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础的秩序

四、基础的秩序

秩序就是一种社会规范化的状态,是非混乱的,有条理的。人类生存的条件之一就是秩序,人类发展也要求秩序的存在,某种程度上法的制定就是为了建立和维护某种秩序状态,预想模式、调节机制、强制保证是法律为秩序所提供的重要维护方式。秩序的相对概念就是无序,秩序概念本身意味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这都存在于自然进程和社会进程之中,而与秩序相对的无序则是非连续性、无规则性的状态,明显表现为一种断裂,知识所及的模式在无序中极度缺乏,其直接体现就是在不同样态之间的突变具有不可预测性。而秩序本身亦是一种紧张的内部状态,稳定与变革共存。法律中的秩序是实质性与形式性的两个层面,安宁、和平、有序的合法社会状态是实质上的法律秩序,而稳定性、连续性以及规范之间的相互协调则是形式上的法律秩序。(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