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宁的出发点——《王弼何晏论》

一 范宁的出发点——《王弼何晏论》

范宁(《晋书》卷七五),字武子,东晋的安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范汪之子。在其父范汪幼小的时候,南阳顺阳的范氏一蹶不振,从“孤贫”的境遇中起家的范汪,凭着天赋才智,使自己这一代在门阀贵族社会中确立起了一定的地位。之后,范汪得到当时执政的会稽王司马昱的眷顾,在升平五年(361年)被任命为安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也就是北府军团长。这个时候,与荆州亦即北府相拮抗而掌握了西府军团的军阀桓温实际正在扩张其势力,眼里盯着以司马昱为顶点的中央政府,使得东晋的政局暗云密布。据说,尽管范汪曾经任过桓温的属僚,但是由于他不甘心一直置身于其下,所以桓温对范汪就怀有了怨恨。范汪被司马昱给予要职的事情,当然不会给桓温留下好的印象。结果,桓温就设置了一个陷阱。桓温声称要进行北伐,从而向北府军团提出了出动军队的要求。尽管范汪答应了其要求,但是仍被桓温以迟误军期为理由,要求将范汪解职并贬为庶人身份。对于第一级别的实力人物所提出的这样的处置要求,能够敢于提出异议的人早已经没有了。范汪也就此失去了任期仅有八个月的安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的职位。这样,在父亲范汪被迫蛰居的时候,其子范宁为23岁。 (1)

在这之后,到桓温活着的时候为止,范氏家族的人们进出官界之路硬是被封死了。而且不只是范汪的失势。虽然司马昱想要招辟已经长到青年的范宁,但是立即遭到桓温的反对。由于当时没有能够尽力牵制桓温的实力人物,所以在兴宁三年(365年)从荆州移镇到姑孰和在太和三年(368年)被加以殊礼的桓温篡夺王朝,已经只是时间的问题了。太和六年(371年),废帝司马奕被废黜之后,司马昱,也就是简文帝被拥立,可以说这就是走向桓温篡夺王朝的一个步骤。桓温这一篡夺意图的实现,只不过是由于被朝臣谢安、王坦之、王彪之的策划岔开,才一天一天地拖延了。

对于范氏一家来说,桓温在世的时期,是极为阴暗封闭的日子。范宁的侄子范弘之在日后写给桓温的故吏王珣的书简中,坦言道:“吾少尝过庭,备闻祖考之言,未尝不发愤冲冠,情见乎辞。当尔之时,惟覆亡是惧,岂暇谋及国家。”(《晋书》卷九一《儒林传》)在这种失意的时代,长兄范康夭折,而被寄予期望要将父亲范汪确立起来的门阀地位维持下去的,除了范宁,就别无他人了。范宁博览书籍,精心励志于学问。而且在这个时期发表了重要的论文,这就是《王弼何晏论》。尽管《王弼何晏论》撰写的时间很难确定,但是关于他执笔的动机,在其本传中有所说明:“时以浮虚相扇,儒雅日替,宁以为其源始于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于桀纣。”如果注意到文中的“浮虚”一词,那么认为这篇论文是作为对当时流行的清谈的批判而写的大概不会有问题。当时清谈界的领袖,不是别人,就是司马昱。而且范宁的父亲范汪,好像也曾经加入了司马昱的清谈沙龙(《世说新语·排调篇》)。还有范宁的从叔父,也就是范汪的从父弟范启,更是司马昱清谈俱乐部中的宠儿,这在《世说新语·文学》、《排调》、《轻诋》诸篇所记的逸话中有很多的体现。这样,如果考虑到范氏一家既有与当时的清谈界相互关系很深的人,又有在阴暗封闭的环境中撰写出来的《王弼何晏论》,那么就使人感到,这篇论文是范宁站在相当严厉地自我反省的立场上写出来的。而且,在年轻的时候写出的这篇论文,就决定了他以后的方向,并且成为其思想的出发点。

王弼和何晏二人,无疑被人推崇为魏晋玄学的开山人物。原本范宁的论文就是作为所谓“平叔(何晏)神怀超绝,辅嗣(王弼)妙思通微。振千载之颓纲,落周孔之尘网。斯盖轩冕之龙门,濠梁之宗匠”这种绝口称赞论者的反论而写的,是要指出他们二人的浮华言说搅乱和迷惑后生至甚,因而礼乐崩坏,中原倾覆,亦即招致了西晋王朝灭亡这一不幸的事态。这篇论文就是针对被认为是王弼之亚流的司马昱等清谈之徒,追究他们宽容桓温跋扈的责任,促使他们觉醒,而在这一意图下执笔写成的。不但桓温也是一位谈论的名手,再加上司马昱的清谈癖,确实带来当时政治上的不振,从而给了桓温可以利用的机会。“简文(司马昱)为相,事动经年,然后得过。桓公(桓温)甚患其迟,常加劝免。太宗(司马昱)曰:‘一日万机,那得速!’”(《世说新语·政事篇》)在其将政治上停顿不前的缘由通过作为清谈的一种形式的机智语言来加以说明的时候,就可以窥见司马昱的面目了。那么,范宁在《王弼何晏论》中又是怎样讲的呢?

