书》,书言神仙使鬼物为金之术及邹衍重道延命方,世人莫见,而更生(刘向)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得其书。更生幼而读诵,以为奇献之,言黄金可成……。”参见福永光司《刘向与神仙——西汉末期神仙道教的世界》(《中哲文学会报》4号)。
(9) “凡方书所名药物,又或与常药物同而实非者,如河上姹女,非妇人也;陵阳子明,非男子也;……见用胡王使者、倚姑新妇、野丈人、守田公、戴文浴、徐长卿,则谓人之姓名也。延易之草,或有不知,玄秘之方,孰能悉解?刘向作金不成,无可怪之也。及得其要,则复不烦圣贤大才而后作也,凡人可为耳。刘向岂顽人哉,直坐不得口诀耳。”(《黄白篇》)。
(10) 可是,极力主张“师受”的并不只是《抱朴子》。例如,在讲到有关真诰的传承的《真诰》卷一九《翼真检第一·真诰叙录》中,在记述了南朝宋的王兴缮写真诰的不幸之始末后讲到:“此当是(王)兴先不师受,妄窃写,用所致如此也”;还有,在《无上秘要》卷三四《授度品》中也有云:“学当师受,学不师受,不可以教人。”
(11) 译者注:此处“干”或作“于”。据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第263页,注32)说:“孙(星衍)校:‘干’《藏》本作‘于’”。又引《后汉书·襄楷传》楷疏中所云“受于吉神书”为证。
(12) 在《外篇》的《自叙篇》中,葛洪讲到个人的体验时说道:“又曾受刀盾及单刀双戟,皆有口诀要术以待取人,乃有秘法,其巧入神,若以此道与不晓者对,便可以当全独胜,所向无前矣。”
(13) 在《黄白篇》的开头,就“黄白”的意思做了如下的说明:“《神仙经》黄白之方二十五卷,千有余首。黄者金也,白者银也。古人秘重其道,不欲指斥,故隐之云尔。”
(14) 在《遐览篇》的道经书目中著录有《彭祖经》一卷,还有在《极言篇》引用《彭祖经》说道:“按《彭祖经》云,其自帝喾佐尧,历夏至殷,为大夫,殷王遣彩女,从受房中之术,行之有效,欲杀彭祖以绝其道,彭祖觉焉,而逃去,去时年七八百余,非为死也。”
(15) 这个地方的原文,孙星衍本作“以勤行求之”,但这里根据《道藏》本及《四部丛刊》明刻本将“以”改为“宜”。
(16) “山中卒逢虎,便作三五禁,虎亦即却去,三五禁法,当须口传,笔不能委曲矣。”(《登涉篇》)
(17) “守元(玄)一,并思其身分为三人,三人已见,又转益之,可至数十人,皆如己身,隐之显之,皆自有口诀,此所谓分形之道……。”(《地真篇》)
(18) 不过到了后世,血盟好像实际并不进行了。例如,在《无上秘要》卷三四《法信品》中,作为从《洞真太上飞行羽经》中引用的内容而说道:“凡受九真玄经者,皆先歃血累坛,剪发立盟,为不宣不洩之信誓。后圣以歃血犯生炁之伤,剪发违肤毁之犯,谨以黄金代刺血之信,青柔之帛三十二尺,当割发之约。”
(19) 有关《金液经》,也是如下地说道:“其经云:金液入口,则其身皆金色,老子受之于元君,元君曰,此道至重,百世一出,藏之石室,合之皆斋戒百日,不得与俗人相往来,于名山之侧,东流水上,别立精舍,百日成……”(《金丹篇》)。
