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五)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119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