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之推与华北社会
从江南迁移到华北的颜之推,尽管没有能充分地适应新的土地和环境而感到困惑,但是同时又似乎感觉到对未知世界的兴趣和惊叹。其中使他惊叹的情况之一,就是矫健而自立的女性们的活跃。“江东妇女,略无交游。其婚姻之家,或十数年间未相识者,惟以信命赠遗,致殷勤焉。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车乘填街衢,绮罗盈府寺。代子求官,为夫诉屈。此乃恒、代之遗风乎!”(《治家篇》,12b)初为《颜氏家训》写了注释的清代赵曦明(1705—1787年)引述阎若璩的《潜邱札记》卷三之说,讲到所谓“恒、代之遗风”就是“魏氏旧俗”。如果进一步换言之,其大概就是指鲜卑的旧俗。比如,元孝友也曾将东魏时代的风俗描写为:“将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后族,故无妾媵,习以为常。妇人不幸,生逢今世,举朝既是无妾,天下殆皆一妻。……凡今之人,通无准节。父母嫁女,则教以妬,姑姊逢迎,必相劝以忌。以制夫为妇德,以能妬为女工。自云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犹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北齐书》卷二八)华北这样的女性居上位的风俗,在江南大概是绝对没有经历过的。颜之推还在与刚才的《治家篇》的一系列的叙述中讲到:“南间贫素,皆事外饰,车乘衣服,必贵齐整;家人妻子,不免饥寒。河北人事,多由内政,绮罗金翠,不可废阙,羸马奴,仅充而已。倡和之礼,或尔汝之。”(12b)
通过这些话语,所浮现出来的颜之推的姿态是,既对女性掌握家庭实权的北人的生活样式感觉没有充分适应,而另一方面,又不喜欢江南人充满虚饰的生活。直到19岁时经历“侯景之乱”以前,包围着他的都是“皆事外饰”、“必贵齐整”那种形式上极度完备的生活样式和文化。可是担负这一文化的贵族们,在增加了优雅程度的另一面,就是加速度地丧失了蛮野性。颜之推在这一点上看到了招致江南贵族社会悲惨结局之原因的情形,则如前一节我们已经接触到的那样。
颜之推所采取的是比起悠闲而更尊重勤勉,比起奢侈而更尊重节俭的所谓反文化主义的立场。这样的立场在他有关农业的言论当中明确地显示出来,好像是在北人的生活形态当中看到了接近于他的这种理想的东西。所以,同样在《治家篇》中有一段文字:“生民之本,要当稼穑而食,桑麻以衣。蔬果之蓄,园场之所产;鸡豚之善,埘圈之所生。爰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莫非种殖之物也。至能守其业者,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但家无盐井耳。今北土风俗,率能躬俭节用,以赡衣食。江南奢侈,多不逮焉。”(11a)在与南人的奢侈生活对比之下而胜出的北人俭约节用的生活,就像在他这里明确的那样,是以与农业紧密结合的生活形态为基础的。在《涉务篇》他也说道:“古人欲知(农业之苦)稼穑之艰难(《尚书·无逸篇》),斯盖贵谷务本之道也。夫食为民天,民非食不生矣。三日不粒,父子不能相存。耕种之,茠之,刈获之,载积之,打拂之,簸扬之,凡几涉手而入仓廪,安可轻农事而贵末业哉?”(71b)
前面引述的《治家篇》所描述的地方,池鱼畜牧等一切都是在一家之内供给,这令人想起东汉樊重所说到的,在要制作什么器物的时候,先要种植梓漆,数年后就可供使用了(《后汉书》卷22)。而这种极度自给自足性的庄园的样子,可以想象,或是基于颜之推作为赵州功曹参军在河北平原腹地度过了其地方官生活的数年间所目睹的事实,同时更将其抽象化而得出来的。无论如何,他对与农业紧密结合的生活抱有很强的认同感,这肯定是建立在他对江南贵族生活深刻反省的基础上的。《涉务篇》是这样结束的:“江南朝士,因晋中兴,南渡江,卒为羁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而食耳。假令有者,皆信僮仆为之,未尝目观起一垡土,耘一株苗,不知几月当下,几月当收,安识世间余务乎?故治官则不了,营家则不办,皆优闲之过也。”(71b~72a)
对游离于农业,只依靠俸禄的生活的反省,也表明了他是批判世间一般的“文学之士”的“保俸禄之资,不知有耕稼之苦”(《涉务篇》,70b)。然而,颜之推所指出的在东晋王朝成立时南渡的所谓侨姓贵族除了极少一部分之外不拥有田土的情况也是值得注意的。“侯景战乱”之际,在江南拥有本籍的贵族们到乡里避难的一些例子,我们在第一节有所显示,那大概是因为他们在乡里拥有某些生活的基础。可是,在侨姓贵族们大多没有田土的情况下,则或者是立刻去流浪,不然就是无奈地过贫穷的生活。颜氏本身就是这样的侨姓贵族之一,记载中也没有颜氏在江南拥有田土的迹象。而且,在颜之推9岁时父亲颜协一去世,就陷入了“家涂离散,百口索然”的状态(《序致篇》,2a)。即使是拥有田土的人,其经营也依然是一切都委托给童仆,自己完全缺少对农事的关心,对于只在悠闲的生活中度日的江南贵族的存在方式,颜之推是深感疑问的。
