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范晔的“意”

四 范晔的“意”

范晔乃是一世名文的著作家。在《文心雕龙·时序篇》中以“何范张沈”并列的宋代的文章家当中,范无疑就是指范晔。不仅他人这样予以认可,在《狱中与诸甥侄书》中,也有着在谦虚语气的同时,又讲到对于文章的非凡抱负和文章理论的一段文字。 (18)

文章转进,但才少思难,所以每于操笔,其所成篇,殆无全称者。常耻作文士。文患其(事实)尽于(形式),(感情)急于(技巧),义(理论)牵其(内容),移其意(心)。虽时有能者,大较多不免此累,政可类工巧图缋,竟无得也。常谓情志所托,故当以为主,以文传意。以意为主,则其必见;以文传意,则其不流。然后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趣,千条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谓颇识其数,尝为人言,多不能赏。意或异故也。性别(言辞的)宫商,识(言辞的)清浊,斯自然也。观古今文人,多不全了此处。纵有会此者,不必从根本中来。言之皆有实证,非为空谈。年少中,谢庄(421—466年)最有其分。手笔差易 (19) 。文不拘韵故也。吾思乃无定方,特能济(文章的)难适、(音的)轻重。所禀之分,犹当未尽。但多公家之言(符檄、笺奏、表启、书札、弹事、议对等,亦即手笔),少于事外远致,以此为恨,亦由无意于文名故也。

与形相比是事,与藻相比是情,与义相比是旨,与韵相比是意,都更为得到尊重;从而认为其中应当以意为第一位,这就是范晔的文章理论。这一情况,肯定也是在《后汉书》的序、论、赞执笔之际的基本态度。而且,大概正因为是实际应用这一理论而得到满足,才会形成和表现出那样自信的话语。也就是,对范晔而言,问题就是,与其说记录怎样的历史事实,不如说如何地来表现它。况且因为在他以前存在着众多的《后汉书》,所以问题更不得不是这样了。当然,即使说如何来表现,也未必就是讲文章的雕琢。按照他所言,文章最重要的就是必须是传意的。如果以意为第一位的话,旨就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来了,之后再精心于措辞,调整声调等等也是可以的。刘知几也在其《序例篇》的开头这样记述到:“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作者之意也。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作为序,最重要的就是应该讲述,只有讲述了意才能是,这时候所说的情如果借用范晔的话来说,大概差不多就等于其所谓旨,也就是说可以得到其中的情。关于这一点,刘知几和范晔的意见是完全同出一辙的。可是刘知几并没有显示出对当然存在于《后汉书》背后的的理解。进而有关其序,刘知几在严厉批评为“遗弃史才,矜衒文彩”的时候,尽管他自己是用骈文作《史通》的,但是却排斥将骈文用在史书上(《载文篇》),认为史书始终应该是以叙事为宗(《叙事篇》)的,大概可以说,刘知几眼睛只专注于其外在言词的华丽程度,也就更没有显示出对范晔的的理解了。再有,尽管刘知几极论作为赞一类的东西在看出人的善恶、史的褒贬上是起不到什么作用的(《论赞篇》),然而是否果真是这样呢?我认为,在由四字一句构成美文的赞当中,照理也还是能够说明作者之意的。

总之,刘知几对《后汉书》所给予的所谓“颇有奇工”,还有“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的肯定性评价,是关于其专于对先行众家的《后汉书》进行删补的做法,说来也就是关于其本文方面的评价。但是,刘知几对范晔抱以自信而问世的序、论、赞的有关评价,具有讽刺性的是,其反倒是否定性的。这是因为理应在序、论、赞中讲出的意没有被刘知几理解的缘故。刘知几对《隗嚣传》的论赞的批判,就明显地说明了这一情况。

在最为清楚地传达了作者之意的序、论、赞(乃至述)当中,刘知几给予了很高评价的,是班固《汉书》当中的这些内容。然而范晔在《班固传论》中所讲的话,大概也是极为值得注意的:“(班)彪、(班)固讥(司马)迁,以为是非颇谬于圣人。然其论议,常排死节,否正直,而不叙杀身成仁之为美。则轻仁义,贱守节愈矣。”

