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明师·口诀

一 明师·口诀

稍加注意地来读《抱朴子内篇》的人,应该立刻就会察觉到其中再三使用着“明师,mingshih”一词。也就是说在《抱朴子内篇》中,反复强调着在仙道的传授上必须有“明师”的存在,因此,大概在“明师”一词当中,就可能隐藏着理解葛洪所认为的仙道传授方式的某种启发性。

本来,并不是说“明师”一词只被用于《抱朴子内篇》当中的。比如在《淮南子·修务训》中被用作“故君子积志委正,以趣明师……”,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被用作“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等,就是其一两个例子。还有,在《抱朴子外篇》中也可以看到“欲测渊微而不役神,必得之乎明师”(《学篇》),“先哲居高不敢忘危,爱子欲教之义方,雕琢切磋弗纳于邪伪,选明师以象成之,择良友以渐染之……”(《崇教篇》),仅限于根据《引得》 (3) 来检索,在《外篇》中使用的就只有此二例。那么,像在下面所记诸段文字中所看到的在《内篇》中使用的情况,应该说就很显著了。

(1) “凡世人所以不信仙之可学,不许命之可延者,正以秦皇汉武求之不获,以少君、栾太为之无验故也。……彼二君两臣,自可求(神仙)而不得,或始勤而卒怠,或不遭乎明师,又何足以定天下之无仙乎?”(《论仙篇》)秦始皇在求得仙道上结果失败的一个理由,不是别的,就是欠缺“明师”。这种情况又被重复讲着:“安期答之允当,始皇惺悟,信世间之必有仙道。既厚惠遗,又甘心欲学不死之事,但自无明师也,而为卢敖、徐福辈所欺弄,故不能得耳。”(《极言篇》)

(2) “世间多不信至道者,则悠悠者皆是耳。然万一时偶有好事者,而复不见此(金丹之)法,不值明师,无由闻天下之有斯妙事也。”(《金丹篇》)

(3) “欲求神仙,唯当得其至要。至要者,在于宝精(房中术)、行气(呼吸术),服一大药(金丹)便足,亦不用多也。然此三事,复有浅深,不值明师,不经勤苦,亦不可仓卒而尽知也。”(《释滞篇》)

(4) “按仙经以为,诸得仙者皆其受命,偶值神仙之气,自然所禀。故胞胎之中,已含信道之性,及其有识,则心好其事,必遭明师而得其法。不然,则不信不求,求亦不得()也。”(《辨问篇》)

(5) “……故曰,非长生难也,闻道难也;非闻道难也,行之难也;非行之难也,终之难也。良匠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必巧也。明师能授人方书,不能使人必为也。”(《极言篇》)

(6) “或问曰:‘古者岂有无所施行,而偶自长生者乎?’抱朴子答曰:‘无也。或随明师,积功累勤,便得赐以合成之药。 (4) 或受秘方,自行治作。’”(《极言篇》)

如以上这样,在《抱朴子内篇》中随处讲到了仙道修行者与“明师”相遇的情况。特别是在《勤求篇》中,则极力说明在仙道传授上“明师”可以起到的作用,而且还包括一段可以认为大概“明师”就是“明智之师”的省略形式的文字。“亦有人皮肤好喜,而信道之诚,不根心神,有所索欲,阳为曲恭,累日之间,怠慢已出。若值明智之师,且(师)欲详观来者变态,试以淹久,故不告之,以测其志。则若此之人,情伪行露,亦终不得而教之,教之亦不得尽言吐实,言不了则为之无益也。”

不过,果真将《抱朴子内篇》中所用的“明师”一词仅当做“明智之师”的省略形式来理解就行了吗?因为使人想到的事实是,不只限于《抱朴子内篇》,“明师”是在道教有关的文献中习见的词语。现在举例而言,若是在王明氏的《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中来查找的话,则有如“明师难遭,良时易过”(第1页)、“须圣君明师,大臣于是降现”(第4页)、“学得明师事之,祸乱不得发也”(第26页)、“决之于明师,行之于身”(同上)、“唯天明师,悉具陈列其诫 (5) ”(第33页)、“四穷之后,能得明师,思虑守道尚可”(第72页)等等。这样看来,我认为“明师”的“明”,即如亨利·马伯乐的有启发性的论文所指出的那样 (6) ,就是与“俗 profane”相对立的“圣 sacré”的意思,进而是意思被特殊化了的“盟 serment”,也就是大概可以理解为比如《释名·释言语篇》所说明的“盟,明也。告其事于神明也”那样的与诸神的盟约。事实上,在道教经典中也能见到被表述为“盟师”的词语。若根据《云笈七签》卷四《上清经述》,降临到魏华存跟前的景林真人,告诉他说:“帝诲王褒相为盟师,故遣太极真人鉴子之精,子其哉。”与诸神盟约的事情,我将在本章后文中来说明。总之,《勤求篇》中的所谓“勤求”,其实不外乎就是“勤求明师”,即认真地探访明师的意思。像这样地必须特意设立一篇来论述,以至于讲仙道修行者与“明师”的相会,这是《抱朴子内篇》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在《勤求篇》中则讲到:

