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限责任
公司的设立方式
我国《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同时,第57条第2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此外,第64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这就是我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的法律规定。
由此可见,有限责任公司有共同出资设立和单独出资设立两种方式。普通有限责任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单独出资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则由国家单独出资设立。这几种设立方式,从法理上讲,都属于发起设立方式,前者属于多个股东发起设立,后者属于一个股东发起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