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一、问题的提出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现阶段我国政府发展和改革的核心指向,也是我国政府再造的动力来源。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从内在逻辑上对于服务型政府及其建设进行研究,有助于理解近些年来政府改革的主要走向,也有助于把握政府改革的复杂性及不同阶段的重点和变化趋势。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逻辑包含以下内容:从其进路看体现为发展的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从其特点看体现为构建的一致性与差异性的统一;从其取向看体现为供给的均等化和多元化的统一。

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并规划“到2020年,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对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予以突出强调,表明我国将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改进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要点。

伴随行政体制改革的探索和演进,近些年来关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研究较为活跃。学术界一直以来围绕“改革”的主线,集中在背景、内涵、路径和技术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和研讨。理论界认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缘起主要适应三方面的需要:一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二是社会转型的需要,三是政府改革的需要。[2]从“经济建设型政府”转向“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选择。有研究指出,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是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3]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路径是政府创新,包括政治改革、行政改革和执政党执政方式的转变三个方面。[4]政府部门信息化技术和绩效评估等技术手段的运用在实现政务公开、改进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方面也具有推动作用。

服务型政府建设是现阶段我国政府改革的核心指向,也是我国政府再造的动力来源。而作为我国政府在新时期的自我形塑,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从内在逻辑上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及其建设予以研究,不仅有助于把握十多年来政府改革的走向,也有助于理解政府改革的复杂性及不同阶段的重点和变化趋势。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改革的终极性目标,而其建设逻辑所涉相关要素为政府职能、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需求。这三重要素根据我国改革进程的不同时期、同一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需求的变化构成了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三重逻辑关系,即阶段性与连续性的统一、一致性与差异性的统一和均等化与多元化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