(20) 这里的“天文”,大概应该在与如下所记诸文有关的基础上来理解。“今请陈为书之本始也,造文之即肇矣,乃是五色初萌文章画定之时,秀人民之交,别阴阳之分,则有三元八会群方飞天之书,又有八龙云篆明光之章也。”(《真诰》卷一《运象篇第一》)“……于是大圣众,同时闭眼,伏地听命,俄顷之间,天炁朗除,冥暗豁消,五色光明,洞彻五方,忽有天书,字方一丈,自然而见,空玄之上,五色光中,文彩焕烂,八角垂芒,精光乱眼,不可得看,……右出《洞玄诸天内音经》。”(《无上秘要》卷二四《真文品》,《道藏》第770册)
(21) 例如下面所讲到的:“银亦可饵之,与金同法,服此二物,能居名山石室中者,一年即经*举矣。止人间服亦地仙,勿妄传也。”(《金丹篇》)几乎同文在《仙药篇》中也有。(译者注:*“经”或作“轻”。参见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1980年,第78页。)
(22) 参见本章注15(译者注:即本译文第335页注释①)。
(23) 与这个情况有关联,葛洪如下所讲的内容令人深感兴趣。“今之医家,每合好药好膏,皆不欲令鸡犬小儿妇人见之。若被诸物犯之,用便无验。又染采者恶恶目者见之,皆失美色。况神仙大药乎。”(《金丹篇》)还有“俗间染缯练,尚不欲使杂人见之,见之即坏,况黄白之变化乎。”(《黄白篇》)
(24) “金成,取百斤,先设大祭,……礼天二十斤,日月五斤,北斗八斤,太乙八斤,井五斤,灶五斤,河伯十二斤,社五斤,门户闾鬼神清君各五斤,凡八十八斤。余一十二斤,以好韦囊盛之,良日于都市中市盛之时,默声放弃之于多人处,径去无复顾。凡用百斤外,乃得恣意用之耳。不先以金祀神,必被殃咎。”(《金丹篇》)
(25) “山林之中,非有道也,而为道者必入山林,诚欲远彼腥膻而即此清净也。……合金丹之大药,炼八石之飞精者,尤忌利口之愚人,凡俗之闻见,明灵为之不降,仙药为之不成,非小禁也。”(《明本篇》)
(26) 王相是伴随着休囚死而有关五行势力消长的术语。“王”是五行的某一种势力的极点。“相”是“王”产生的地方和势力发生过程中的某种状态。对于新的“王”来说,被代替了的曾经的“王”被称为“休”(或“废”);而处于势力衰弱过程中的人被称为“囚”,处于衰弱之极致的人被称为“死”。参见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笺》(香港Tong Nam Printers & Publishers,1956),第70—71页;铃木由次郎《太玄易之研究》(明德出版社,1964年),第56页;等等。有关日的“王相”之语,见于《孟子·公孙丑下篇》“天时不如地利”的赵岐注中“天时谓时日支干五行旺(一作王)相孤处之属也”,这里的疏中说:“五行,金木水火土是也,金旺在巳午未申酉,木旺在亥子丑寅卯,水旺在申酉戌亥子,火旺在寅卯辰巳午,土旺在申酉戌亥。”
(27) 在《抱朴子》中《三皇内文》占有重要位置的情况,根据下面的文章也是可以很清楚的。“余问诸道士以神丹金液之事及三皇文召天神地祇之法,了无一人知之者。”(《金丹篇》)再有,关于《三皇文》,参见陈国符《道藏源流考》第71页以下。
