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拥有财产利益,合伙人的债权人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不能满足其债权要求时,就会追索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为了调整合伙企业与合伙人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我国合伙企业法为合伙人的债权人设置了如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