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理论的起源
服务型政府首先体现了“服务行政”的理念。“服务行政”一词来源于德国行政法学家厄斯特·福斯多夫(Ernst Forsthoff)于1938年发表的题为“作为服务主体的行政”一文。[16]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建立在对以官僚制理论为基础的传统公共行政理论的批判与扬弃基础之上,对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行政改革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影响。2000年11月,罗伯特·登哈特和珍妮特·登哈特在美国期刊《公共管理评论》上发表了《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一文,尝试对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新公共管理”理论缺陷进行修正与弥补,新公共服务理论在全球范围内产生了广泛影响。国内学者将这篇文章翻译成中文,使“新公共服务”的概念在中国行政管理学术界也逐渐传播。国内学者开始关注如何运用这一理论指导我国的行政改革,以及如何在具体治理实践中体现“服务”的核心价值。在这一背景之下,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被提出并获得广泛关注。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相关理念
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始终关注劳动人民的解放和命运,致力于实现广大人民的平等、自由与福祉。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我们可以发现,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起点和根本落脚点。因此,马克思的人本思想与服务型政府之间具有天然亲和性,对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理论价值。
1.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人本思想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关于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彻底解放的理论,由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部分组成。其中人学理论,特别是“劳动人本论”的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人本”思想的核心在于以人为本,将人作为认识主体、实践主体、占有主体和评价主体,从人文主义、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的角度认识与解决问题,尊重人的主体价值。根据我国《哲学大辞典》的定义,“人本”思想泛指一种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和以人为尺度的思想观念。与“人本”概念相对的是“神本”和“物本”。前者即把上帝或上天等神学观念作为统治的合法根据,后者即主要指把资本作为最高的物来追求的拜物教思想的观念。一些西方学者将马克思唯物史观视为“经济决定论”或“历史规律决定论”的产物。不可否认,马克思注重社会经济对国家(政府)的决定作用,认为是由市民社会产生国家。例如马克思认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国家的真正的构成部分,是意志所具有的现实的精神实在性,它们是国家存在的方式。家庭和市民社会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17]“国家是从作为家庭和市民社会的成员而存在的这种群体中产生出来的。”[18]尽管如此,贯穿马克思的经济思想和政治思想的基础仍然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劳动人本论”,即以现实的社会个人(劳动者)为分析社会、政治的起源、本质、运行与发展规律的始基和起点,充满了浓厚的人文主义关怀和人本主义意蕴。
除此之外,马克思的群众观也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服务型政府的思想基础。例如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社会变革和社会前进的决定力量,而杰出人物对历史发展所起到的推动作用必须借助于广大民众的支持。这一历史规律对于当前公共政策领域的重要启示在于,其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巨大作用,以及为人民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性。
尽管马克思主义思想具有“人本主义”的理论内核,然而在我国当前理论界却存在对马克思“人本”思想的误读。例如一些观点认为人本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方法和哲学理论,其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的费尔巴哈而不是马克思。根据《辞海》的解释,人本主义亦称“人本学”,在哲学上“通常指抽去人的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而把人仅仅看作一种生物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学说。主要代表为德国的费尔巴哈”。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来自于西方近代启蒙思想,例如他认为自己的学说或观点“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这就是自然界和人”[19],而“我的著作以及我的演讲的目的,都在于使人从神学家变为人学家,从爱神者变为爱人者”[20]。可以发现,不同于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劳动人本论”,作为费尔巴哈理论核心的“人”是抽象的人,是脱离了社会存在的人,因此在实质上是唯心主义的人本主义的人。马克思的理论贡献在于将人变成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人本主义的人。因此,如果忽视了人本思想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否认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的学说与西方人学思想的逻辑联系,淡化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人本主义底色,是不符合马克思人本思想实际的。
