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不溯及既往
罪刑法定原则逻辑上必然要求法不溯及既往,这一原则最早的法哲学表述是法律只应规定确实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法前已经制定的和公布的且系依法实行的法律之外,不得处罚任何人。据此,各国以刑事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不论违警罪、轻罪或重罪,均不得以实施犯罪前未规定之刑罚处罚之。人们从常识里也可以推理出,要用明天的法律规则来判昨天的行为为犯罪,这是非理性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禁止即自由”等表述,是罪刑法定和法不溯及既往的法哲学理念。例如,刑法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是较为合理的解决溯及力的方式,简而言之,刑法的溯及力原则能够实现在既有法律框架内,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合法权益的保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