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公司法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债权人作为与公司交易的对手,其权益必须得到国家的切实保护。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就是保护与公司进行正常业务往来的其他经营者的债权和其他相应权利,就是保护社会正常交易的安全。在股东对公司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条件下,保护与公司发生交易关系的债权人的权益尤为重要。
我国公司法保护债权人权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1)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其设立行为所生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的资本三原则;(3)股份发行的公平和公正原则;(4)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5)公司法人的人格否认制度;(6)公司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定;(7)对发行公司债券的严格控制制度;(8)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