“王何蔑弃典文,不遵礼度,游辞浮说,波荡后生,饰华言以翳实,骋繁文以惑世。搢绅之徒,翻然改辙,洙泗(孔门)之风,缅焉将坠。遂令仁义幽沦,儒雅蒙尘,礼坏乐崩,中原倾覆。古之所谓言伪而辩、行僻而坚者(《礼记·王制篇》),其斯人之徒欤!”他说,如果与王、何二人这样的罪过相比,桀、纣的暴虐之罪还算是轻的。因为王、何之罪是“正足以灭身覆国,为后世鉴诫耳”。如果与桀、纣的“一世之祸”、“自丧之衅”为轻小之罪相比,王、何的“历代之罪”、“迷众之愆”则是重大的罪过。

作为与这篇《王弼何晏论》撰写的时期相接近,并且执笔的动机也极相类似而可以举出的,大概就是比范宁年长九岁的他的妹婿王坦之(330—375年)所写的庄子弹劾文《废庄论》了(《晋书》卷七五)。 (2) 能够说明《废庄论》是在“尤非时俗放荡,不敦儒教,颇尚刑(形)名学”时而执笔写成的,就是其与《王弼何晏论》有着近似的立场。而且,王坦之因为与具备司马昱清谈俱乐部之代表级身份的支遁之间意见不合,从而又写了《沙门不得为高僧论》;还有,讲到把支遁的谈论讥评为“诡辩”的《世说新语·轻诋篇》中所记载的有关逸话,也是值得注意的。我认为,范宁和王坦之的这两篇论文,全都是以批判清谈,恢复沉滞了的儒家说教为意图而写出来的,但是范宁与王坦之的议论展开方式则未必是一样的。因而我想,是否可以通过将《王弼何晏论》与《废庄论》加以比较研读,从而使范宁之主张的轮廓能够更加清楚呢?

王坦之说:“孔父(孔子)非不体远,以体远故用近;颜子(颜回)岂不具德,以德备故膺教。胡为其然哉?不获已而然也。”孔子和颜回,也就是儒家的圣人和贤人,是道或者德的获得者,所以没有必要特意抬出庄子来。不过正是由于他们对道体会得很深,是完全的德的具备者,所以其外在所体现的功能——用——反而倒是卑近的,是发自于万不得已的心情而相当于世俗之教化的。 (3) 然而“语道而失其为者”,还有“辩德而有其位者”,也就是庄子,不可能是真的道或德的获得者。尽管如此,由于诡谲、恢诞的庄子的言说在世上流行蔓延着,所以“礼与浮云俱征,伪与利荡并肆。人以克己为耻,士以无措为通。时无履德之誉,俗有蹈义之愆”。那么,真的道或德,又是作为怎样的东西而被说明的呢?“若夫利而不害,天之道也;为而不争,圣之德也。(《老子》第八十一章)群方所资而莫知谁氏,(《老子》第四章)在儒而非儒,非道而有道。弥贯九流,玄同彼我,万物用之而不既,(《老子》第三十五章)亹亹日新而不朽,昔吾孔老固已言之矣”。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不仅老子被与孔子同等对待 (4) ,而且与此相反,庄子和老子被严格地区分,庄子被置于老子之下;同时,除了《周易·系辞传》之外,一方面专门借用《老子》的语言和思想,一方面儒家的圣人被当做老子式的道或德的获得者而加以描绘。尽管王坦之表示儒家的圣人是普遍性的道的获得者,并且说明了这个道——体——与道的外在所体现的功能——用——的关系,然而,另一方面可以说范宁则是专门注意其用的方面的。虽然他们二人都批判清谈,主张恢复儒家的说教,但是王坦之是将儒家的说教内在化,并且进行哲学性的解释,相反,范宁则是将其外在化、客观化,也就是从用的方面来把握。所谓用的方面,换言之就是礼教的意思,这个问题,确实在范宁把王弼和何晏当做“不遵礼度”、“使礼乐崩坏”的人来加以谴责的姿态当中是可以看到的。这样,强调儒学的用的方面,就是范宁整个一生都不变的态度。他作为礼教的拥护者而行动着的情况,还有在他的学问体系当中礼学占了很大的部分的情况等等,我将在后面再论述。而且应该看到,他以后的方向已经脱胎于《王弼何晏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