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股东大会的职权

股东大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行使的职权皆系公司最为重大问题的决定权、批准权、决议权和选举权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99条的规定,股东大会拥有的职权有:(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