在理论上,马克思和恩格斯虽批判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历史观,但并未批判过人本主义价值观。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理论肯定、改造、发扬了人本主义价值观,并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和在其提出对共产主义的见解中,都深刻地论述了人本思想。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中,人失去了自由,失去了作为人的地位、意义、价值和本质,丧失了他本能具有、享有的社会性质,变为孤立的、利己的个人而同他人、同社会相隔绝相对立。共产主义的本质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的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是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21]所以实现共产主义的意义就是“为了人”,就是要使人的本质得到重建和尊重。这就是马克思主义人本主义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正如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总结1871年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时,认为“巴黎公社原则”的核心就是民主、选举、平等、废除特权,其根本目的是捍卫民众的利益,保障政府的服务人民的根本指向。[22]马克思认为,唯有公社才能使无产阶级获得解放,因为公社“是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23]。
马克思认为,政府权力性质的无产阶级性才可以确保公社的“服务型”性质,即只有无产阶级政权才能保证为广大人民提供服务;在军事制度上,巴黎公社废除资产阶级常备军,代之以人民的武装,为捍卫人民政权提供了军事保障;在政治制度上,用无产阶级的政权机关来代替旧官僚机构,实行普选制,代表对选民负责并且随时可以撤换,废除官吏特权和高薪制,保证了无产阶级政府的服务本质;在意识形态上,废除宗教特权,摧毁了宗教这一对无产阶级进行精神压迫的工具,实行政治和宗教、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唤起人民的权利意识和接受、监督政府服务的意识;在法律制度上,废除旧的司法制度,实行司法人员选举制,保证法官为人民群众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组织原则上,废除官僚集权制,实行民主集中制,增强政府的公共性、回应性与服务性。因此,马克思认为公社实现了“廉价政府”和“真正共和国”,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政府,不仅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也代表小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民的利益。这个以服务为宗旨的人民政府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其服务的对象不是狭隘地局限于无产阶级,而是面向广泛社会大众的。总之,巴黎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为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大众服务的政府,“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24]。作为新生事物的服务型政府(巴黎公社是其萌芽形态)在历史中产生,也应当在历史发展中不断走向完善。[25]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人本主义思想与巴黎公社的政治实践都是现在我国提出的服务型政府的萌芽。只有这样的政府形式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回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人本思想我们可以发现,虽然马克思主义理论没有明确提出“服务型政府”的具体概念,却洋溢着“以人为本”的理论光辉,其本质就是要求无产阶级的政府成为真正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政府。因此可以说,马克思主义思想中的“人本主义”理念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服务型政府的意识形态基础和理论源泉。
2.毛泽东思想:马克思的人本政府思想的中国实践
毛泽东思想是由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智慧结晶,是在20世纪中国革命中产生和发展的政治、军事和发展理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马克思的服务政府理论发展中的一个支流,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特定经济与社会土壤的实践提供了理论指引。“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中可以发现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和制度内核。例如在毛泽东所著的《论联合政府》中可以发现,毛泽东的政府服务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本”思想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理论主要从哲学层面讨论无产阶级政权为广大人民服务的深层理论渊源,包括《论联合政府》在内的毛泽东思想的代表著作则重点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出发,论述了“为人民服务”的无产阶级理念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实践,具有较强的实践性、操作性和针对性。