(28) 此外在《金丹篇》中,讲述到:“……然小丹之下者,犹自远胜草木之上者也。凡草木烧之即烬,而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其去凡草木亦远矣。故能令人长生,神仙独见此理矣”;“(《黄帝九鼎神丹经》)又云,虽呼吸道引及服草木之药,可得延年,不免于死也;服神丹,令人寿无穷已,与天地相毕,乘云驾龙,上下太清”;“(《太清观天经》)又曰,长生之道,不在祭祀事鬼神也,不在道引与屈伸也,昇仙之要,在神丹也”,等等。在《金丹篇》以外,也有如下地强调“金丹”的重要性的地方:“……金丹可以度世,芝英可以延年……”(《至理篇》)。在度世和延年上有着阶段差距的情况,通过其所讲的“不得金丹,但服草木之药及修小术者,可以延年迟死耳,不得仙也”(《极言篇》),大概就清楚了。此外,还有“九丹金液,最是仙主”(《微旨篇》),金丹屡屡被称作“大药”。
(29) 与此几乎相同的文字,在《后汉书》传七二《方术·左慈传》的章怀太子注中也有引用。
(30) 在《三国志》卷一《魏志·武帝纪》建安二十五年(220年)裴注引西晋张华《博物志》中,所讲的曹操招徕方士们是基于他的神仙爱好癖的情况,作为处于《典论》乃至《辩道论》和《抱朴子》中间位置的文献,大概也是可以引起注意的。“又好养性法,亦解方药,招引方术之士,庐江左慈、谯郡华佗、甘陵甘始、阳城郗俭,无不毕至。”
(31) 在《魏志》所引《辩道论》中,尝试绝谷的是郤俭。
(32) 在《辩道论》中是作为甘始所讲的自满话而引述的。
(33) 在这里陶弘景的按语说:“前云三月便得进,与此大殊,恐以深进为异也。”
(34) 关于李仲甫,《茅山志》卷五(《道藏》第154册)有如下的纪事:“李翼字仲甫者,京兆人也。与司命君(茅盈)俱事西城王君,仲甫为入室弟子,司命君为北牖弟子,但仲甫所受业异,恒服水玉有效,能步斗隐形,昼夜行三纲六纪之法,又作白虎七变,百余岁转更少壮,与司命君同受还丹一剂,服而归家。……在民间二百五十年,汉灵帝时入西岳去。……仲甫曾以七变神法传左元放,元放修之,亦变化万端矣。”若据此,大概就是说在《杂应篇》所见的左慈的变化之术是由李仲甫传授的。有关白虎七变法在《遐览篇》中有所说明:“又有白虎七变法,取三月三日所杀白虎头皮、生驼血、虎血、紫绶、履组、流萍,以三月三日合种之。初生草似胡麻有实,即取此实种之,一生辄一异,凡七种之,则用其实合之,亦可以移形易貌,飞沉在意。”
(35) 在《真诰》卷一九《翼真检第一》中有云:“仰寻道经上清上品,事及高真之业……”。
(36) 在《三国志》卷六三《吴志·吴范刘惇赵达传》的裴注引《抱朴子》中有云:“时有葛仙公者,每饮酒醉,常入人家门前陂水中卧,竟日乃出……”,这与现行的《释滞篇》中的“予从祖仙公,每大醉及夏天盛热,辄入深渊之底,一日许乃出者,正以能闭炁胎息故耳”完全不一致。再有,葛玄在《搜神记》卷一(二十卷本)中也有登场。
(37) 除了兰风山,东阳的长山、会稽的盖竹山和天台山,作为可以调合仙药的名山,在《金丹篇》中列举着其山名。
(38) 本章注33(译者注:即本译文本页注①)所引的《释滞篇》和已经在本文中引用了的《金丹篇》的这句“余师郑君者,则余从祖仙公之弟子也”,等等。
(39) “太极”被认为存在于昆仑山的仙官之九府亦即九宫中的太宫。《真诰》卷五《甄命授第一》:“昆仑上有九府,是为九宫,太极为太宫也,诸仙人俱是九宫之官僚耳。”参见福永光司《天皇和紫宫和真人——中国古代的神道》(《思想》1977年7号)。
(40) 值得注意的是,记载了《上清经》之传承的《真诰》卷一九《翼真检第一·真诰叙录》中所说的“复有王灵期者,才思绮拔,志规敷道,见葛巢甫造构《灵宝》,风教大行,深所忿嫉,于是诣许丞(许黄民)求受上经……”。若根据唐的孟安排《道教义枢》卷二(《道藏》第763册)《三洞义》的话,葛巢甫是葛洪的从孙。再有关于这个问题,麦谷邦夫《陶弘景年谱考略(上)》(《东方宗教》47号)的永元二年条有所论述。
