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立法理念,强化立法为民的观念

提升立法理念,强化立法为民的观念

立法理念是否正确,影响着立法的质量。由于管制思维、权力本位意识等行政管理思维的影响,不少地方在起草法规规章草案的时候,不同程度地出现部门利益倾向明显、欠缺权利本位和服务行政思想、偏重管制思维、片面追求立法速度和数量、重结果轻程序等问题。要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就要从源头上,转变立法参与者的立法观念,把“权力本位”的观念转变为“权利本位”。在立法过程中,要求立法参与者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做到“立法为民”,养成利益均衡、数量和质量兼备、公平和效率兼顾的立法观念,从而塑造正确的立法观,努力避免地方立法重速度轻质量、贪大求全、华而不实。