在《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用大量的篇幅指出,与资产阶级的国民党政府相比,共产党领导的新型政府具有根本的“服务性”的价值追求。他指出,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他们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的宗旨”[26]。“国民党区域剥夺人民的一切自由。中国解放区则给予人民以充分的自由。”[27]“孙中山在其所著《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里说:‘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也。’”[28]而“中国共产党人是革命三民主义的最忠诚最彻底的实现者”[29]。“人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和身体这几项自由,是最重要的自由。在中国境内,只有解放区是彻底地实现了。”[30]与共产党领导的无产阶级政权形成对比的是,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背叛了孙中山的告诫,实行一党专政,成为拒绝改善民生,拒绝实行民主联合政府,拒绝成为真正服务于广大民众的政权。
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民主政府破除官本位意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基本宗旨,实现了从“管理”到“服务”的跨越。解放区民主政府人员“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的优良作风既是中国解放区民主政府的特色之一,也是其鲜明的服务性的体现。这样的政府改变了以往政府强制或被动式的管理,可以被看作服务型政府理念在中国的早期实践。通过对毛泽东著作的解读可以发现,解放区民主政府所具有的“服务性”可以被总结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这个政府要能从根本上促进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一要求对应的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生产力”标准。例如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评价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实践的标准,就在于这项政策是否对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有所帮助,要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31]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只有消灭日本侵略者,实行土地改革,解放农民,发展现代工业,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使中国社会生产力获得解放,才是真正服务于广大人民,才能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另一方面,要看这个政府是否能真正走群众路线,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利,体现真正的群众性、亲民性、服务性。毛泽东指出:“在理论上,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的标志之一,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坚持真理,因为任何真理都是符合于人民利益的;共产党人必须随时准备修正错误,因为任何错误都是不符合于人民利益的。”[32]“我们的代表大会应该号召全党提起警觉,注意每一个工作环节上的每一个同志,不要让他脱离群众。教育每一个同志热爱人民群众,细心地倾听群众的呼声;每到一地,就和那里的群众打成一片,不是高踞于群众之上,而是深入于群众之中;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去启发和提高群众的觉悟,在群众出于内心自愿的原则之下,帮助群众逐步地组织起来,逐步地展开为当时当地内外环境所许可的一切必要的斗争。”[33]“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4]因此,为了真正实践群众路线,毛泽东要求领导干部“应该热情地跑到农村中去,脱下学生装,穿起粗布衣,不惜从任何小事情做起,在那里了解农民的要求,帮助农民觉悟起来,组织起来,为着完成中国民主革命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即农村民主革命而奋斗”[35]。一个政府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为民服务的真诚态度、识见及其制度保障,要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极为困难的。如果一个政府缺少这样一个基本的政府伦理,也就缺乏了起码的政府理性,那么也就无从确立、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原则和理念。
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之上,包括邓小平提出的“领导就是服务”思想、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及目前广泛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都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的政府服务思想的进一步深化发展。特别是在当前经济改革与社会转型日益深化的新时期,我国提倡“服务型政府”的治理理念,既是对马克思“人本主义”理论内核的继承和发扬,也是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此外,促使我国政府实现这一转变的内部和外部条件已基本成熟。从国内形势来看,改革开放至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公民民主意识与权利意识已逐渐觉醒,这种新形势迫切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以更为公平、更具效率的方式面向市场、社会和公民个人提供公共服务和制度保障。从国际环境来看,当前全球化进程使我国更为充分地融入世界经济和政治体系之中,同样要求我国政府实践更具现代化的治理方式与治理体制,有选择地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有益制度。在这种国内外的双重背景之下,建设服务型政府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重要议题。在当代中国的现实语境下,服务型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将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上,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服务作为公共管理的核心价值或主导价值是人类社会治理发展的结果,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对于社会主义中国来说,建设服务型政府是个新的重大使命,建设服务型政府并不意味着我国政府性质与根本宗旨的变化,而要纠正以往计划经济时期管制型、权力型、命令型政府对“服务人民”这一核心理念的偏离,是切实践行马克思人本思想渊源的政府形态与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必然要求。