(41) “郑君本大儒士也,晚而好道,由以《礼记》、《尚书》,教授不绝”(《遐览篇》)。
(42) 说到与本章的关联,大概其中可以看到的如下内容值得注意:“郑君又称,其师左先生隐居天柱山,不营禄利,不友诸侯,然心愿太平,窃忧桑梓,乃慨然永叹于蓬屋之下,告其门生曰……。”如果认为左先生就是左慈,那么即如前述的那样,理应是郑隐与左慈也有着并非以葛玄为中介的直接的师徒关系。
(43) 在《地真篇》中作为从先生所传而记录的“真一之大略”,大概也可以认为就是口诀。其以“一在北极,大渊之中,前有明堂,后有绛宫,巍巍华盖,金楼穹隆,左罡右魁,激波扬空……”的一句四音节构成,大部分是以⁃ng音押韵。
(44) 译者注:此处本书原文作“真”,根据前面引文改。
(45) 有关鲍靓,参见以下所记。《道藏源流考》第76页。大渊忍尔《道教史的研究》(冈山大学共济会书籍部,1964年)第二篇《抱朴子研究》附《鲍靓传》。宫川尚志《六朝史研究——宗教篇》(平乐寺书店,1964年)第七章第二节《道教史上葛洪的地位》,特别是其注(9)。
(46) 据《云笈七签》卷一〇六所收《鲍靓真人传》的话,说他在见到阴长生以前曾师事于左元放。
(47) “阴长生,新野人,……知马明生得度世之术,乃求寻之,遂相见,执御者之礼事之,十余年不懈。明生曰:‘子真得道矣。’乃入青城山,授以《太清神丹经》,告别,后于平都山仙去。”
(48) 《杂应篇》的纪事如下:“又有引石散,以方寸匕投一斗白石子中,以水合煮之,亦立熟如芋子,可食以当谷也。张太玄举家及弟子数十人,隐居林虑山中,以此法食石十余年,皆肥健。”有关这一纪事,平田笃胤讲到:“因为太玄本是当时的有道者,所以因遭遇到什么厄运而改姓氏的事情是很明显的。”(《葛仙翁传》卷上)
(49) 参见本章注36(译者注:即本译文第345页注释④)福永的论文。
(50) 在其稍靠前处也反复说道:“……故曰,《大洞真经》,读之万过便仙,此仙道之至经也。”还有,在讲述《上清经》的渊源与传承的《真诰叙录》中,也记载了孔熙先、孔休先兄弟把在《大洞真经》中所写的“诵之万遍,则能得仙”多以“仙道必须丹药炼形,乃可超举,岂有空积声咏以致羽服”而来讥诮的话。
(51) 例如以下所云:“九丹诚为仙药之上法,然合作之所用,杂药甚多,若四方清通者,市之可具。若九域分隔,则物不可得也。又当起火昼夜数十日,伺候火力,不可令失其适,勤苦至难,故不及合金液之易也。合金液,唯金为难得耳。”(《金丹篇》)“余贫苦无财力,又遭多难之运,有不已之无赖,兼以道路梗塞,药物不可得,竟不遑合作之。”(《黄白篇》)
(52) 本章注37(译者注:即本译文第346页注释①)也引述了的《道教义枢》的《三洞义》,在记述来自灵宝君的《洞玄经》的传承中,可以看到:“(葛)洪又于马迹山诣(郑)思远盟受,……以晋建元二年三月三日,于罗浮山付弟子海安君、望世等,至从孙(葛)巢甫,以晋隆安之末,传道士任延庆、徐灵期之徒,相传于世,于今不绝。”可是,如果从在《真诰叙录》中有的“葛巢甫造构灵宝”来考虑的话,这一传授系谱也还是可能关系到葛巢甫的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