(7) “……然时颇有识信者,复患于不能勤求明师。夫晓至要得真道者,诚自甚稀,非仓卒可值也。然知之者,但当少耳。亦未尝绝于世也。”

(8) “夫人生先受精神于天地,后禀气血于父母,然不得明师,告之以度世之道,则无由免死。……由此论之,明师之恩,诚为过于天地,重于父母多矣。可不崇之乎?可不求之乎?”

这样,既然一旦有志于仙道修行,那么无论如何也应该“勤求明师”,而且应该由这个明师来传授仙道。针对假装的仙人或假冒的道人横行的情况,在《勤求篇》中,还有更详细地在《祛惑篇》中,都是讲到了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更加慎重地来选择明师了。“夫务学不如择师”(《微旨篇》)。“将来之学者,虽当以求师为务,亦不可以不详择为急也”(《勤求篇》)。

那么,仙道修行者与明师的相会,并不只是仙道修行者亦即弟子一方面的紧急之事。老师也应该在选择弟子的基础上,只向适当的人传授仙道,正因此其才值得称为明师。在若是传授给了不适当的人的时候,大概就难免遭天之殃罚了。“夫道家宝秘仙术,弟子之中,尤尚简择。至精弥久,然后告之以要诀”(《辨问篇》)。“抱朴子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周易·系辞传下》)。生,好物者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是以道家之所至秘而重者,莫过乎长生之方也。故血盟乃传。传非其人,戒在天罚。 (7) 先师不敢以轻行授人,须人求之至勤者,犹当拣选至精者乃教之。况乎不好不求,求之不笃者,安可衒其沽以告之哉?”(《勤求篇》)而且,在《黄白篇》中,还记述了如下的故事:汉代的黄门郎程伟的妻子掌握了黄白(金银)之术的心得,当其丈夫以暴力强迫其教示的时候,她就如此回答说:“道必当传其人。得其人,道路相遇辄教之。如非其人,口是而心非者,虽寸断支解,而道犹不出也。”

这样,仙道并不是作为一般的仙道而存在的。大概可以说,它是与某些特定的人乃至特定的人格难以分开地结合着的一种存在。真正的明师和真正的弟子邂逅的时候,从那时开始,在两者之间就形成了不容任何事物介入的、活人与活人的直接关系。从老师到弟子的直接传授亦即“师受”,比什么都受到重视,不外乎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只根据书本上的指示并不能有多大的意义。因为仙道之秘要的部分没有在仙经上清楚地开示,这是很普遍的事情。所以,在仙道传授的时候,由老师传授给弟子的“口诀”就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传授仙经的时候,也必须伴随着有关的、被表面所隐藏部分的“口诀”。汉代刘向炼金失败,也就是因为,尽管他面对着书本来理解淮南王刘安的《枕中鸿宝苑秘书》,但是那并不是在书本知识上的东西,而是他不知道重要的“口诀”。葛洪在《论仙篇》中说:“夫作金皆在神仙集中,淮南王抄出,以作《鸿宝枕中书》,虽有其文,然皆秘其要文。必须口诀,临文指解,然后可为耳。其所用药,复多改其本名,不可按之便用也。刘向父德治淮南王狱中所得此书 (8) ,非为师授也。向本不解道术,偶偏见此书,便谓其意尽在纸上,是以作金不成耳。”在《黄白篇》中,又再次讲到,刘向失败的原因在于,炼金应该在深山中清静的地方进行,不能让凡俗的愚人知道,但是他却在宫中役使宫人来进行,这些事情加在一起,就是与上面《论仙篇》讲的几乎同样的情况了。 (9)

