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系统管理模式的适应机制
事实上,在公共服务系统之中,不仅在政府组织和民间组织、企业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管理文化、管理体制差异,即使在政府体系内部也内含管理思想、管理惯例的冲突。因此,公共服务系统的管理模式的适应性目标有二:一是适应性发展应为实现服务型政府战略目标服务;二是适应性的管理模式应具有包容性,容纳多重性质、异质性文化的共存与发展。针对这一目标需求,本书认为公共服务系统的适应性管理模式应是动态递进的(如图8-13所示)。服务型政府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一过程又分为若干个阶段,本书大体将服务型政府建设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公共服务量化增长阶段、公关服务品质提升阶段和公共服务异质化需求得以满足阶段。在不同的服务型政府建设阶段都通过目标激励、动态计划、弹性控制和实时反馈等管理机制保障服务型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公共服务系统适应性管理模式的特点在于将公共服务的复杂性与中国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相联系,以复杂性的视角探讨公共服务系统的管理模式问题,更加关注公共服务系统主体、公共服务需求,以及公共服务系统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及其对管理模式的影响,更加强调公共服务系统的整体性、动态性、适应性和公共服务主体的自主性。在此管理模式之中,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每个阶段目标和初始计划都应是在其紧跟前阶段的基础之上制定的。公共服务系统的管理中心根据实时反馈所获取的内外部环境信息,及时调整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阶段目标,根据不同阶段公共服务的异质化需求,对公共服务系统主体进行优化选择,以使得资源与任务实现最佳配置,管理模式与公共服务系统主体构成实现契合。
图8-13 公共服务系统的适应性管理模式
(一)目标激励
公共服务系统与政府自身体系相比具有明显的松散性和动态性,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每个主体都具有各自不同的组织目标、管理模式和文化背景。公共服务系统的管理中心需不断地以总体目标对各个分散的个体进行激励和价值同化。明确清晰且被广泛认同的愿景目标,能够使得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主体充分认识到自己在公共服务系统中的位置和作用,对于凝聚多元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二)动态计划
在服务型政府建设实践过程中,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阶段划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公共服务系统也处于不断变动之中,如公共服务系统主体的变更、公共服务需求的变化、政府相关政策的调整、社会环境的变迁等。在这一动态变化过程中,公共服务主体的自发适应性行为不断涌现,个体自身自适应行为的涌现会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原有的关系联结,使得原有的目标激励与制度规范不再起作用。若在此情况下,系统管理中心再进行被动调整,必然收效甚微。为保障公共服务系统的适应性发展,系统管理中心应根据已经获得的各类反馈信息,不断地对现有的计划和目标进行修正和更新。
(三)弹性控制
参与公共服务系统的主体在性质上包含政府组织、民间组织、企业和公民个人,在规模上既有超大规模的跨区域组织,也有数十人所组成的微小型组织;在地域上,跨越中国的所有区域,对这些多样且独立的个体进行管理,弹性管理模式要优于硬性规定。系统的管理中心可以制定一套灵活的、方式多样并蕴含多样变化的管理控制机制,通过沟通、诱导、权力下放等方式约束和控制多样主体的行为。
(四)实时反馈
如前所述,公共服务系统的动态调整需要实时的信息反馈。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历程中,信息反馈越充分、越及时,管理中心所作出的适应性反应将越有效。为了实现信息的实时反馈,管理中心应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平台。这一平台的作用一方面有利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播;另一方面,这一信息平台也将于公共服务系统的技术资源平台进行整合,在保证信息畅通的同时,实现资源技术与公共服务的有效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