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由设立制度
自由设立制度,又称为放任制度,是指国家对公司的设立不加任何限制,公司是否设立,设立何种公司,怎样设立,完全由设立人自行决定,法律不加任何干预,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公司就可成立。在这种制度下,成立公司既无法定条件的要求,也无注册登记的要求。该制度盛行于欧洲中世纪末的自由贸易时代,当时的商事公司刚刚兴起,便采用了这一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公司与合伙企业的界限难以分辨,很容易造成公司的滥设,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切实保护,也容易引起经济秩序的混乱。(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