这样,从老师到弟子的仙道的直接传授,也就是“师受”,以及不体现在仙经表面上的秘要应该作为“口诀”而被传授的情况,就是《抱朴子》极为强调的地方 (10) 。例如在《极言篇》中就这样讲到:“然按神仙经,皆云黄帝及老子奉事太乙元君以受要诀,况乎不逮彼二君者,安有自得仙度世者乎?未之闻也。”而且,为了从老师那里得授要诀,要尽到作弟子之礼,不应该嫌弃任何辛苦。“夫学者之恭逊驱走,何益于师之分寸乎?然不尔,则是彼心不尽;彼心不尽,则令人告之不力;告之不力,则秘诀何可悉得邪?不得已当以浮浅示之,岂足以成不死之功哉?”(《勤求篇》)“故后之知道者,干 (11) 吉、容嵩、桂帛诸家,各著千所篇,然率多教诫之言,不肯善为人开显大向之指归也。其至真之,或但口传,或不过寻尺之素,在领带之中,非随师经久,累勤历试者,不能得也。”(同上)就连射御、书数、农桑、规矩这些极为日常的“粗伎”、“小术”,都是要“尚须师授以尽其理”才行 (12) ,何况是为了延年度世的长生法就更是这样了(同上)。

依靠老师教授的“口诀”,是遍及道术的所有领域而存在的。由于与刘向有关而已经谈到的炼金术,还有就是炼丹术,正因为这两者在葛洪的仙道体系中被给予了最高的位置,所以他就尤其严格地强调口诀。“又黄白术(炼金、炼银之术 (13) )亦如合神丹,皆须斋洁百日已上。又当得闲解方书,意合者乃可为之。非浊秽之人,及不聪明人,希涉术数者所辨作也。其中或有须口诀者,皆宜师授。”(《黄白篇》)“且夫不得(黄白之术)明师口诀,诚不可轻作也。夫医家之药,浅露之甚,而其常用效方,便复秘之。故方有用后宫游女,僻侧之胶,……冬邹斋之属,皆近物耳,而不得口诀,犹不可知,况于黄白之术乎?”(同上)

或者还有就是房中术。房中术的情况在性质上大概相应地依靠口诀的部分也是不少的。“(房中术中的)彭祖之法,最其要者。 (14) 其他经多烦劳难行,而其为益不必如其书。(彭祖之法)人少有能为之者。口诀亦有数千言耳。”(《微旨篇》)“房中之法十余家,……此法乃真人口口相传,本不书也。虽服名药,而复不知此要,亦不得长生也。……若不得口诀之术,万无一人为之而不以此自伤煞者也。玄素、子都、容成公、彭祖之属,盖载其麄事,终不以至要者著于纸上者也。志求不死者,宜勤行求之。 (15) 余承师郑君之言,故记以示将来之信道者,非臆断之谈也。余实复未尽其矣。”(《释滞篇》)

除了炼金、炼丹术和房中术之外,进入山林的道士用来当做躲避虎狼伤害的一个法术“三五禁法”,也是必须口传的 (16) ;还有基于“守玄一”之法的“分形之道”,也是有口诀的 (17) 。然而这些伴随着口诀的仙经乃至道术的传授,是在以“血盟”为中心的仪式之下进行的。其中所包含的意思就是要在诸神在场的情况下来传授。当然,不仅如此,还有道术的全部过程中要有诸神观览着。这样一来,老师和弟子就更通过仪式性的关系而被连接起来了。“……岂况金简玉札,神仙之经,至要之言,又多不书。登坛歃血,乃传口诀 (18) 苟非其人,虽裂地连城,金璧满堂,不妄以示之。夫指深归远,虽得其书而不师受。犹仰不见首,俯不知跟”(《明本篇》)。如果作为具体的一个例子而举出《黄帝九鼎神丹经》的话,那么从其传授到丹药调和为止的一切仪式和禁忌即如下:“黄帝以传玄子,戒之曰,此道至重,必以授贤。苟非其人,虽积玉如山,勿以此道告之也。受之者以金人、金鱼投于东流水中以为约,唼血为盟。无神仙之骨,亦不可得见此道也。合丹当于名山之中,无人之地,结伴不过三人。先斋百日,沐浴五香,致加精洁,勿近秽污,及与俗人往来。又不令不信道者知之,谤毁神药,药不成矣。” (19) (《金丹篇》)被投入东流之河川的金人和金鱼,也就是人形和鱼形的黄金,大概是献给住在水府里的诸神的信物。在《无上秘要》卷三四《法信品》中,作为从《洞玄明真经》中引用的内容而可以看到:“飞天神人曰:受《灵宝真文》十部妙经,以金龙三枚,投于水府,及灵山、所住宅中,合三处,为学仙之信。”在这个时候就是金龙,而不是金人的例子了。不过据说在《招灵致真摄魔豁落七元之符》、《宝真上经》、《紫书经》、《七星移度经》等传授的时候,则是使用金鱼的。也就是说,盟誓理应是最终与诸神之间进行交换的,因为所讲到的这些东西,仙经也好,还有与之相伴的口诀也好,本来都是诸神所说的话,还因为这都是从真人到真人地承传下来的。“黄老玄圣,深识独见,开秘文于名山,受仙经于神人。”(《微旨篇》)或是如后面所讲的那样,葛洪从其老师郑隐那里所得教授的《金丹经》,据说本来有着从神人传给左慈的这样一个来历;而且在《遐览篇》中,又可以看到如下几段文字:“郑君言符出于老君,皆天文——天的文字——也。 (20) 老君能通于神明,符皆神明所授。”“郑君言,道书之重者,莫过于《三皇内文》、《五岳真形图》也。古人仙官至人,尊秘此道,非有仙名者,不可授也。受之四十年一传,传之歃血而盟,委质为约。诸名山五岳,皆有此书,但藏之于石室幽隐之地。应得道者,入山精诚思之,则山神自开山,令人见之。”

