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从本质上讲,与其他公司一样,都是指设立人为使公司成立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而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次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主要包括发起人制订章程、股份的发行、审查批准和设立登记等内容。股份有限公司只有经过设立的法定程序,才能使公司成立,获得从事生产经营的资格和独立的法人资格。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6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具备以下6个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