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

二、股份有限 公司的出资方式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一样,均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因此,股东不仅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而且也可以用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可以用货币估价;(2)可以依法转让;(3)不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为保障公司资本的确定性,防止以价值不确定的财产向公司出资可能带来的风险,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范围。如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