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的主体资格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享有股东资格的主体主要是:(1)中国的公民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政策禁止和限制的以外,中国的公民个人有资格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党政干部、国家公务员以及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依法不得成为股东。(2)中国的法人,包括中国的企业法人等,但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法人不能成为股东。(3)外商投资者,即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依照我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可以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4)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可以成为国有独资公司股东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