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夏论》的构成——道·迹·俗

一 《夷夏论》的构成——道·迹·俗

《夷夏论》是以“刻舷沙门”和“守株道士”之间的调停为理由而发表的。作为成于道士之手的这种小册子,据说在顾欢之前的刘法先就已经有发表了。 (3) 可是刘法先的文章已经亡佚,他是如何发挥调停手段的,也就无从知道了。那么顾欢的调停立场又是怎样的呢?顾欢是在道、佛各自把作为一而相同的看成二而不同,又把作为复数而不同的看成一而相同的这一点上,来寻找道、佛对立的根本原因。“或域以为两,或混以为一。是牵异以为同,破同以为异。则乖争之由,淆乱之本也。”这里所谓的,就是超越了道、佛的不同而在两者当中相贯通之处的;所谓,就是各民族、各地域固有的特殊而具体的习俗、风俗。这样,尽管始终是一,始终是不同的,但是由于“理之可贵者,也;事之可贱者,也”,所以在舍弃可贱的而只注目于可贵的的时候,大概就能站在“道则佛,佛则道”的更高更广的境界上,道、佛的对立就立刻解消了。以调停道、佛对立为立场的《夷夏论》,就是在这样的逻辑上形成的。

那么,道、佛之的一致,也就是“道则佛也,佛则道也”的关系,据说从以下的事情而得到论证。在道经中有云,“老子入关,之天竺维卫国。国王夫人名曰净妙。老子因其昼寝,乘日精入净妙口中。后年四月八日夜半时,剖左腋而生。坠地即行七步,于是佛道兴焉”(《玄妙内篇》) (4) ,从而可以得出老子即佛,也就是道则佛的结论。另一方面,在佛经中有云,“释迦成佛,有尘劫之数”(《法华无量寿》) (5) ,“或为国师道士,儒林之宗”(《瑞应本起》) (6) 。所谓“国师道士”不外就是老庄,所谓“儒林之宗”不外就是周孔,如果将其简化或再简化,就可以得出佛则孔老、佛则道的结论。尽管这样讲到“二经所说,如合符契”地一致,不过在论证的根据上则采用《玄妙内篇》这一大概是作为老子化胡说之一环而被制作的、来历可疑的道经;也有结论说是来自佛经的,虽说不是没有先例 (7) ,但是其性质大概是丝毫不能被赋予正当性的。然而不管怎样,顾欢主张道、佛之道是相符合的。“或和光以明近,或曜灵以示远。道济天下,故无方而不入;智周万物,故无物而不为。其入不同,其为必异;各成其性,不易其事。”要使对象的性质各自形成,而且在表现上“达化”,这方面佛、道二教是一致的。进一步详细而言,所谓佛教的泥洹和道教的仙化,一方被称作“正真”而希求无生,另一方则被称作“正一”而希求无死。“在名则反,在实则合”。

有关的一致的论证,大体即如以上所述,其不能不说是非常简单的,而且根据也很薄弱。另一方面,有关的不同,也是极其微细地得到论证的。极而言之,对顾欢来说,的一致,无论怎样都好说;而的不同,才是应该反复强调的。从中可以看到他有意为之的意图。虽然说“其则符”,可是,他又这样说道:因为传给对象的参入方式和给予对象的影响,都是融通无碍的,所以适应于对象而千态万状,因此“其则反”。所谓,不外乎就是本来为一的圣道作为道教或者作为佛教而显现出的样子,因为是教化的对象特殊而具体的样子,也就是与相应的,所以其自身也就不能不采取特殊而具体的教法形式。与的不同成正比例,道、佛的教法————也理应是不同的。“圣匠无心,方圆有体。器既殊用,教亦异施。”“圣道虽同,而法有左右。始乎无端,终乎无末。”这样一来,就是在中华通过华言来讲明五典,在夷狄通过夷语来传播三乘。

那么中华之和夷狄之,又是怎样地相反的呢?“端委搢绅,诸华之容;剪发旷衣,群夷之服。擎跽磬折,侯甸之恭;狐蹲狗踞,荒流之肃。棺殡椁葬,中夏之制;火焚水沈,西戎之俗。”在将夏和夷之的不同如此诸多对应地加以列举的同时,其中也加入了认为中华之俗是善且美的,夷狄之俗是劣且恶的这种独善性的价值判断;这种情况从其特意将希望由“狐蹲狗踞”的字面而能联想到的表述用在居于荒流边境的夷狄那里的情形来说,大概也是很清楚的。因而,以这样的善恶之为各自教化对象的道教和佛教的教法,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这样的烙印,一方是“继善之教”、“兴善之术”的性质,而另一方是“绝恶之学”、“破恶之方”的性质。这就不能不承认,伴随着夷、夏之俗的道、佛之教法本身也有优劣。“佛是破恶之方,道是兴善之术。兴善则自然为高,破恶则勇猛为贵。佛迹光大,宜以化物;道迹密微,利用为己。优劣之分,大略在兹。”“无生之教(佛),无死之化(道)。切法可以进谦弱,赊法可以退夸强。佛教,道教。精非粗人所信,博非精人所能。佛言,道言。抑则明者独进,引则昧者竞前。佛经,道经。幽则妙门难见,显则正路易遵。此二法之辨也。”佛教正是与教化劣且恶的夷俗的性质相适合的;而能够主体性(为己)地达到觉悟的中华之民,完全没有必要通过佛教来教化。 (8) 就如同“虽舟车均于致远,而有川陆之节”一样,“佛、道齐乎达化,而有夷、夏之别”,终究是不能以车涉川,以舟行陆的(车和舟的比喻是根据《庄子·天运篇》)。就像这样,佛教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为了教化夷狄的东西而存在的。奉佛者们在任何地方都不承认“舍华效夷”的正当性,大概就因为其终究是讲学习夷之的。如此说来,是通过道、佛二教而相符合着的。如果讲学习夷之,那么因为非常地不同,则既不是能学习的东西,而且也没有学习的必要。“蹲夷之仪,娄罗之辩,各出彼俗,自相聆解。犹虫嚾鸟聒,何足述效。”所谓“蹲夷之仪”,大概就是作为踞食论争之焦点的踞坐。所谓“娄罗之辩”,或许含有对梵语学习之兴盛的揶揄。

这样,《夷夏论》尽管标榜要调停道、佛的对立,其实际还是激烈的排佛论,亦即道教护教论。正如朱昭之所道破的那样,“足下发源开端,明孔老是佛,结章就议(结论)则与夺相悬”(T52,43c)。顾欢还对世间的奉佛者们的暧昧和不彻底的态度提出非难:“今以中夏之性,效西戎之法,既不全同,又不全异。下弃妻孥,上废宗祀。嗜欲之物,皆以礼伸;孝敬之典,独以法屈。”为标榜调停道、佛的对立,顾欢说可贱,说只专心注目于可贵的。但是在《夷夏论》展开的时候,其着力点并没有放在这里。他认为,可贱之,其已经成为可以砍向夷俗的一刀了,但是夏之又岂是可贱的呢?而可贵的,则都是可贵的,因为《夷夏论》的最终目的就是宣传与善且美的夏俗相应的圣道之迹,亦即道教,胜于与劣且恶的夷俗相应的佛教。然而,夷夏之俗的善恶是完全出于顾欢的独善性判断的东西,而论难者——尤其是朱昭之、朱广之——的非难,当然也就集中在这一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