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成效衡量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需要成效衡量

“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模式,这种政府模式要求政府的行政理念、决策机制、责任体系和行为方式等的全面变革,因此,并不是政府及其公务员为公民多做些好事,多提供了一些服务,工作中多了一些笑脸,多开设了几个服务大厅就是服务型政府。”[17]上面这段论述反映了服务型政府成效衡量标准的问题,究竟什么样的政府可以称之为服务型政府?换言之,考量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标准是什么?服务型政府的成效衡量是鉴别服务型政府建设结果的标准,即服务型政府是什么样的政府,只有达到了既定标准的政府才能称为服务型政府。目前学术界对于服务型政府论题关注较多的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论依据、必要性、意义以及建构路径等问题,还缺乏对成效衡量方面的研究,在作文献分析、查阅相关研究资料时发现对服务型政府成效衡量这个议题缺少应有的关注。如在中国知网上以“服务型政府成效”作为篇名进行模糊查询,文献查询结果为零;以其作为主题词查询,尽管搜索出一些文章,但是基本上和成效衡量没有直接的关联。官方也没有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标准或模式,这将会给成效衡量标准的确立带来一些困难,但也同时给衡量标准的研究带来一定的空间。成效衡量无论是对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研究还是对于实践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要解决的一个基础性问题。因为如果成效衡量标准不清楚、不明确,就会导致改革实践的盲目以及对改革成效评价的无所适从。科学合理的成效衡量发挥着正确认识、评价、促进和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与运作良性发展的作用。缺乏成效衡量的服务型政府理论研究是不完善的,缺乏成效衡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也是不完整的。由此,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亟须对成效衡量予以高度的关注,特别是理论层面的建构优于实践层面。那么如何确立成效衡量标准?在提出标准之前,有必要弄清几个相互关联但又相互区别的概念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