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然人相同,公司也有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设立公司必须具备住所条件有利于确认诉讼管辖及司法文书的送达,有利于确认登记、税收及其他管理关系,有利于确认合同的履行地和确认准据法等。公司如果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公司就无法存在,无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无法实现其经营的宗旨和目标。因此,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的处所,这也是为了防止“四无公司”出现的根本措施和基本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