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会的性质
随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权力的不断扩大,为了防止它滥用职权,损害公司、股东和其他人的利益,我国《公司法》从第117条到119条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作了专节规定。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必须设置的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组织机构。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必备的机构,必须设置。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并行使职权,具有法定性。监事会是由监事组成的常设机构,要随时对公司的业务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自治监督机构,依法享有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的监督检查权。(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