不过,正因为在我刚才列举的《治家篇》和《涉务篇》的话语即如其中在《涉务篇》的文句中附加了“江南朝士们云云”这一限定,所以引导人们去想象,北朝贵族的生活与之相反,是把基础放在稼穑和力田而不是俸禄上的。下面,我想离开《家训》,根据一般的史书记载来做些考察。
在北朝,直到北魏孝文帝太和八年(484年)为止,官僚的俸禄完全不予支给是周知的事实。虽然其做法在孝庄帝时期(528—529年)被废除了,但是到北齐文宣帝即位之年(550年)又再次没有支给了(《北史》卷七《齐本纪》天保元年)。之后,由于北齐国库不足,早在文宣帝时期,接着又在武成帝、后主时期,朝廷不得不再三实行官僚减俸(《通典》卷五《食货典》五《赋税中》,以及《资治通鉴》卷一六七《陈纪》永定二年)。因此,北朝的官僚只靠俸禄维持生计大概是极为困难的。 (11) 必须考虑到他们通过从人民那里获取,或者通过与商贾的勾结来补给其不足的情况,终究最稳定的生活基础还不就是土地所有吗?在《通典》卷二《食货典》二《田制下》所引的《关东风俗传》,是北齐宋孝王的著作,其中有关北齐时期的情况所说“其时强弱相凌,恃势侵夺,富有连畛亘陌,贫无立锥之地”,即记录了作为权势者侵夺土地的结果而导致贫富悬殊显著的情况;接着又讲到由于在北齐均田法运行不备而导致有名无实化。宋孝王的这一记述,作为霸朝而治的高欢时代的事情,根据史书记载的“时初给民田,贵势皆占良美,贫弱咸受瘠薄。隆之启高祖(高欢),悉更反易,乃得均平”(《北齐书》卷一八《高隆之传》),这是可以确认的。我们再来引述一下《关东风俗传》:“文宣之代,政令严猛,羊、毕诸豪,颇被徙逐。至若瀛、冀诸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诸如此辈,一宗近将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献武(高欢)初在冀郡,大族猬起应之。”(《通典》卷三《食货典》三《乡党》)就像这样,在华北各地存在着强有力的土著豪族。而且这些豪族和中央的官界紧密地结合着,作为被认为是上述诸豪族出身的人,还可以从《北齐书》中找到羊烈、毕义云、刘轨思、刘昼、张宴之、宋世良、宋世轨、宋孝王、宋游道、王松年等人的名字。
如此拥有豪族背景的北朝士人的存在方式,或者还可以从其家族形态方面来看。一般在江南进行家族的分家,父母在世时就分配不同财产是作为极其当然的事而实行的。这在南朝宋周朗的上书的一节中讲到:“今士大夫以下,父母在而兄弟异计,十家而七矣。庶人父子殊产,亦八家而五矣。凡甚者,乃危亡不相知,饥寒不相恤。又嫉谤谗害,其间不可称数。”(《宋书》卷八二)然而华北的社会则不是这样。例如东晋末南渡的王懿是并州太原的王氏出身,其传中说道:“北土重同姓,谓之骨肉。有远来相投者,莫不竭力营赡。若不至者,以为不义,不为乡里所容。”(《宋书》卷四六)这样,好容易来到了江南的王懿,尽管想依靠同是太原的王愉而寄身,但是却被在江南生活已经很长时间而早已不适应北土风习的王愉冷冰冰地慢待了。如同由此事也可以知道的那样,使人所意识到的是,在华北,至少士人们的宗族性结合是极为强有力的,根基于此的相互扶助精神是彻底的;而像家族分配不同财产那样的事,则是江南的恶习。在《魏书》卷七一《裴植传》中,裴植任州刺史时候的事情被记载为:“植虽自州送禄奉母,及赡诸弟,而各别资财,同居异爨,一门数灶。盖亦染江南之俗也。”像这样的华北士人强有力的宗族性结合,在各地域每每是“一宗将近万室,烟火连接,比屋而居”,大概可以理解为就是由这样的豪族存在方式所决定的一个属性。 (12) 如果说到有关北齐王朝,其原来是由高欢所率领的鲜卑系军团与河北豪族联合之下而确立的。 (13) 在前面引过的《关东风俗传》中所说的“献武初在冀郡,大族猬起应之”,就是指这个情况。在高欢进入河北的时候,在与其拥有密切关系的豪族当中则有,渤海的高氏和封氏、赵郡的李氏、巨鹿的魏氏、清河的崔氏、博陵的崔氏、范阳的卢氏等。这些各豪族出身者不久就在北齐政界变得重要起来可以说是当然的结果。
总之,以豪族势力为背景的华北士人的存在方式,与颜之推所讲的江南侨姓贵族的存在方式明显地不同。大多不拥有田土,即使作为拥有者也把其经营委托给童仆,专靠俸禄维持生计的江南贵族的存在方式,在对此感到疑问的颜之推眼里,华北士人的存在方式是作为极有魅力的东西而映现出来的。对把自给自足式的庄园当做理想的生活场所来描述的颜之推的态度做保守且不容反驳的指责那是很容易的,但是他体验性地感受到了从土地和农业中游离出来的生活的脆弱,他甚至认为江南贵族浮薄的生活态度,就是根植于从农业中游离出来并对农业劳动(耕稼之苦)缺少理解上的。而且他是在以“侯景之乱”为首的江南动乱的过程中,痛心地知道了从土地和农业中游离出来的生活的最终性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