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理性的刑法

四、合乎理性的刑法

刑法对于法的基本理性(一定程度的文明)保障的体现,至少包括以下四个原则:第一,各种形式罪行的定义和构成因素,应明文清楚明确地规定,有关条例必须具有稳定性,它们的应用结果必须易于推测;第二,除非一个人犯了一种法律上清楚规定的罪,并通过公平的审判被法院判处有罪,否则不会受到刑罚;第三,关于刑事罪行的法律,法院应尽量给予较狭隘的解释,除非法律清楚明确规定某一种行为是刑事罪行,否则它不是刑事罪行;第四,如果某种行为在某一时间不是刑事罪行,就不应在事后通过法律把这件在较早的时间所做的事当作刑事罪行。而以上四点正是罪刑法定、公正审判、疑罪从无与法不溯及既往,这是刑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也是文明刑法的充分体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