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制度

第四节 公众参与制度

公众参与制度是有关公众参与政府管理的制度安排,是由制度本体构成要素、具体运行制度和影响制度运行的法律规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复杂有机体,其所具有的功能意义和价值意义是重要而明显的。这一制度搭建了公众与政府机关沟通、协商、交涉的平台,受到制度保障的公众意见有可能得到政府机关的尊重和接受,并对行政过程和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要实现这一决策机制和决策目的,需要完善公众的参与制度。对公众参与进行制度分析,为公众参与提供完善的制度依据和参与程序机制。这既是深化公众参与理论研究的需要,也是提高公众参与实效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