(二)“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服务”:西方理论界的“服务型政府”理念
在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与“服务型政府”相关的理念和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新公共管理”的行政改革浪潮密切相关。新公共管理理论旨在运用市场力量改造公共部门,期望通过“政府再造”或“重塑政府”改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重新赢得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在20世纪80年代,英国撒切尔夫人政府推行以缩小政府规模和“财政管理创新”为中心的改革,其后的梅杰政府通过“公民宪章运动”、布莱尔政府的“第三条道路”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推进公共部门的改革。在此之后,西方国家相继开始采取公共部门民营化的改革步骤,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借助私营部门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将公众作为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在服务供给的过程中尊重民意,提供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以新公共管理运动为标志,西方国家逐渐从传统福利国家与“干预式国家”走向以“公共选择”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
1.“企业家政府”理论:西方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起点
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在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与部分发展中国家纷纷展开了一场名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公共部门管理方式革新。新公共管理运动并不存在统一的模式。例如英国学者克里斯托弗·胡德将新公共管理的特征和内涵描述为如下七个方面:①向职业化管理的转变。也就是说,在公共领域,注重让专业管理人员实际操作,让管理人员来管理。②标准与绩效测量。应该注重明确的业绩评估标准和测量方法,这就需要明确目标,设置业绩目标。③产出控制。更加注重对结果的控制,资源被利用到可以进行业绩评估的领域,因而需要强调结果而不是过程。④单位的分散。将公共领域的单位分割得更小,也就是将大的单位按公司型的产品单元划分,各自为财政拨款单元,单元之间相互处于一壁之隔的不远不近的关系。⑤竞争。引导公共管理领域朝更强烈的竞争方向变化。⑥私人管理部门的风格。强调在实践中使用私营企业的风格和方法,使用更加灵活的用人方式和奖赏方法。⑦纪律与节约。强调在资源使用方面更强的原则性和节约性。
根据奥斯本和盖布勒提出的“企业家政府”理论,政府的运作过程中可以融入企业家精神,这种企业家精神可以具体化为十项原则:①起催化作用的政府:掌舵而非划桨;②社区拥有的政府:重妥善授权而非事必躬亲;③竞争型政府:将竞争机制引入提供服务中;④具有使命感的政府:注重目标使命而非繁文缛节;⑤讲究效果的政府:按效果而不是投入拨款;⑥顾客导向的政府:满足顾客而非官僚的需要;⑦有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挣钱而不是花钱;⑧有预见力的政府:重预防而非治疗;⑨分权的政府:重参与协作而非层级节制;⑩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重市场调节而非仅靠行政控制。[36]
英国学者费利耶等人在《行动中的新公共管理》一书中将新公共管理模式分为四种:效率驱动模式、小型化与分权模式、追求卓越模式与公共服务取向模式,其中公共服务取向模式可视作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直接驱动力。公共服务取向模式代表了一种将私人部门管理理念和公共部门管理理念的新融合,它强调公共部门的公共服务使命,但又采用私人部门管理中的全面质量管理思想。“它赋予新型的公共部门——它们既与以往旧的公共组织决裂,又保留了明确的认同感和目标使命——以合法性。”[37]这种模式的基本内容及特征是关心服务质量,强调产出,以实现公共服务的内在使命为基础;在管理过程中反映消费者的愿望和利益要求,强调公民权利,强调对日常服务提供的全社会学习过程进行公共需求评估,强调公民参与和公共责任等。这样,以企业家政府理论为起点、以公共服务取向模式为直接驱力,使得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全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被提入行政部门改革的具体议程中。
2.新公共服务理论:对企业家政府理论的扬弃
企业家政府理论自提出以来在理论界取得很大反响,既受到了广泛讨论,也存在来自多方面的争议与反思。在这一背景之下,美国学者登哈特基于对企业家政府理论的扬弃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理论。这一理论承认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改进公共管理实践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摒弃其固有局限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更加关注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更加适合现代公民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实践需要的理论选择。
(1)企业家政府的理论局限
