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型政府的阐析
2025年08月10日
第一节 关于服务型政府的阐析
对探究对象的含义进行梳理阐析是进行研究的第一步,也是弄清该理论的基本前提。多项研究和理论综述的结果显示,国内学界学理分析视野中的“服务行政”与“服务型政府”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基本上是一致的。追溯概念的使用脉络,国内使用“服务行政”概念早期出现于1995年,从1995到1997年这个阶段,行政法学界开始涉入关于服务行政的论述。有的学者提出,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必然要求改变以人作为管理受众的行政法传统研究角度,要将“服务”概念引入政府管理,从建设理念到行为实践将两者融为一体,确立政府行为是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最终目标达成的新管理模式。自此,“服务行政”理念逐渐成为行政法学界讨论政府管理的主要出发点和发展规划。同时,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等领域的学者们也开始关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并且在之后的研究中延伸到政府具体结构、制度和管理行为等各个层面。总体而言,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界引入的“服务行政”理念,将中国政府管理模式的研究与建设带入了一个新境界,并逐步统一为“服务型政府”的概念。与传统的管理方式相比,服务型政府研究更强调提供服务及主体的行为效率和被服务对象的受益性,其研究视角从管理主体转移到管理对象,从而使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也发生了质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