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如以上所述,范晔有关荀爽、王允、荀彧的评论,无论其各人各自的行动怎样,都是根据支持其各自行动的内在心情中存在的理由而进行的,而且无论对他们哪一位,都是给予了肯定的评价。依照范晔自己的表述,也就是“迹疑心一”(《荀彧传赞》)这样的理由。即使在《隗嚣传论》(传三)中,范晔也不只是根据功业的成败,亦即行为的结果如何来评价人物,而是强调应该追寻其动机而加以评论,在针对目的在于汉王朝复兴的隗嚣举兵之本来的出发点是与光武帝如出一辙的事情上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4) 大概也可以将这样的立场称作范晔的动机主义。 (5) 不过,在追寻动机而进行评论的时候,不能认为其中没有掺入强辩的余地。不只是对荀彧的评论,在对荀爽、王允的评论当中,也是作为为了将他们的行为正当化的手段而动机主义在起作用的。可以感受到这些的大概不只是我一个人吧。
对包括陈寔等四人的行动,范晔为何如此地称扬,有时甚至到了使人认为是强辩那样地为之辩护呢?如果范晔站在只是从伦理的见解来裁断历史和评价人物的立场的话,那么讲到荀爽抱有要和王允一起杀死董卓的计划,而且甚至有认为那个计划是相当于荀爽侄子的荀彧制定的说法 (6) ,可是仅以这一情况并不能抵消其仕奉于董卓的这一污辱性的事实。还有,如果范晔是站在正统史观的立场上的话,那么对于同样篡夺了东汉王朝的曹操和作为其智囊的荀彧,范晔则是敬慕荀彧坚定而毅然的态度的。但是,历史最终并不是归属于伦理的东西。有时候是睿智决定了胜利,而且或许这反而就是义。不仅如此,所谓虚言、奸计、狡智、欺瞒等一般被看做恶德的事情,甚至有时候也起到历史主角的作用,这是范晔没有忽视的。当然,他从伦理的立场出发不可能是完全自由的,应该说与马基雅维里主义的距离是很远的。虽然正因为如此也才需要相当程度的强辩,但是如果无视有关荀爽、王允、荀彧的评论中所显示的范晔的态度的话,那么对他大概还是不免偏于片面的讥评的。
而且应该进一步考虑的是这一事实,陈寔是颍川的陈氏,荀爽和荀彧是颍川的荀氏,王允是太原的王氏,他们全都是魏晋时代,进一步广而言之,也就是六朝时代各名门的祖先。这不只是说他们仅仅在系谱性上与后世相联系。还可以认为,对于范晔所属的南阳范氏也是其中一员的六朝贵族社会,就其渊源和典型,六朝人也是在东汉末期的上述人物那里来寻求的。 (7) 这一情况大概与范晔的评论不无关系。可以看出,在讲到“荀公之急急自励,其濡迹乎?不然,何为违贞吉而履虎尾焉”的《荀爽传论》中极力地强调的,就是在认为像荀爽这样的人物没有犯错误的道理这一前提上的说法。而这一前提,对范晔来说是自明的,大概这是无可怀疑的事情。总之,从东汉末期到范晔时的两百年的历史,如实地证明了最终他们是胜利者。开创了六朝贵族社会的,当然不是逸民,也不是党人。这一情况不是只限于范晔一个人的认识,或者说是否与从东汉末期到魏晋的客观性历史的展开相符合呢?有关这一点,大概还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研究。在这里我只想指出,出仕以前的荀爽在给党人李膺的书简中讲到:“方今,天地气闭,大人休否。智者见险,投以远害。虽匮人望,内合私愿。想甚欣然,不为恨也。愿怡神无事,偃息衡门,任其飞沉,与时抑扬。”(传五七《党锢李膺传》)那么在党锢之旋风刮起的时候,这位荀爽,就是以不要违背时势的话来劝戒李膺的。
六朝贵族社会在内部孕育和产生出了各种各样的矛盾。即使是有关各个门阀的兴隆,情况也是一样的。南阳的范氏也绝不可能例外。而且还有范晔自己置身其中的刘宋王朝的政治状况,的确也是很复杂的,最终他是因为反逆朝廷罪的罪名而结束生命于刑场的。对范晔来说,道确实是逶迤的,这大概讲的就是他毫不虚假的实际感受。
(1) 特别是川胜义雄《六朝贵族制社会的研究》(岩波书店,1982年)的第一部《贵族制社会的形成》,其中作为第一章《贵族政治的形成》、第二章《汉末的抵抗运动》、第四章《贵族制社会的形成》所收的诸论文。
(2) 华峤的文章如下:“华峤曰:夫士以正立,以谋济,以义成,若王允之推董卓而分其权,伺其间而弊其罪。当此之时,天下之难解矣,本之皆主于忠义也,故推卓不为失正,分权不为不义,伺间不为狙诈,是以谋济义成而归于正也。”
(3) 袁宏《后汉纪》卷三〇“建安十七年荀彧死”条下所附的长文评论也还是这样的。再有,有关荀彧,参见丹羽兑子《荀彧的生涯——关于一个清流士大夫的生活方式》(《名古屋大学文学部二十周年纪念论集》)。
(4) 参见前一章《范晔和刘知几》。
(5) 参见本田济《范晔的〈后汉书〉》(《神田博士还历纪念书志学论集》,神田博士还历纪念会,1957年)。
(6) 在《后汉书》传五二《荀爽传》的王先谦《集解》中说道:“王补曰:爽与王允、何颙同谋诛(董)卓,此殆荀彧因爽病薨,虚构是说,以掩其尸位台司,了无匡正之耻耳。范氏(范晔)震爽盛名,不查其溢美,而谓潜图董氏,几振国命,诬矣……。”
(7) 在拙稿《抱朴子的世界(上)》(《史林》47卷5号)中,以东汉末的名士郭泰为例而论述过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