在《狱中与诸甥侄书》中所讲到的《汉书》不足取的理由,在这里不是很清楚地显示出来了吗?例如,与指责游侠是社会的严重罪人的班固(《游侠传序》)不同,范晔毋宁说是站在要彰显所有的大丈夫气概的立场上的。我们先前所看到的《隗嚣传论》就是如此。在范晔那里,有着对于重仁义、尊守节的直线式行为和勇烈行为的倾倒。例如在《独行传》全篇就充满着这样的行为:“虽事非通圆,良其风轨,有足怀者。而情迹殊杂,难为条品;片辞特趣,不足区别。措之则事或有遗,载之则贯序无统。以其名体虽殊,而操行俱绝,故总为《独行篇》焉。”(《独行传序》)如果将这样的行为收到其他卷中的话,就是一些失去了整体协调的不能圆通的行为,也就是,超出了常识的勇烈行为,不记载又太可惜的一类行为,将这些集中起来的就是《独行传》。不管怎样,《狱中与诸甥侄书》中的话也好,《班固传论》中的话也好,在范晔执笔撰写《后汉书》的时候,作为应该否定的对象而不断地出现于其脑海当中的,就是班固的《汉书》。

刘知几是褒班固而贬范晔的。不过,在《文选》的《史论部》,从《后汉书》中引用了《皇后纪论》、《二十八将论》、《宦者传论》、《逸民传论》等四篇(此外引用了《汉书》中的一篇、干宝《晋纪》中的两篇、沈约《宋书》中的两篇),还在《史述赞部》引用了《光武纪赞》一篇,总计有五篇之多,这所体现出的事实就是,至少在六朝时代,《后汉书》的论赞是作为史书文章的典型而被给予了很高评价的。在将这一事实与刘知几对范晔的序、论、赞通常是贬低的事实结合起来加以思考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认为,在其背景上,似乎存在着与在《方术传》和《列女传》中所体现的同样的因时代不同而喜好和崇尚相异的问题。范晔生活的六朝时代,人们的兴趣在向所有的领域扩展的同时,也产生了对于处在所有领域的所有的人总要在各自的立场上给予评价的态度。说起来就是存在着评价他人的多种尺度。当这种态度被投影在历史叙述中的时候,不就是带来了这样的结果吗?即在评价王乔、左慈和蔡文姬的同时,也把隗嚣,还有像被记录在《独行传》中的人物,都当做历史性地具有价值的存在而给予积极的评价。

(1) 范晔的“志”的情况,可见后面所举出的《狱中与诸甥侄书》。而且,《后汉书》纪一〇《皇后纪下》有关公主的记述,在“其职僚品秩,事在《百官志》”的章怀太子注中说道:“沈约《谢俨传》曰:‘范晔所撰十志,一皆托俨。搜撰垂毕,遇晔败,悉蜡以覆车。宋文帝令丹阳尹徐湛之就俨寻求,已不复得,一代以为恨。其志今阙。”谢俨,不只是对《志》,似乎对《后汉书》的其他部分也有加以撰写的情况,这可以从传三〇《班固传赞》“裁成帝坟”的章怀注中所说的“沈约《宋书》曰:‘初谢俨作此赞,云裁成典坟,以示范晔,晔改为帝坟’”的情况而想象得到。那么,从传三二《东平宪王仓传》中有的“乃与公卿共议定南北郊冠冕车服制度,及光武庙登歌八佾舞数,语在《礼乐》、《舆服志》”,还有在传五〇《蔡邕传》中有的“引入崇德殿,使中常侍曹节、王甫,就问灾异及消改变故所宜施行。邕悉心以对,事在《五行》、《天文志》”等情况来看,在十《志》当中,可以确认有《百官》、《礼乐》、《舆服》、《天文》的篇名。

然而,在《南齐书》卷五二《文学·檀超传》中有如下的内容:“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与骠骑记室江淹掌史职。上表立条例,……立十志:《律历》、《礼乐》、《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艺文》依班固,《朝会》、《舆服》依蔡邕、司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范晔,合《州郡》。”大概在南齐的时候是还能看到范晔的《志》的。或许范晔被问以谋反罪的时候,谢俨悉蜡以覆车的东西,何时又重见天日了。可是,尽管在被《皇后纪注》所引用的沈约《谢俨传》的这段文章在现在的《宋书》中找不到,但是只要依据这段文章,我认为,范晔的《志》是一直没有能在世上出现的。而且,《宋书》的成书,是在檀超立条例的齐建元二年(480年)之后仅八年的永明六年(488年)。那么,檀超大概并不是看到了范晔的《志》本身,而是看到了《凡例》的。总之,其在梁代已经完全失传了的情况,则如刘昭在《后汉书注补志序》中所明确记载的“志遂全阙”那样。这里顺便显示一下有关范晔的《志》刘昭的意见:“夫辞润婉赡,可得起改,核求见事,必应写袭,故序例所论,备精与夺,及语〔司马彪〕八志,颇褒其美,虽出拔前群,归相沿也。又寻本书,当做《礼乐志》,其《天文》、《五行》、《百官》、《车服》,为名则同。此外诸篇,不著纪传,《律历》、《郡国》,必依往式。晔遗书自序,应遍作诸志,《前汉》有者,悉欲备制,卷中发论,以正得失,书虽未明,其大旨也。曾台云构,所缺过乎榱桷,为山霞高,不终逾乎一匮。”