这样,因为那些仙经和口诀本来是诸神的话语,所以一旦得到了传授,就不能不当回事地加以“妄传” (21) ,被俗人所看到也是禁止的,这种轻率的行为必定会招致诸神生气。若据《无上秘要·法信品》而言的话,在决定仙经传授之际,先是要立“不宣”、“不洩”的誓言的。 (22) 在《抱朴子·金丹篇》中也讲到,在调合金液九丹的时候,必须绝对不能让不信仙道的俗人谤讪和评毁,其理由则有所说明:“郑君言所以尔者,合此大药皆当祭,祭则太乙元君、老君、玄女皆来鉴省。作药者若不绝迹幽僻之地,令俗间愚人得经过闻见之,则诸神便责作药者之不遵承经戒,致令恶人有谤毁之言 (23) ,则不复佑助人,而邪气得进,药不成也。必入名山之中,斋戒百日,不食五辛生鱼,不与俗人相见,尔乃可作大药。”这样调合成功的金丹,还是首先必须献给诸神。 (24) 其所讲的现在这种情况,尽管“山林之中非有道也”,而仙道修行者务必要进入山林,无论如何不外乎是为了不招致诸神生气,从而断绝与凡俗之徒的交往。 (25)

在《金丹篇》中,不只是前面已经介绍过的《黄帝九鼎神丹经》,还有关于《金液经》之传授的记述。“《金液经》云,投金人八两于东流水中,饮血为誓,乃告口诀,不如本法,盗其方而作之,终不成也。凡人有至信者,可以药与之,不可轻传其书,必两受其殃,天神鉴人甚近,人不知耳。”

这样说来,需要传授仪式的,并非全都只限于有关金丹的仙书。即使在有关“守一”之法上,所谓“守一”的“一”也不是抽象的东西,而是具有“姓字服色”方面极为具体并且个性化的东西。讲到“世世歃血口传其姓名耳”(《地真篇》),还有在关于被当做“守一”之一法的“守真一”之法上,如下所讲到的,大概就是证明这种情况的:“受真一口诀,皆有明文,歃白牲之血,以王相之日 (26) 受之,以白绢白银为约,克金契而分之,轻说妄传,其神不行也。”(同上)

如果在这里概括一下本节所讲述的,大体就是如下的。有志于仙道修行的人,必须努力于寻求“明师”。而且一旦加以师事之后,也就不能谈论任何的辛苦。这样才能够伴随着仙经,将不是在仙经表面上作为文字而记载的仙道之秘要,作为口诀来加以传授。尽管可以认为,所谓“明师”,不外乎就是仙经乃至道术,以及最重要的被秘藏了的口诀等这些方面的传授者,其作为传授者的资格又是通过与诸神的盟约,也就是“告其事于神明”而得到保证的,因此才被称作“明师”的;但是,只要不被这个“明师”传授口诀,也就达不到获得仙道。“师受”之所以极为受到重视,也就是因为这个缘故。那么,仙经,还有口诀,本来就是诸神的话语,而从真人到真人地被传授下来的这些话语,以“明师”为媒介一旦得到传授的人,就不能妄传给那种缺少可以传授这些话语的资格的人;还有,让凡俗之徒知道这些话语也是禁忌。有关这一情况,依然是在传授的仪式之际与诸神之间进行盟约交换,如此一来,在这里新的“明师”就诞生了。在如果有违背盟约的时候,诸神的殃罚立刻就会降临,而且道术也立刻就会失去其灵验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