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古注的基本性质

6 师古注的基本性质

颜师古是专心沉潜于《汉书》当中了。亦即排除了引用他书之杂说以攻击本文的方法,而沉潜于《汉书》本文当中。他拒绝“正史之说所无”、“纪传之说所无”、“班氏不载于书”等,以及皇甫谧和圈称、桓谭等人之说。颜师古也有作为注释而不能不引用他书之杂说一类的内容 (116) ,但是始终是以《汉书》来注释《汉书》为原则的。例如,

(1) 《郊祀志》“又以卫长公主妻之(栾大)〈孟康曰:卫太子妹。如淳曰:卫太子姉也。师古曰:《外戚传》云:子夫,生三女。元朔三年生男据,是则太子之姉也。孟说非也。〉”(HP.25A,28b)。

(2) 《张骞传》“时匈奴降者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韦昭曰:饮器,椑榼也。晋灼曰:饮器,虎子属也。或曰:饮酒之器也。师古曰:《匈奴传》云:以所破月氏王头,共饮血盟。然则饮酒之器是也。韦云椑榼,晋云兽(虎)子,皆非也。椑榼即今之偏榼,所以盛酒耳,非用饮者也。兽子,亵器,所以溲便者也。椑音鼙。〉”(HP.61,1a)。

这就是根据《外戚传》、《匈奴传》先人之说当中的哪一种正确而得出判断的。不过,仅以《汉书》来解释《汉书》的全部是不可能的,所以还要参考不是新注的旧注,因为旧注晚于《汉书》的成书而不远,并且最重要的是以训诂为本领的注释。“凡旧注是者,则无间然,具而存之,以示不隐。其有指趣略举,结约未伸,衍而通之,使皆备悉。至于诡文僻见,越理乱真,匡而矫之,以祛惑蔽。若泛说非当,芜辞竞逐,苟出异端,徒为烦冗,秖 (117) 秽篇籍,盖无取焉。”(《叙例》第七条)这样,不仅指出了在采用旧注时的大纲,进而又说明其宗旨,针对旧注所欠缺的部分,则在注释中援用以“典谟”亦即经书为中心的古典,“苍雅”亦即小学之书。这大概可以说完全就是经书注释家的方法了。“旧所阙漏,未尝解说,普更详释,无不洽通。上考典谟,旁究《苍》、《雅》,非苟臆说,皆有援据。”(同上) 

想要尽可能地恢复其本来的面目而来读《汉书》,就是颜师古的基本态度,因而根据《史记》或《文选》改写的文本就作为“流俗书本”被予以拒绝,这些情况我们已经讲述过了。古老的文字原样保留的宗旨尽管也在《叙例》的第三条中宣布了 (118) ,然而在《司马相如传》卷首的注中,他又重复地说道:“师古曰:近代之读相如赋者多矣。皆改易文字,竞为音说,致失本真。徐广、邹诞生、诸诠之、陈武之属是也。今依班书旧文为正,于彼数家,并无取焉。”[HP.57A,1a。参考资料- Ⅳ(4)]在引用的经书与经书本文不同的时候,也就以不同的原样保留。“六艺残缺,莫睹全文。 (119) 各自名家,扬镳分路。是以(刘)向、(刘)歆、班(固)、马(迁)、(董)仲舒、(扬)子云所引诸经,或有殊异,与近代儒者,训义弗同。不可追驳前贤,妄指瑕,曲从后说,苟会扃涂。今则各依本文,敷畅厥指。非不考练,理固宜然。……”(《叙例》第七条)这一情况在《礼乐志》“……故《书序》:殷纣断弃先祖之乐,乃作淫声,用变乱正声,以说妇人。乐官师瞽,抱其器而犇散,或适诸侯,或入河海”的注中,也还是讲述到:“师古曰:犇古奔字。《论语·微子篇》云:‘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 (120) 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此《(礼乐)志》所云及《古今人表》所叙,皆谓是也。云诸侯者,追繫其地,非为当时已有国名。而说《论语》者,乃以为鲁哀公时,礼坏乐崩,乐人皆去 (121) ,斯亦未允也。夫《六经》残缺,学者异师,文义竞驰,各守所见。而马(融)、郑(玄)群儒,皆在班(固)、扬(雄)之后,(刘)向、(刘)歆博学,又居王(肃)、杜(预)之前。校其是非,不可偏据。其《汉书》所引经文,与近代儒家,往往乖别,既自成义指,即就而通之,庶免守株以申贤达之意。非苟越异,理固然也。” (122) (HP.22,10b~11a)

对有关古语乃至方言的处理,他也表示同样的态度。在《叙例》的第四条中颜师古曰:“古今异言,方俗殊语。末学肤受,或未能通,意有所疑,辄就增损。流遁忘返,秽滥实多。今皆删削,克复其旧。”

概括以上,师古注的基本态度,就在于想要尽可能恢复其本来面目地来读《汉书》这一点上。在“曲核古本”上,古字、古语就原样地保留。注释的第一依据就是所谓的旧注,还有典谟以及《苍》、《雅》。“今流俗书本”以及所谓“近代注史”,对颜师古来说一律是没有价值的东西。而被称作“近代注史”名目之下的东西,主要是指南朝的《汉书》注,这一情况我已经讲过了。总之,对于“近代学者”乃至“末代学者”、“后之学者”,颜师古的批判不胜枚举。此前的有关举例都已经很清楚了,这里还想再附上二例。

(1) 《高帝纪》“审食其从太公、吕后间行,反遇楚军〈师古曰:此审食其及武帝时赵食其,读皆与郦食其同,音异基,而近代学者,郦则为异基,审则为食基,赵则食其,非也。同是人名,更无别义。就中舛驳,何所据依。且荀悦《汉纪》,三者并为异基字,断可知矣。〉”(HP.1A,33b)。

(2) 《五行志》“成帝绥和二年八月庚申,郑通里男子王褒,衣绛衣小冠,带剑入北司马门殿东门,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褒故公车大谁卒〈应劭曰:在司马殿门掌呵者也。服虔曰:卫士之师也。著樊哙冠。师古曰:大谁者,主问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谁也。而应氏乃以哗为义,云大呵,不当厥理。后之学者,辄改此书字为,违本文矣。大谁本以谁何称,因用名官。有大谁长。今此卒者,长所领士卒也。〉”(HP.27Ca,2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