(2)虽然《宋书》、《南史》的《范晔传》均作元嘉元年(424年),但是应该改作九年(432年)。参见中华书局版点校本校勘记,以及陈光崇《关于范晔〈后汉书〉的三个问题》(《光明日报》1963年11月20日)。

(3)众家的《后汉书》的详细情况,参见郑鹤声《各家后汉书综述》(《史学与地学》1期)。

(4) 应该注意在传四〇《孝明八王传》开头“余七王,本书不载母氏”的注所讲的“本书谓《东观记》也”。

(5) 尽管对范晔《后汉书》刘昭做的注今天不传了,但是如果根据“……遂乃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阙。若裴松之《三国志》,陆澄、刘昭两《汉书》,刘彤《晋纪》,刘孝标《世说》之类,是也”(《补注篇》)这一段文字,似乎其并不是作为训诂,而是以收集异闻为主要着眼点的注。

(6) 可见于《风俗通》的《正失篇》,《搜神记》的二十卷本卷一。

(7) 这一故事,不见于现在的《抱朴子》。

(8) 译者注:此段据原书还原。参见《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43页。

(9) 在《廿二史考异》卷一二“《后汉书·崔骃传》条”,钱大昕也有同样的指摘。“此传叙述家世,词多溢美,盖由东观诸臣阿其所好,蔚宗承其旧文,可加芟削,未为有识也(《东观记·儒林传》有崔篆,乃元嘉初增入,时崔寔为史官,即篆玄孙也)。”

(10) 虽然《张衡集》和《范晔集》均佚而不传,但是在《后汉书》传四九《张衡传》中,可以看到张衡的意见:“更始居位,人无异望。光武初为其将,然后即真,宜以更始之号,建于光武之初。”再有,刘知几有关《古今人表》的批判在《表历篇》中可以看到,然而某些大概是继承了范晔的意见的。

(11) 《晋书》卷四四《华峤传》说:“峤以皇后配天作合,前史作《外戚传》,以继末编,非其义也,故易为《皇后纪》,以次《帝纪》。”

(12) 《狱中与诸甥侄书》在《宋书》、《南史》的本传中有所记录,还有在《后汉书》传六六《循吏传赞》的章怀注中,则节录了有关《后汉书》的部分。

(13) 在记载了东魏的孝静帝就快要把王朝让给北齐时的情景的《魏书》卷一二《孝静帝纪》中,有如下的一段:“帝乃下御座,步就东廊,口咏范尉宗后汉书赞》云:‘献生不辰,身播国屯。终我四百,永作虞宾。’”这是纪九《献帝纪》的《赞》,是范晔的赞在最为适合的场面得到了赞赏之声的事例。由于据说北魏的刘芳(453—513年)有《范晔后汉书音一卷》的著作(《魏书》卷五五),好像《后汉书》很早就流传于北朝了。

(14) 译者注:即“进屠唐子乡”句下注。

(15) 译者注:即“……各正厥事焉”句下注。

(16) 译者注:即“东平陆上言木连理”句下注。

(17) 尽管在《文心雕龙·史传篇》有云:“按《春秋经传》,举例发凡;自《史》、《汉》以下,莫有准的。至邓璨《晋纪》,始立条例。”而只要根据《史通·序例篇》,就可知邓粲也是效仿了干宝的先例的。

(18) 在《南齐书》卷五二《文学·陆厥传》的《与沈约书》中也节略地引用了这一部分。

(19) 在这里是将“文”与“手笔”对比来讲述的。斯波六郎《文笔考》(《支那学》10卷)中推测,大概这一场合的文相当于韵文,而手笔相当于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