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视野下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四、服务型政府视野下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公共财政支出的制度化建设

在目前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应当健全公共财政支出制度,明确公共财政支出的目的,以强化公共服务供给为方向,切实做到将公共财政用于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满足公众的需求上来。首先,合理划分公共财政的投资建设支出与消费性支出。政府的投资建设支出与消费性支出之间要有适当的比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应该适当减少投资建设支出,将关注点集中到市场失灵的地方,增加消费性支出,尤其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做到二者统一协调。其次,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为社会、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尤其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恰好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也往往是产生市场失灵的领域,同时还涉及公众的生活水平。政府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必须将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共支出制度化,严格规定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支出数量与比例,禁止随意挪用或任意增减,并保证公共支出能落到实处。最后,引入反馈机制。公共支出是否足额拨付与使用,使用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浪费或非法行为,是否遵循了公共支出的原则与规定,都要最终反馈到相关部门。公共支出中的反馈机制有助于政府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并落实公共支出任务。公共支出的制度化建设为服务型政府的构建提供了经济基础,为服务型政府落实各项任务,履行相关职责提供了财力保障,是服务型政府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面。

(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

在服务型政府的视角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主要围绕相匹配的财权与事权进行。地方政府是当地公共服务的直接承担者,不仅要满足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同时还面临来自上级政府的压力,肩负的责任更重。而地方政府往往入不敷出,呈现出有限财力与无限责任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要么选择通过财政赤字来拉动地方公共服务,要么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来敷衍上级的任务,结果都不利于服务型政府建设。因此,一方面,要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财税收入。这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政能力,减少地方财政赤字,使地方公共服务有财政保障。另一方面,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机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职能范围和相应的责任,财权要以事权为基础。不能过分强调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不能让地方政府承担无限责任,否则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地方政府的公共支出要与其实际财政能力相适应,做到财权与事权相匹配。

(三)加快财政监督的法制建设

针对我国财政监督的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首先,应该建立并完善专门的关于财政监督的法律,从法律角度对公共财政进行专门的监督,同时建立健全与公共财政监督配套的法律制度,以对公共财政进行全方位的、系统的监督。这有利于减少或降低公共财政运行中的主观随意性,保障公共财政运行的规范性。其次,引入公众、社会对公共财政运行状况的监督机制,并将其制度化、法律化。公众与社会是政府提供的产品与公共服务的直接感受者,也是必不可少的评价者,他们更具发言权与评判权。因此,应该将公众参与公共财政监督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规定公众对公共财政监督的权力,监督的方式方法,将公众对公共财政监督的权力落到实处。

(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化建设

财政转移支付作为一支拉动服务型政府构建的不可或缺的力量,必须通过制度化的建设来发挥它应有的作用。首先,加快财政转移支付的法制化建设。若没有相当层次的相关法律的规范与约束,财政转移支付的效力就会遭受质疑,权威性下降,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就可能产生行为失范的问题。法律的规范与约束能够保证财政转移支付按照既定的规范行事,达到尽量减少转移支付过程中的主观性与随意性。其次,合理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由于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为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又与公众的生活密切联系,从一般意义上说,它关系公众的生活水平或生活质量;从更深层次看,它还涉及一个国家、社会的秩序与稳定。因此,必须认真考量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适当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做到二者的合理搭配。

(五)公共财政的问责制建设

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任何人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力,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共财政的管理也不例外。为了加强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必须加快公共财政的问责制建设。一方面,要明确划分与公共财政有关的权力与责任,做到权责分明;另一方面,对于公共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失职失责行为,必须要课以相应的惩罚。对于出现的诸如挪用本应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的经费,公共支出中的浪费和截留、寻租等行为,应当追究责任者的责任,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引入问责制有利于加强公共财政的严格监管,具有更强的警戒作用。加强公共财政的问责制建设,不仅是政府行为公共性的重要保障,也是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公共财政领域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