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制度虽然克服了自由设立制度过于放任的缺陷,但由于设立一个公司,要么经过国家元首颁布命令,要么由立法机关制定特别法令,手续繁杂、缓不济急,还不如由行政主管机关核准方便,于是产生了核准制度。核准制度,又称行政许可制度或审批制度,是指公司的设立除依据一般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才能成立。这种制度最初产生于法国路易十四颁发的《商事条例》,法、德等国在18世纪也曾采用过。(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