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公司分立的形式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分立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但根据国外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分立的实践来看,公司的分立有分解分立和分支分立两种形式:(1)分解分立。分解分立又称新设分立,是指把一个原有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有的公司因此而解散,新分立的公司依法成为新的公司法人。(2)分支分立。分支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是指把一个原有公司的财产和业务分出一部分或若干部分,组成为新的公司,新组成的公司依法成为新的公司法人,原有的公司法人仍然存在,只是由于被分支出去一部分或若干部分而发生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