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参与体系的健全
服务型政府是以“公民取向”为其指导理念的。“公民取向”理念包含“回应公民需求,倾听公民呼声,公民选择权,公共服务设计和提供过程中的公民参与,部门绩效评估以公民为主体”[31]五个要素。因此,服务型政府提供服务的内容和方式应顺应公众的需求,以公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政府绩效的主要标准,以公众的评价决定政府公共政策调整的方向。也就是说,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应鼓励公民参与,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
(一)公民参与的意义
1.公民参与有助于构建有限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有限政府。有限政府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政府应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不存在超脱于法律之上的政府;二是政府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应该把自己的职能限定于掌舵而不是划桨。公民参与有助于构建有限政府。通过鼓励公民参与,公民社会组织建立了与政府之间的伙伴关系,并承担了一些原来由政府承担的职能,使有限政府成为可能,并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会组织、市场参与的多元的社会服务体系。
2.公民参与有利于构建透明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透明政府应该让公民知道政府正在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效果如何。公民的积极参与有利于透明政府的构建:一方面,公民参与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要以积极透明的姿态来面对社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获得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在整个社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公民参与可以使公众获得更多的与政府有关的信息,从而能够对政府实施有效的监督。
3.公民参与有利于构建责任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能够及时回应公民需求的责任政府。按照洛克等社会契约论者的观点,社会或者共同体为了保卫自身及其每一位成员的自然权利起见,建立了立法权,并将之委托给政府,并给政府的立法权施加了限制。一旦人民发现政府的立法行为与社会对它的委托相抵触,人民就仍然享有最高的权力来罢免或更换政府,从而取消委托。这也就是说,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委托、受人民监督、向人民负责。人民不仅有权利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且还有权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并要求其承担责任。公民的积极参与,对政府行为的关注和监督,对责任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4.公民参与有利于构建高效政府
服务型政府是高效政府,即高效率、高质量地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公民参与可以从两个方面提高政府办事的效率和质量:一是公民参与有利于信息畅通。一方面,公民参与使得公民能够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从而使政府能够准确地了解公民的需求,从而提高政府服务的效能;另一方面,公民参与能够及时向政府反馈政策的执行情况,使政府及时了解政策存在的问题并作出调整,从而为公民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二是公民参与是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的有效手段,政府与社会构成了多元合作模式,从而利用社会充足的资源和专业技能为公众提供更充足、更高效的服务。
(二)公民参与的途径
1.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
人的任何一项行为都存在着一定的动机。公民的参与行为也离不开心理因素的影响。驱使公民参与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政治学研究将其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一是“重视可以得到的报酬”;二是“认为选择是重要的”;三是“相信自己能够帮助改变结局”;四是“相信如果自己不行动,结局将会不满意”;五是“拥有关于当前问题的知识或技能”;六是“只要克服较少的障碍便可行动”。[32]因此,可以通过新闻舆论的引导作用,让公民了解到自己的权利,使公民意识到并有效行使该项权利,也可以通过教育使公民具有一定的参与技能,从而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让公民更好地参与到服务型政府建设中来。
2.完善公民参与的制度建设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公民参与需要在制度上有所突破,以好的制度作为公民参与的保障。首先,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政治参与是市场经济规则在社会公共领域的运用,因此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发展公民参与的基础途径。其次,要完善公民参与的政治制度。应设置和改进政治机构和设施,确定政治组织和机构的职能及其相互之间的权力关系,开拓和完善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和制度。最后,应完善公民参与的法律制度。应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状态,制定和完善与公民参与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公民参与实现规则化和规范化,政治参与过程实现程序化,真正做到公民参与有法可依。
3.扩展公民参与的形式
美国学者托马斯在其《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一书中提到了五种公民参与的形式,包括关键公众接触、公开听证、公民调查、咨询委员会和共同生产。[33]我国现阶段的公民参与形式主要是听证会,参与形式单一。因此,在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应借鉴国外的经验,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扩展公民参与的形式,使公民参与形式多样化。
4.转变政府官员的理念
由于长期的“官本位”思想的存在,使部分官员形成这样的错误理念,即公民参与会减少自己的权力。一部分官员甚至认为公民不具备参与的能力,因此在执政的过程中拒绝或者抵制公民参与,并维持执政过程的神秘性。服务型政府是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需要公民的参与,因此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中,应去除官员的封闭行政、全能行政、管制行政的观念,树立主权在民、公民参与的理念。
【注释】
[1]本部分内容作为前期成果发表在《理论探讨》,2015年第3期(作者沈亚平、王阳亮)。
[2]参见谢庆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途径:政府创新》,《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3]参见迟福林:《论“公共服务型”政府》,《理论参考》,2006年第6期。
[4]参见谢庆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基本途径:政府创新》,《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5]参见燕继荣:《服务型政府的研究路向——近十年来国内服务型政府研究综述》,《学海》,2009年第1期。
[6]参见《从行政审批到行政许可:服务型政府呼之欲出》,2003年8月29日,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3-08/29/content_1051800.htm。
[7]参见马晓河:《我国农村公共品的供给现状、问题与对策》,《农村经济问题》,2005年第4期。
[8]参见于建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农民工问题》,《中国农村观察》,2008年第2期。
[9]王梦奎:《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两大难题: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农村经济问题》,2004年第5期。
[10]参见肖滨、郭明:《以“治权改革”创新地方治理模式——2009年以来顺德综合改革的理论分析》,《公共行政评论》,2013年第4期。
[11]李善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放时代》,2009年第8期。
[12][美]拉塞尔.M.林登:《无缝隙政府:公共部门再造指南》,汪大海、吴群芳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页。
[13]参见郭道久:《第三部门公共服务供给的“二重性”及发展方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
[14][美]M.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6页。
[15]陈振明:《当代西方政府改革与治理中常用的市场化工具》,《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16]参见张文礼、吴光芸:《论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兰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17]参见张文礼、吴光芸:《论服务型政府与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兰州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18]陈庆云:《公共管理研究中的若干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
[19]参见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公共服务供给中各级政府事权、财权划分问题研究》,《宏观经济研究》,2005年第5期。
[20][美]托马斯·戴伊:《谁掌管美国——里根时代》,张维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85年,第81页。
[21]尤建新、王波:《公众价值——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标准》,《上海管理科学》,2004年第5期。
[22]韩学义:《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研究》,中国矿业大学博士论文,2010年。
[23]岳凯敏、徐光超:《民众本位:当代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的基本价值取向》,《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24]参见[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丁煌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4~45页。
[25]Flynn R.,Pickard S.and Williams G.,Contracts in the Quasi-market in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s,Journal of Social Policy,24(4):pp.529-550,1995.
[26]曹惠民:《第三方政府绩效评价情境下政府行为重塑》,《社会科学家》,2011年第6期。
[27]刘武、朱晓楠:《服务型政府绩效评估的新方法及其应用》,载董克用主编:《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第三届中美公共管理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00页。
[28]The World Bank,Social Accountability in Public Sector,Washington D.C:The World Bank,2005。
[29]参见张国庆:《公共行政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30~431页。
[30]参见温美华、徐卫华:《政府绩效审计助推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南京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
[31]周志忍:《当代政府管理新理念》,《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32][美]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吴勇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138页。
[33]参见[美]约翰·克莱顿·托马斯:《公共决策中的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者的新技能与新策略》,孙柏英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