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资两合性

(五)人资两合性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本的联合,具有资合公司的特点,同时,它又是一种人的集合,也具有人合公司的特点。其资合性表现为: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资本的总和;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作价出资;股东仅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其人合性表现在:各股东之间的相互关系具有人身因素,股东人数不多,相互较为熟悉,联系也较为密切,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股东间的合作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股东出资额的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章程也可以规定股东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的个人条件、声誉和地位对公司的信用有一定的影响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