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之于教育的意义
意义“指归属于和致力于某样超越自我的东西”。但这其中的超越不是占有,不是吞噬,而是建立在自我存在,即自我自由的基础上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自我对意义的追问不是来自外部压力的结果,而是基于自我觉醒的主动追寻。
理解他人所认为的人生意义无益于去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使命,这个使命是他人无法替代完成的。[16]
意义之于人类的普遍性正是建立在个体意义的特殊性之上的。任何为伟大事业的献身只有建立在自由选择的基础上,才能获得一种庄严与神圣。所以意义的基石是自由,是人的自由意志。只有把意义建立在这一点上,“意义”本身才获得了意义。意义在接受自由追寻的同时,向自由致敬并维护自由的自由。
这是我们在谈论“意义”之于教育的意义之前必须讲清楚的一个问题。正是“意义”与“自由”,与主体自我的觉醒的不可分性,才赋予“意义”以意义,赋予“作为人最直接的行为,作为最充分表现人性的事业”[17](张楚廷语)——教育以意义。
1.意义为教育校正方向,充实目标
人是教育的目的。作为自由意志体,作为自我与自身相统一的实存者,在其不算太长但也不算太短的人生旅途中,如果没有意义的追问、回答、理解、践履与创生的话,那么人的一生将是空洞的、乏味的、虚无的。只有建构在对意义的追寻上,人本身才获得并体会到存在的意义与尊严。所以,引领人对意义的追寻,是人赋予教育的使命。意义,引领着教育的方向,也充实着教育的目标,而不至于使“人是教育的目的”成为一句空洞的扯淡。
2.意义赋予教育以尊严
在教育史上,教育曾被赋予这样和那样的目的,成为人们实现其宗教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等教育以外目的的工具和手段,教育沦丧为它们的附庸。正是人自身的解放、人的自由、人自觉地对意义的追寻,赋予了“人是教育的目的”以充实的内容,教育以此获得了不假借于第三者的对人的直接面对的可能,从而获得了与其他社会系统相提并论的地位与尊严——教育就是教育[18]。
3.意义赋予教育以深度
当教师对教育的意义,对自己所授学科的教育意义,对自己正在教授的内容在整个知识体系中的位置与联系及其教育意义,对怎样使这样的教育意义在自己学生身上得到实现都有着清醒的认识的时候,他的教育、教学实践就已经注入了研究的态度。而当教师以这样的态度和方式工作着时,他的工作是专业化的。[19]钟启泉(2005)认为:学习不是单纯的现成知识的积累,而是从已知世界到未知世界之旅,是经验重建和意义生成的过程。[20]学习如果只停留在现成知识的积累上,它将只是浅层的,只有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推动意义的生成,才能走向深度学习,成为人与文化双重建构的过程[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