与之前的管制型政府理论相比,企业家政府理论的诸多主张是具有启发性的,但如果比较仅限于此,对这一理论过度迷信,则会导致改革走向另一极端。对这一理论的批评意见认为,企业家政府理论自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企业家政府理论简单地将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即政府比喻为企业,将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即社会公众比作顾客,期望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能够按照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一样,即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以民众需要为导向,同时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与服务水平以最大限度满足民众对公共服务的要求。然而这种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无法涵盖公共行政的全部内涵,将公共管理与私人管理混同,忽视了公私管理的差异,公共部门庞大的规模和决策的强制性使任何希望将企业管理方法植入政府中来的行为变得异常困难。
其次,企业家政府理论对公共行政价值判断方面存在偏颇。这一理论对“经济人”的基本假设忽视了政治因素、文化因素对公众选择的影响,其中缺乏对公民角色的全面、深刻理解,背后隐含着公共利益和公共伦理危机。现代公共行政以民主宪政为基石,强调追求人民主权、公民权利、社会公正等多元价值。企业家政府理论则过分强调对效率和工具理性的追求,使得公共行政无力反省其根本价值与目的,政府无力担负起捍卫民主的责任,丧失了公共行政在民主治理中的正当角色和真正意义,而对结果导向的过分迷信使得政府忽视了手段和程序的合法性。
此外,企业家政府理论本身存在对市场机能的过分推崇,却忽略了市场调节机制的固有缺陷,公共部门市场化在提供希望的同时,也存在许多错误,如公益丧失、规避巧用、寻租腐败等。而且一旦市场陷入失灵境况,公共物品的供给将受到巨大的影响,进而损害公民的切身利益。
(2)“新公共服务”的理论内核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倡导者登哈特认为,与其说行政官员正集中于控制官僚机构和提供服务,倒不如说他们更加关注“掌舵而不是划桨”的原则,即他们更加关注成为一个倾向于日益私有化的政府企业家。但忙于“掌舵”时,他们却忘记了是谁拥有这艘“船”。行政官员在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不应仅考虑“效率至上”的原则,更应致力于承担为公民服务的职责,其工作重点既不应是“掌舵”,也不应是“划桨”,而应是建立具有完善整合力与回应力的公共机构。
根据新公共服务理论,首先,政府的职能既非“划桨”也非“掌舵”,而是服务。政府应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共同利益,而非试图在新方向上控制或驾驭他们。这个共同利益不仅指经济利益,更在于保证平等、公正、民主、自由等关系公民切身利益的权利。在这一过程中,行政官员需要“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致力于建立公共利益观念、创造共享利益,制定符合公共需要的政策和计划,并通过集体努力和协作,使其最有效、最负责地得到贯彻执行。
其次,政府服务的对象是“公民”而非“顾客”。公共利益源自对共同价值准则的对话协商,而非个体自我利益的简单叠加。因此,行政人员要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提供要重视“人”而不只是生产率,不仅应关注市场,还应关注宪法和法令,关注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等,更要关注建设政府与公民、公民与公民间的信任与合作关系。公共部门要在尊重所有人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共同领导来运作。与视公共资金为己有的企业家式行政方式相比,如果行政人员和公民都致力于为社会做出有意义的贡献,那么公共利益就会得到更好的实现。[38]
综上所述,如果说企业家政府理论建立在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新公共服务则建立在公共利益观念上,它把公共利益的民主价值、公民权和服务看作公共管理的规范性基础和价值观。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政府不仅仅是为顾客提供服务,而是在服务基础上提供民主,是对企业家政府理论合理反思基础上的批判与超越。
3.“新公共服务型政府”:中国行政改革展望
在我国目前的理论研究中,对服务型政府的讨论许多是在企业家政府理论框架下进行的。一些学者甚至认为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基础理所应当的是新公共服务理论。这仅仅缘于二者名称的相似,是对两种理论内在精神与原则的误解。一方面,在对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研究中,新公共管理取向与新公共服务取向并存,基本概念互相替代,使得研究处于盲目、混乱和纠缠不清的状态。一些学者没有意识到这一研究方法的失误,仍将企业家政府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与公共服务型政府混为一谈,从而得出自相矛盾的结论。如果服务型政府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起点,就应当使用该理论的基本观点去解决现实问题,但与此相悖,学者却在采用企业家政府理论继续指导服务型政府建设。而新公共服务理论本身是对企业家政府理论的扬弃,与之相比更具合理性与优越性,企业家政府理论被用于指导基于新公共服务理论基础上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无疑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另一方面,如果服务型政府以企业家政府理论为起点,就应当充分采用该理论的基本原则去构建,但与此相反,一些学者却在采用新公共服务的观点对其加以指导,而这无疑只会使得服务型政府丧失其合理性,相关研究也将陷入自相矛盾的境遇。因此,首先认清服务型政府的理论起点究竟为何,再者认清新公共服务理论与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关系,则成为进行下一步研究的必要前提和首要任务。这样才能判定现有研究成果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才能将研究引入更高阶段,才能有效指导改革和避免失败。
真正意义的服务型政府应该是以新公共服务理论为基础的政府形态,而非企业家政府理论指导下的服务型政府,因而可将其称为“新公共服务型政府”。这绝不仅仅是名称的简单变更,而是涉及理论基础、方式方法、基本原则、具体形态和构建对策等一系列深层问题的转向与更新,是政府改革的全新指导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